他语意戏谑,但朱小紫却分明从他的口气里,听出了悲切的味道。
“不用了,兆哥。”她呆呆地回应,心思早就因为曾兆的病情,沉到了尘埃里去。
气氛沉默了片刻,山风从悬崖底端吹上来,扑簌簌地刮在他们二人的脸上,像是完成了一场风霜的洗礼。
曾兆嚅动着嘴唇,不经意间地开起口来:“小紫,其实我刚刚得知我左脚会瘸的时候,我想过去死。”
“兆哥,别乱想。”
他继续说:“一个健全的人,突然变成一个瘸子。然后你会发现,全世界的人都会以同情的名义歧视着你,把你当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残疾人。他们会在你面前跟你说,别放弃,好好复健总有机会康复的。可一转头,他们就会在背后嘲笑你。”曾兆低头,目光混沌地望着深不见底的悬崖,笑道:“我今天坐在这里,就是在想,要是我一不留神滑了下去摔死了也好,一了百了,干干净净。”
曾兆话音刚落,朱小紫却忽地从他身旁蹭过来,揪住他的衣服,像是只树袋熊似的,一门心思地攀附在他的身上。
她埋头拽着他,一股脑地说:“兆哥,现在我抱住你了。你要是敢跳下去,我就陪你一起死好了。”
“傻姑娘,放心我不会跳下去的。”凌乱的山风叫嚣着吹乱她的长发,曾兆宠溺地撩了撩她前额的刘海,“你以后还要结婚生子,我哪能让你陪着我一个估计一辈子都找不到老婆的瘸子死了。”
“兆哥,你那么好,肯定全世界的姑娘都想嫁给你。”她依旧拽着他,不放手。
他沉沉地笑了笑:“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我一个瘸子啊”
闻言,朱小紫忽然像是鼓起了万分的勇气似的,思维都没经过脑子,就大咧咧地将埋藏在心底的话,一股脑地说出了口:“兆哥,我愿意,我想嫁给你。”
说完,她慢条斯理地从他怀里拔出来,目光幽幽地望着他,巧笑倩兮的眼眸里,带了点依稀的水光:“兆哥,我从十二岁那年就想嫁给你了。一直想,一辈子都在想。”
朱小紫眼底炙热的感情,将曾兆烧得有些糊涂。
他悄悄将身子挪远了一点,刻意避开目光不去看她,语气妄自菲薄:“小紫,我认识了你那么多年,我哪里不知道你善良,为谁都肯赴汤蹈火。我知道你同情我,但是这种话却不好乱说。你年纪还总归要嫁人的,这句话我今天就当没听见好了。”
听见曾兆这么说,朱小紫却并未像以前一样退缩。她又重新凑到曾兆身边,一手扯着他的衣袖以防他掉下去,另一手磨蹭着在口袋里捣鼓。
“兆哥,你还记得这个吗?”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吊坠,吊坠里头镶着一粒米,大约是时年已久,陈年米粒已经开始泛黄不复当年光泽。
曾兆瞥了一眼,没回应。
“兆哥,你还记得,当时你把吊坠送我,离开田埂的路上,我对你说的话吗?”
朱小紫顿了顿,哑着嗓子,说:“当时,你往田埂的另一端走,我站在稻田里,就大声对你说了一句兆哥我想嫁给你。可惜那时风声太大,你没能听清罢了。”
她义无反顾地继续说下去,像是要将她这么多年的爱恋,悉数倾吐于他:“兆哥,我从十二岁那年就开始在等你。我虽然明白你可能并不喜欢我,但我仍旧选择安静地在原地等待。直到后来,小岑出现了,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出了你对她的喜欢。于是,我很识相地,将这份喜欢深埋在了心里。今天,我把这些事情跟你说,就是想真真切切地告诉你,兆哥我喜欢你,我要嫁给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你。”
曾兆听完朱小紫的话,久久未有回应。只是,他抓住悬崖上岩石的那双手,愈发地收紧了。
朱小紫静默地看了他一眼,撩开粗糙的衣袖,露出里头玛瑙手镯血红色的纹理:“兆哥,你看见这个镯子了没有?你跟小岑结婚的当天,我父母就带着我去镇上跟一个丧偶的秃顶老男人相了亲。这是对方的聘礼,还有一个月,我就会嫁到镇上去。”
回应朱小紫的依旧是沉默。她只好抛下重磅炸弹,再赌一次自己在曾兆心目中的分量。
她说:“兆哥,我还会等你一个月,如果等不到你,我就只能嫁给那个秃顶老头了。”话音刚落,她就头也不回地走开了。
这是朱小紫这辈子第一次当一名赌徒,而万分庆幸的是,她赌赢了。
半个月后,朱小紫顺利地等来了曾兆。
那时,又是一年暖春。她仍旧是站在那一亩三分的水稻田里,他也依旧是站在那条狭长的田埂上。他跛着脚,亦步亦趋地往她那边走。
那一刻,朱小紫早已顾不上地里的秧苗,踢踏着稻田里的泥水,就往他身边跑。待跑到他身边了,她一溜烟地就抱住他,往他身上蹭。
他眉眼宠溺,说:“我让我爸找了人来,跟你爸妈提亲。”
那一刻,朱小紫泪流满面。
她知道,她终于是等到了。
于是,朱小紫嫁给了曾兆。半年后,两人走出山里,外出打拼。朱小紫二十岁的那年,意外怀孕生下了曾亦舟。
那年,曾兆的服装生意也刚有气色,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在两人的打拼终于略有所成的那一年,朱小紫却忽然患上了急性败血症,不到一个星期,就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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