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炽通明的光照顺着半开的窗户照进厢房,澄明暖黄的光束簌簌坠落,恰好映着少女明媚娇贵的脸庞,细皮嫩肉,白里透红,圆睁睁得黑眸里并无惧意。
她仿佛一点都不害怕眼前的男人,天生骄纵。
阮明姝弄清楚男人并不是因为□□的事情来抓她之后,她确实就变得不怕他,她背后有侯府撑腰,母亲还是当今圣上亲封的县主,外祖父亦是受人敬仰的太傅,打小她也没见过别人的脸色,便是有什么就说什么。
阮明姝也不怕献王的弟弟去告状,姑且不说献王已经死得透透,即便他没死,再退一步说这桩婚事真的成了。
她也不怕她未来的夫君,献王休想给她脸色看。
沈嗣的眼神漫不经心扫过她全身,即便是温和从容的眼神也自然而然透出几分冷淡的威慑感,与生俱来叫人胆颤心惊的气场。
少女的五官尚未完全长开,却已经出落的娇贵明艳。
眉眼处处精致,便是这几份稚嫩的憨态也难挡昳丽的姝容。
样貌不错,性子倒也果真如外界所传。
蠢笨骄纵。
他说什么她就信什么,三言两语便将她的心底话套了出来,喜形于色,满脑子的盘算都写在眼睛里,一看就看了出来,毫无心机城府。
沈嗣别开视线,漫不经心将手中的茶盏落在案桌,他淡淡道:“兄长临去幽州之前,特意嘱托我这段时日照顾阮姑娘。”
阮明姝听得浑身都不自在,都快要起了鸡皮疙瘩。原本她没心没肺只想快活,可听了他的话又有几分煎熬。
这献王丑是丑了点,又是个没用的残疾,还十分好色。
但是阮明姝也没想到他离京之前竟找了人暗中照顾她,她满心满眼只想杀了他,仔细对比,显得她好像没有良心还很恶毒。
不过本就是他趁人之危在先,死了也是他活该。
古人都说门当户对,献王又配不上她!联合她的庶妹坏了她的清白,硬要娶她不就是自找苦吃吗?
阮明姝憋得好难受,她差点就要脱口而出——你那色鬼哥哥已经死了!万幸忍了下来,纵使心中万般不愿,阮明姝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和他寒暄,敷衍他几句,免得惹他疑心。
“不必,在京城里没人敢欺负我。”她说这话时忍不住抬起了下巴,眉目灵动骄傲,颇为得意。
沈嗣挑眉:“既是兄长的嘱托,我自是不能辜负了他。”
他轻轻笑了下,本就生得好看的男人笑起来更是动人,眉心的清冷融于春色,他淡淡地说:“魏广是我的心腹,随我多年,忠心耿耿,武功高强,便让他这些日子守着阮姑娘,也好以防万一。”
阮明姝的目光朝门外的黑衣男人看了过去,只一眼就够她头疼烦躁,谁要这个凶神恶煞的侍卫跟着她?看见都烦。
她揪着帕子,冷着脸也没什么攻击力,故作沉稳可声音听起来还是糯糯的,“不用。”
这个答案似乎在沈嗣的意料之中。
阮明姝蹙眉,身后骄纵的尾巴已经翘了起来,她抿了抿柔唇,拿出了大小姐的架势,哼哼唧唧地说:“我说不要就是不要,你得听我的,知道吗?”
在现代,在同事的眼中沈嗣是个很好说话并且脾气温吞的斯文读书人,但这不代表他是真的脾气好,摘掉眼镜,脱掉白大褂,关好办公室的门之后,他是一个冷血动物。
没有任何感情,不喜欢被任何人指手画脚。
他是个极度自我并且偏执的病态患者,但这并不妨碍他能用惊人可怕的自制力掩饰变态的一面。
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在沈嗣面前,对他说出“你得听我的”这几个字。
少女面露娇色,任性骄蛮却也不让人觉得讨厌。
沈嗣静静看着她,“既然如此,就不强人所难了。”
阮明姝迎面对上他漆黑的目光,无所适从,后背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