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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2页)

刘宗魁赶回芭蕉坪,寨子内外已经暮色苍茫了。他一口气没喘,立即要三营营长肖斌通知各连的连长、指导员,到营部所在的寨边的一棵大桉树下开会,同时让教导员陈国庆就地铺开一幅公母山地区的地图。

借助他的警卫员魏喜从老乡家找来的一盏马灯的光亮,他在地图上密密麻麻的等高线的曲折里找到了江涛为他们指定的那条叫黑风涧的沟壑。他在心中粗略地计算一下,芭蕉坪到黑风涧的山路至少也有四十华里。

现在是晚七点,距离江涛为他们规定的抵达时间还有五小时,加上山地行军实际路程要比地图上多出百分之三十,扣除途中休息时间,今夜部队的行进速度不得低于每小时十二华里。

这不是正常行军速度,这是急行军速度!

各连的军政一把手到齐了。刘宗魁没有让他们蹲下,自己也站起来,铁黑着脸,一句多余的话没讲,也没同肖斌陈国庆商酌,立即命令:

〃全营马上出发!七连做前卫,其次八连、营部,九连后卫!七连连长注意掌握行进速度,不得少于每小时六公里!〃

他报出了黑风涧的图上坐标,让各连指挥员在自己随身携带的折叠地图上标出今夜的行军路线,没容他们照例议论上几句,就挥了挥手,大声说:

〃马上行动!〃

这以后他才立于寨子边路口,就着魏喜打来的山泉水,抓紧时间啃一块硬邦邦的压缩干粮充饥。

〃副团长,A团到底给了我们什么任务?〃意识到刘宗魁不动声色中含蕴的沉重与压抑,又熟知他与江涛之间存在着芥蒂的肖斌走到他身边,谨慎地问了一句。这是个精干瘦削的二十八九岁的南方人,有着两广人特有的凸额高颧深目阔口,黝黑的皮肤下的骨头里却凝聚着过人的力量。

〃没有任务。他只是要我们到黑风涧待命,做A团的预备队。……途中休息时咱们研究一下明天的行动方案。〃刘宗魁简短地回答了肖斌。他的心境仍旧十分恶劣,觉得有些事情还要深思,因此不愿细说。

肖斌回过头去,同站在他身后、一副书生模样的陈国庆对视了一眼。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肖斌弯下腰,打开地图,用一支小小的钢笔手电照着亮,研究着今晚的行军路线,语调里多了一些兴奋,骂道:

〃江涛这小子也太损了!也不早点通知我们,现在让我们去什么黑风涧,还不把人走死!〃

一块压缩干粮还剩下半口,刘宗魁就觉得肚里饱了。他没有说什么,从衣兜里摸出一支皱巴巴的烟卷,点燃了抽起来。因为肖斌话语中的一点兴奋,还因为方才肖斌和陈国庆听了他的话都暗暗松了一口气,他那颗本来就异常沉重的心更加沉重了。

仅仅三个月以前,假若有谁说他不久后就会升任副团长、带领本团的一个营参加明天公母山地区的收复战斗,刘宗魁准会认为他是痴人说梦。早在三年前的夏天,他的第一份转业报告就打上去了,好歹熬到去年元月,终于得到了批准,从此他被列入编余,等待军地两方为他确定好具体的接收单位。只是由于故乡那个县负责军转工作的部门作风拖拉,他直到去年十二月底还没有走成,妻子徐春兰偏于此时病入膏肓住进了地区肿瘤医院。接到电报后他请假回去照顾妻子,部队却在下个月接到了执行作战任务的命令。本是简编团的C团要重新扩充为满编团,已确定转业的战斗骨干一律不准再走。消息传到刘宗魁耳朵里,军党委关于他担任C团副团长的命令已经下了。

