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让人意外丛生,而让古听风不解的是这个抢高美君钱包的男人竟然叫做无怨,而花无悔却是自己钦定的女朋友,今天都带见过了母亲大人。事情几乎成了定局。从面容上怎么看都有点相熟。
而让他想不到的是那叫二黑子的竟然跟花无悔认识,那花无悔跟这叫无怨的黑夹史男是什么关系?这是暂时想不通的。
那叫二黑子的看了看水连淼跟花无悔,却是莫名其妙的留下一句:“你们兄妹之间的事,看把闹心的。”
对水连淼说:“今天这事即然让水经理遇上,我们也就算了,给个脸面。下次要是再遇到,可能就不这么好说话了。”对那黑夹克说:“无怨,我们走吧?下次要选择好地点,你看这事整的?”
古听风一见水连淼放对方离开,但也知道水连淼肯定有自己的理由。古听风看了看还在错愕不定的高美君:“你没有事吧?”
“不是吧?你们居然跟他们认识,这什么情况?我这事怎么给个说法?”高美君想起一来这事真还不顺。花无悔认识这个叫二黑子的,而水连淼也看的出跟他们熟,那这个为自己出头的男人是不是一伙的?
“你弄清楚好不好?我跟他们一毛都不认识,是花无悔认识这个叫二黑的人。”古听风却是不知道花无悔跟高美君竟然同为他姐古玉香的手下。
“他们也许是开玩笑的。”水连淼却是慎重,硬是没有说一句话,这给古听风的感觉是他们也认识。
“这次还真是要谢谢你。”高美君看了一眼花无悔,对古听风说:“有时间请你吃饭。”对一边的花无悔说:“你就不想给我一个说法?”
“我能说什么?我们是认识,但我没有想到他们会是这种人?”花无悔并没有过多的解释,对古听风说:“我有事先走了,你去跟伯母他们说一下,我就不进去了,我先走了。”花无悔说这话的时候,心情无比沉闷。却是快步的离开了几个人,转了个弯也消失在前面的弯道。
古听风不解的看着高美君:“你们认识吗?”
“同一家公司我们能不认识吗?”高美君感激于古听风的帮助,今天这事总算有惊无险:“还好今天遇到你,要不我就惨了。”
“你认识她,那你认不认识古玉香?”古听风也就是随便说了一句,这情看来有原因的。或者这些人根本目的并不在此。
“认识,古玉香以前是我领导,现在升为经理,还是管我们那一块,怎么你什么意思?”高美君有些不解,这话怎么那么多。
“我就是古玉香的弟弟古听风。”一说出姐姐的名字,古听风就觉得这事有些奇怪:“我姐在那边,要我我们过去看看,让她帮你分析分析。”
“对了你今天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古听风却是知道水连淼也住在这个区。这区的房子买一套不便宜。
“我就住在这一片好不好?”高美君本想自己走人,但今天的事有些过疑点,还得跟古玉香说一下,自己要是直接越过杨金果跟她说肯定不是个事,而现在有了这个古听风倒是一个很好的跳板。点了点头:“行。”
跟着水连淼,三个人回到吃饭所在的酒店。
“怎么一回事?美君。“在古玉香下属和几个业务员里,除了杨金果也就是高美君学历最高,而高美君对当主管领导什么的却是没有一点兴趣,这是古玉香想要把她陪养成主管一级,也没有机会。而高美君做生意的头脑却是管用,她签下的都是一些大型的集团业务,而这种业务每年更换空调几乎就是家常便饭。
秋叶见花无悔走了,而来的高美君竟然比走了的花无悔更加的耐看。脸色却是不见有一丝变化。客气了跟高美君打了个招呼。
高美君却是想不到这里竟然还有俩长辈,对古玉香说:“领导,今天咱借一步说话,我有一个情况想跟你说清楚。”
古玉香发觉到事情有些严重,高美君自进厂以来,一直没有这么慎重的跟自己说过话。这期间肯定有事发生。
两个人跟秋叶水娇婶打过一个招呼也就出来,来到外面一无人的休息区。
“我今天跟你说话算不算越级?”高美君看着古玉香的眼睛。
“不算,在我的部门里,你们不管那个人越级的事没有少干,而稀土斩后奏的事情更是多起,我又能怎么样?今天你又看到什么新情况。”古玉香倒是清楚高美君这直爽的性格。并不背后说人,要么就直接坦荡的说。从不后面捅刀子。这也是古玉香欣赏高美君的地方。
“我觉得这是有针对性的,直接说是冲你来的。”高美君这话倒是有些让古玉香奇怪,她相信高美君并不是无的放矢的那种人。盯着高美君没有杂质的眼睛:“说说理由。小心我记你一个过,跟上司诬蔑他人。”
“我也知道这要是不是事实,自己成了理外不是人了。但做为你的一个下级,有些疑点还是要跟你说一下,今天我打算去见我的一个大客户,而显然这事我都有过报备,换句话说这事只有三个人知道,你花无悔还有就是杨金果。”
“那又能怎么样?”古玉香被高美君这么一说,也有一种豁然一亮的感觉。
“直接说重点,是不是我也在你的嫌疑人之列?”古玉香并不给高美君思考的时间,这样有睦话也就出自真心的脱口而出。
“我怎么会怀疑到你身上了。是你把我带进这个行业的,我就是怀疑谁也不会怀疑领导你。在感到这事好像是有针对性的,说白了,也就是主要针对你还有你领导的我们。”停了一下,看了看四周:“或者我们当中有人是知情的。”
“你是指杨金果还是花无悔?”古玉香也是了解一些情况,却是不想往这方面想。当局者谜,旁观者清。她有理由相信高美君的分淅是正确的。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