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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第3页)

奔到楼梯口,苏虹正撞上往里走的方无应,他一把拉住她:“干嘛去啊?”

“还问呢。”她恨恨地小声说,“衣服和昨天一样,都叫人看出来了!”

方无应一愣,旋即笑起来:“我以为什么大事儿呢,看出来就看出来呗,有什么要紧。”

“你当然这么说!军装怎么看都是一样的!”苏虹有点气恼。“小武这家伙眼睛太尖了……”

“是他?”方无应说,“没事的,既然是他那就更没事。”

“什么啊……”

“真的嘛,我又没说错。”方无应说着,轻轻捏了一下苏虹的手,“……昨晚,不高兴么?”

“你还说!”苏虹简直想咬牙。

然而方无应转着两只活泼的眼睛,只是笑,很得意很了然的那种笑。

苏虹也终于扑哧笑起来。

那时走廊上没有人,方无应看着她然后凑上去,飞快吻了一下苏虹。

那一刻,俩人都如孩童,快乐得要发痴,心也跟着变得很小,只容得下对方,同时又变得很大,觉得今后的日子也全然掌握在自己手中。

不久,他们俩的事情就被其他人知道了。

没有人对他们在一起表示诧异,听说的人,全都是一副“哼哼,我早知道会这样啦!”的表情,对此苏虹有点生闷气,她觉得这就好像大家早已集体内定了,一致通过投票把她塞给方无应,而且之前还故意不通知她。

但是这气也不会生多久,因为实在也没有什么不开心的。

就是嘛,怎么会不开心呢?

是午休时间。办公楼安静异常,正午热热的风拂在苏虹的脸上,暖得像某个人的手掌心。

她最近,有些变了,虽然这变化十分细微,只有她自己能察觉。

她开始有事没事想起方无应。一想到那家伙,苏虹就觉得很愉快,虽然之前也有过相似的感觉,因为方无应实在可算是个很有趣的家伙,只不过之前的那种开心,很快就会被现实里别的事情给冲淡,而近来这段时间,想要冲淡这感觉就比较困难了。虽然仍旧是开心,但是苏虹逐渐觉察出过去与现在的不同来:她心底的快乐,因为某个人而变得沉静和深厚了。

春季终于走到尽头了,最近总是长长的白天,云影慢慢移动,河水被日光照成银色,不知哪里的最后三两枝桃花,开得又灿烂又寂寞,偶尔得了闲,苏虹就会坐在窗口撑着头,怔怔望着远处黄澄澄如金的油菜田,想,那家伙现在在干嘛呢?

对了,可怜的“技术民工”正在隋朝修补屏障呢。

午休的时间很漫长,小卫在休息室里补眠,那小子最近被毕业论文给折腾得不轻。苏虹则坐在窗前,她身边,小武正靠在椅子里,捧着书,低声念着他最近特别喜欢的安妮克斯顿的诗作。他用一种吓人而滑稽的、慢吞吞的美国长音念她的诗,苏虹一直很喜欢听小武念诗,特别是外文诗歌,低低的男音常常成了苏虹思维的背景。诗作里,疯安妮正敲响精神病院的钟,光线滤过法国梧桐,比B调降半调。

脱离常规,可又那么的快乐。

太阳照着她的脸,午后的风仍旧吹拂着,一声不响,却暖得如抚摸,如亲吻。苏虹常常会深深吸了口气,把头埋在胳膊里……

这完全是小女孩初恋的滋味,想到这儿,苏虹就忍不住嘲笑自己,一把年纪了,还玩这一套。

她和方无应并不是普通男女,他们都有过曾经沧海难为水的过去,他们所经历的某些事,甚至比现代社会普通人的一生还要跌宕。

可是现在,两个都陷入到爱情里来了,于是日子就跟着变得平凡,琐碎,快乐无比。

从隋朝回来,方无应给苏虹带回一小块胭脂膏子,只有婴儿手指那么长,却鲜红动人,甜香扑鼻。这是他在修补屏蔽的过程中巧合得到的,当时他们误入了一所专门给官宦人家制作胭脂水粉的作坊,这玩意儿不经意间掉进仪器的夹缝里,就这么被带回来了,本来一切误带回来的古代物品都得充公,但胭脂这东西保存时间并不长,也无多少考古价值,而且总量很小,于是方无应就把这胭脂买下来送了苏虹。

苏虹喜欢得不得了,当宝贝似的收起来放在冰箱里。雷钧他们还笑她小家子气,当年在宫里那么多年,都是上等的胭脂水粉,难道还没见过这个?就算如今,哪怕花钱买呢,雅诗兰黛的胭脂膏子都买得着。

苏虹却偏偏不这么想,胭脂膏子她当然见得多,好吧就算是雅诗兰黛的又怎么样?这一个,可是无品牌的隋代胭脂膏子,比她还早一个半世纪。

而且,是方无应送给她的。

方无应总时不时送她一些意味特殊的东西,有很昂贵的也有一文不值的,从插在淡绿土瓶子里的三只纯白色花朵,到可以藏在袖子里的镂空金薰球,按照唐人的习惯,里面装着木樨和酴醾的提取物,还有极为艳丽的红底金色大花的印度纱丽,或者是西南郊外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可以看见无际碧绿梯田的广阔角度……

每一样礼物,都让苏虹惊叹不已,从心底忍不住涌出无限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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