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人类爱冒险,有种美被归为暴力美学,越撕扯,越放肆,人越能获得快感,血液加速流动一样——
树枝粗粝,充满韧性,反弹,抽打余旸的手心,酥酥麻麻的。
光影暗下去,空气微凉,车身以近乎弧度的轨迹飞驰而过,只一瞬,头顶变得明亮,那种触碰全然消散不见,说不定连一秒都不到,细微又震撼,轰然传遍身体每个细胞。
风来了,树叶窸窣作响,余旸下意识扶住郑栖的肩膀,手心放在靠近他脖颈的位置,拇指贴近他的动脉,‘咚、咚、咚’搏动着,充满张力与跃动。
车速提上去,风渐渐大了。
“帽子——”余旸来不及抓住,眼睁睁看着帽子掀过头顶,随风而飘,“我的帽子掉了……”
“送给桃树吧!”郑栖潇洒地挥手。
灰白色的圆点越飘越远,余旸回头看了好几次,它最终停在某棵树下,是不是桃树他不知道,但他好希望桃树也能拥有一顶帽子,偶尔遮挡风雨,抵抗洪流。
行驶到平稳地段,郑栖单手撑车把,说了句‘站稳’,他就缓慢松手——
余旸急得直冒汗:“不不不……”他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本能地感到害怕,“太……危险了!”
“别怕。
站稳,”郑栖回握车把控速,确定行驶方向笔直向前,他才慢慢张开双臂,“保持平衡,余旸,有我,别怕——”他的声音融到风中,两鬓汗珠早已不见,光线照亮他的脸庞,显得他的侧脸嚣张又冷峻。
这样危险又刺激的姿势,两个人近乎同时张开双臂,只踩着踏板往前。
速度,力量,色泽,甚至气味,都在衡量生命维度。
原来活着是这种感受,能够感知一切,触碰树叶,迎接风速吹脸,张开双臂,脚踩在最狭窄又坚固的位置,充分配合车身。
‘嗖’一下转弯,双手丢开车把,坦然行驶在笔直的道路上。
余旸觉得奇怪,好多器械,凡是能骑着到处跑的,只要性能足够优越,郑栖总能激发出灵魂感,就好像他是这辆山地自行车的主人,轻巧、灵敏、任由他控制。
骑着它,余旸也随之感受到某种驯服感——除非世界终结,车子将载着他们去一切想去的地方。
沉稳、笃定、漠然地驾驭感,全藏在郑栖身体里,也许是肌肉,也许是骨骼。
到最后,余旸站得有点累,又本能感知到安全,他就慢慢收回手臂,环住郑栖的脖颈,趴在背上休憩,也是这时候,郑栖迅速找回车把,用坚实的背脊支撑住余旸。
光线柔和起来,与方才那段路上的耀眼感决然不同,余旸试着看来路,道路弯弯绕绕,早已不知带着他们去到哪里。
可是就这样伏在郑栖肩头他也觉得好幸福。
好奇怪,跟郑栖在一起的每一天明明那么普通,又那么不普通。
不是什么惊涛骇浪之事,更算不上轰轰烈烈,但余旸总能被某种微电波击中,在世界彻底颠倒之前,心甘情愿地眩晕。
余旸好奇郑栖眼里的世界——他一定异于常人,察常人所不能察,拥有某个充满玻璃弹珠的世界,里面肯定藏着无数颗小行星。
郑栖住在哪个星球?他不知道,他要去找。
作者有话说:
危险骑行动作,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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