如同许多出身贫寒的农家子弟一样,刘宗魁虽然已有了十五年军龄,仍旧不能说是个彻底的军人。他们哪怕少小离家,远涉万里,几十年不见故乡,故乡仍会清晰地留存在他们的心底,成为他们精神世界里最重要最有活力的风景。那是一种铭心刻骨的记忆,最具腐蚀力的时光对它也无可奈何。对于刘宗魁来说,故乡就是永远留在记忆屏幕上的一棵高大的钻天杨,一孔烟熏火燎的土窑洞,一座太行山区的偏僻的小村子,村子甚至穷到三孔窑洞里只有两口铁锅的程度。小时候除了自家窑洞前那棵钻天杨,他在村前村后的沟沟坎坎看到的全是清一色的土黄。稍大一点他开始读书,才明白那是一种极端贫困的颜色。他一直认为,自己先是对这棵大杨树,后来又对徐家垴的徐春兰无来由地生出痛心彻骨的眷恋,皆是童年时期故乡给予他的绿色太少的缘故。徐春兰是他小学到初中的同学,无非是在长达九年的同窗生涯中有了些默默的好感,彼此并没有说过多余的话,但仅此就使渐渐长大的他对她暗暗怀有了温情和幻想。毕业那年他如愿以偿地参了军,军装是绿色的,让小伙子有了胆量去找他心中的朱丽叶,并于一个风雪弥漫的黄昏在村外荒凉的黄土垴上私订了终身。起初女方家庭不同意这门亲事,因为刘家也像她家一样穷得只有一张三条腿的方桌两口盛粮食的矮缸,外加一孔熏得焦黑的土窑。徐春兰自己也无可无不可的,刘宗魁带着遗憾坐上火车,走进了祖国南部边陲的军营,看到了满山遍野莽莽苍苍的森林,越发痛切地意识到故乡是多么缺少绿意,包括徐春兰在内的家乡人活得多么可怜。

第29节:《穿越死亡》第一部(29)

一个苦水中泡大、很小就懂得自立、有强烈的上进心、为此不怕受苦遭罪、内心视野却相对狭窄的农村青年开始了自己在军营里的奋斗。主宰他思维和行动的与其说是知识和理性,不如说是求生的本能,以及一种农民式的、在他心中潜藏很深的、一般被人称为〃良心〃的东西。后者构成了他整个世界观和人生论的基础,他灵魂深层最有力最不可悖逆的道德律令。当战士时他想到的只是好好干,争取当上副班长和班长;当上副班长和班长之后,他想到的才是当排长。当了排长,成了一名月薪五十四元五角的军官,他的奋斗就似乎到了头。新的军官身份使他告别了复员回去做农民的命运,他可以找一个城市姑娘为妻,建立一个以收入固定工资和食用商品粮为特征的家庭。但那种被称为〃良心〃的东西却把他内心的眷恋重新引回到故乡当农民的徐春兰身上,尽管此时他就隐隐听说她身体不好,还听说她家遗传着一种可怕的妇科病。做了军官的刘宗魁骨子里仍是一个农民,他的军官身份不仅没给他带来欢乐,却给了他一种面对故乡人和那个农家姑娘的内疚与不安,仿佛当他们还在故乡一贫如洗忍饥号寒时,他在军营里过这种可算做丰衣足食的日子是应该感到羞愧的。与徐春兰结婚满足的不仅是他对自己初恋的眷念,还具有在故乡人的生活和自己的生活之间找到一个新的契合点,以使自己的心能获得相对安宁的意思。他的想法是:他当然不可能让每一个故乡人都过上他今天的好日子,但至少可以让一个生命中初露不幸端倪的农村姑娘过上这种日子。

婚后六年内他没能做到这一点。与徐春兰的夫妻生活还不到三个月,她就在地区肿瘤医院检查出了那种农村称之为〃倒开花〃的不治之症。开初两年刘宗魁带着她四处求医,去过北京,到过上海,等徐春兰的病情相对稳定下来,他已负债累累,并且明白了对妻子的病已无可指望。他对她的热情也下降了,徐春兰的病使他们长年间不可能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当然不可能生儿育女。他对她并没有变心,但情绪却沮丧到了极点,他已为她竭尽全力,更多的事情是做不到的。然而徐春兰和岳父不这么看,他们有自己农民的想法: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徐春兰嫁到刘家,就是你刘家的人,她一天不死,你刘宗魁就得弄钱给她治病!

已经当了连长的刘宗魁就在这种窘境中率领自己的连队参加了前些年春天的那场边境战争。从头到尾二十多个昼夜里,置身于枪林弹雨之中,他见惯了活泼泼的生和猝然而至的死,精神境界提高到了一个全新的层次。躲在堑壕里再想妻子的病,竟淡淡地觉得不那么揪心了。生死寻常事,人本应对它持一种更镇静更超然的态度。班师回国后休探亲假,他重新站在徐春兰的病床前,脑海里竟冒出了一个她这样痛苦地活着倒不如早一点死了好的念头,从此对病中妻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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