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闻兼明可能不喜欢三人关系,不想继续和他们纠缠这件事,陆以早就感觉到了,就在那天中午起床发现闻兼明已经不告而别的时候。
闻兼明这样的人是不会不告而别的,他喜欢清清楚楚地把一切说明白,当他没有说的时候,就是他不知道怎么说,只剩下落荒而逃。都不是因为不喜欢那楠,要陆以说,闻兼明应该并不讨厌那楠。他明白闻兼明讨厌的东西,那种失控感。因为那楠的加入,陆以的失控,闻兼明自己的失控。陆以唯独不知道闻兼明对失控的排斥是因为恐惧,还是单纯的厌恶。
在和他通电话的时候,陆以并不会把这些东西点出来,闻兼明也不会,这算是他们的默契,或者说成年人的默契,什么事应该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而什么事又只能心照不宣。
当然,闻兼明应该不会再回来这件事,陆以也没跟那楠说。他早晚会知道的,没必要让他提前失望。所以在那楠问闻兼明是不是不再回来时,他回答:“谁知道呢,他只说他最近忙。”
“你为什么不自己去找他?”
“他又不爱搭理我。”那楠委屈巴巴的,“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啊?”
“他跟我说你太咄咄逼人。”
那楠直了直身子:“有吗?我可以很听话啊,老师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做的,你找机会告诉他吧,就是做他的狗,我都愿意。”
“他不是跟你说了让你离他远点。”
“那可不行。”
“所以他不喜欢你呗。”
“我要是离他远点了,我怎么让他喜欢我?”
陆以耸耸肩。
那楠一脸丧气的样子,过了一会儿又去摸陆以的头发。
“把手拿走。”
那楠的手从陆以头顶移到他后脑勺:“我们接吻吧。”
他刚刚才吃了一整盒冰淇淋,嘴里一股奶油的香甜,舌头又软又凉,贴着陆以热得发烫的舌头舔,很舒服。
陆以把那楠挪到自己腿上,积极地回应着他的唇舌。那楠很会接吻,舌尖在陆以口腔里探索撩拨,撩得他兴致勃发想要咬住时,又灵活地撤走了。
不仅是吻,那楠整个人都很诱人,不是那种漂亮宝贝那种诱人。仅从外表上看,那楠是那种阳光健康的运动少年,但他本人却跟“阳光健康”毫不沾边,轻浮、腹黑、绿茶。这些特质在一个同龄人眼里可能觉得他就是个男婊子,但在陆以这个年纪的人眼里,无论是这种反差,还是他本身的性格,都透露着一种诚恳的自私自利,就显得可爱。当觉得一个男人可爱时,另一个男人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干他。
陆以从那楠宽松的短裤裤腿里把手伸了进去,但被那楠捉住了。
“我现在只想接吻,不太想做呢。”
陆以把手拿出来了,果真很像个婊子。如果他真的去做b,应该能赚很多钱,他有着引诱别人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