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给我们送礼!”醇总务大惊小怪的跑上来。
女修灵士手里,托着一束光润宝丝。
宝蚕吐的丝,在华清池的水中烫洗半年,终于可以用了。宝蚕曾说,它吐的丝非常珍贵。确实是这样。它能修补天底下最贵重的东西。
还有什么东西,比人心更加贵重?
宝蚕的丝,织的是梦、修补的是回忆。
而宝蚕自己,已经死了。“不要哭哦,饲主,蚕都有这一天。我已经想明白了,不怕了。只要有留下礼物,那就可以了。”它的目光这样对女修灵士说。
它的礼物,一束送进了魔法学园。“我想那个小丫头、和笨帚子,非常需要这个。”女修灵士说。
然后她转身下山,温柔的用手按按胸怀。怀里温暖的揣着一张绵纸,上面是宝蚕留下来的子。
以后,它们又会孵化出新的小蚕,找到它们自己的饲主,去修补其他梦想与回忆吧?
“姑娘慢走。”醇总务叫住她。
“怎么?”女修灵士回头。
“姑娘可不可以在这里款留片时?”醇总务笑道,“我们这里有个人马上回来。她很想见见姑娘。”
“什么人?”女修灵士皱眉。人家想见她?她还未必想见人家呢!人家叫她留她就留?那她多没面子。
“见这个人,姑娘你一定不会失望的。”醇总务向她保证。
“是么?”女修灵士爱搭理不搭理的。
“绝对的!”醇总务就差没有拍胸脯保证了。虽然没有拍胸脯,但他凑近女修灵士,悄悄吐露了一个名字。
这个名字让女修灵士眼睛猛然张大了。她立刻答应留下来。事实上,现在就算人家拉着她叫她走,她都不肯走了。她只担心被骗了,见不到醇总务说的这个人。
另一位长老也跟思凌还有帚公子说:准备准备,有个人要来见你们啦!
思凌的反应是:谁啊?来见人?叫人怎么准备?
她爱理不理的。谁叫她懒!
帚公子态度比思凌略客气一点,但也不太热衷。他天生就是这么比较疏淡的性子。除了对思凌之外,对别的事物没怎么热心过。
于是长老只好把这个名字说出来,让他们都重视一点。
这个名字说出来,果然思凌和帚公子的眼睛都睁大了。说什么疏淡、说什么懒。他们现在比女修灵士更热切,恨不能把日影立刻扳过来,一下子就到那人到这里的时间。
所以啊,说什么性子问题,不爱见人?都只看说的是什么人!
在思凌、帚公子、还有女修灵士热切等待的时候。醇总务跟长老聊聊天打时间。
“长老哎!”醇总务畅想着说,“有了这宝丝,思凌丫头再唱也不怕了。她唱、我们补,补了、再让她唱……她魔法精进,跟小帚儿一双两好,再也离不开、忘不了,岂不是皆大欢喜?”
“你想得美!”长老送给醇总务一个脖儿拐,却也忍不住笑了。斗胆叫这几个小家伙去应华清池一劫,总算应得是皆大欢喜啊、皆大欢喜!
晨雾已消,春风吹着青青草。这世界。春来秋去,有荣有枯。谁都难免丝期、也难免面临分离。但是,只要草还会绿、花还会开、心里还有爱,那么,该吐丝时吐丝、该歌唱时歌唱,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日光穿林而入,清荫满地,闪动起万点银鳞,浓翠扑人,沾衣欲染。花香阵阵,沁人心脾,时闻好鸟娇鸣,飞舞往来绿荫之中。穿梭也似。
那鸟儿忽然感应到特别舒适的灵气,扑着双翅,欢快的齐声啭鸣起来。
百鸟朝凤!
林中行来一个青衣袍子的身影。轻轻的风从他身上飞起,抚向诸鸟儿。鸟儿感受到那人已经接受了它们的心意、而且希望它们如常生活,它们欣然的接受了他的意见,逐渐的歇了歌喉。时间又像先前一样平静。并且更加的甜蜜。
——哦对了,来人是一个“他”。
所谓“百鸟朝凤”,“凤”本来就是雄的。“凰”才是雌的。凤凰本来是一对,但是有时候也要分开来单独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