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吃店的是一对老夫妻,年纪都很老了,弯腰驼背,满头霜发。
在听到万小宝的叫喊声后,老婆婆颤微微地将一碗稀饭和两根油条,端送到了他的面前。
其实在冯家时,万小宝已经吃得够饱的了,来到这里他无非就想引起那些混混的注意,想试探一下他们是不是胭脂红的人。
白之民被抓捕后,几个重点犯罪团伙也被一锅端了,剩下的黑势力无非盘踞在长丰区大小角落里的混混。这些混混大多是一些游手好闲、喜欢打架斗殴的角色,平时虽然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但偷窃扒拿,或欺辱良善的手段,还是层出不穷。
别看这些人好像成不了大气候,可一旦形成团体,对城市的危害也是不可估量的。
这胭脂红能在一夜之间将他们收编成自己的势力,也足见她的厉害之处;当然,就像万小宝和慕青雪分析的一样,其中有很大的可能,与白定风的协助是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特以类聚,人以群分。胭脂红要对付万小宝,估计她印发的有关他的照片,也都散发给了那些小喽罗的,一万张啊,所占的比例不小了,因此,在他路过这小吃店门口,一眼看到这些找扮得不三不四的人,他就怀疑,他们是不是也在这一类人中。
果然,在万小宝喝着那碗稀饭时,他将眼光斜瞟了过去,发现其中有一个头发染成红颜色的混混,在身上取出一张照片看了一下,又向他这里扫了一眼,然后冲旁边那些人使了一个眼色。
特么的,果然这些人都是胭脂红的手下啊。
万小宝担心在这里万一动起手来,会连累了那对老夫妻,装作突然想起什么事来似的,从身上掏出一百块钱,往桌上一放,道:“老人家,我身上没零钱,这些都给你们,不用找零了!”
说着,万小宝站起身来就走。
老头拿了那一百块钱,急了道:“小伙子,你还没吃完呀!”
万小宝挥了挥手,道:“我临时有事,不吃了!”
接着他加快脚步离去。
“追,别让那小子跑了!”
那个红头发混子冲着身边的人喝道。
在那对老夫妻错愕的眼神中,那
伙人跟在万小宝后面追了过来。
万小宝心中暗暗一乐,在转过一条街时,趁着路人不留意的当口,他捏了一个手诀,暗道:“隐身!”
就在万小宝的身体隐没在空气中,他停下脚步,回头迎面走向那些追过来的混混。
“特么的,那小子人呢?”红头发混子四处张望。
另一个手里握着一根铁棍的小子道:“红毛哥,那小子不会地遁吧,怎么突然消失了呢?”
从那些人对红毛哥的态度上来看,这家伙是这伙人的头儿了。
就在他们四处搜寻我的时候,万小宝走近那手握一根铁棍小子的面前,抓住他的手,挥着铁棍出其不意地朝红毛哥头上砸去。
嘭!
这一铁棍砸得真够狠的。
红毛哥头上顿时血流如注,他用手指着那小子嚷道:“你……你特么的是怎么一回事儿,反天了,敢打老子?”
可惜,他这话刚说到这,人就像一滩稀泥地瘫软在地上了。
那一刻,旁边的那些混子都愣住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啊?
等他们都好像醒过味儿来时,一起围向那小子嚷道:“小五子,你吃错药了是吧,胆敢将铁棍打老大头上了?”
“我……不是我,我感觉好像……”小五子慌了,一时间他急得不知道怎么解释才好。
嘭嘭嘭……
机不可失,时不待人。
万小宝又抓住另一个家伙手里的棍子,朝他对面人的脑袋上,像擂战鼓一般敲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