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苏啜新弥难免有些自卑。
“我亲爱的兄弟!”
他抱歉的说道:“有个坏消息。”
他身边那男子正是契丹何大何部族的首领摩会,听到苏啜新弥这样说,他微微皱眉:“别告诉我,你又反悔了!”
苏啜新弥有些恼火的指了指身后说道:“我带来了一万名霫人勇士,已经到了这里难道我会反悔吗?埃力弗欺人太甚,战火已经烧到了我的草场边上,即便你不来我也不会放过他的。”
紧接着,他就好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软了下来:“可是……阿史那去鹄来了!”
他耸了耸肩膀:“你知道的,我的兄弟,阿史那去鹄不同意我出兵帮助你。”
摩会冷笑道:“苏啜新弥,同样的话我不想说两遍。我只是想让你看明白,突厥人耍的是什么阴谋诡计!如果我的部落战败了的话,下一个就是你!”
苏啜新弥一愣,苦笑道:“如果我继续带兵往南走,只怕不用轮到下一个就是我了。”
摩会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走到自己的战马边一跃而上。他打了个呼哨将自己的侍卫们召集过来,然后俯身对苏啜新弥说道:“我的兄弟,请你相信我,我会带着我的部族勇士战斗到最后,即便失败,我们也会站着死去。而你,狗一样多活几天吧,等奚人抢了我的草场养肥了战马,有突厥人撑腰他们的刀子就会指向你。”
他拍了拍战马,带着护卫呼啸而去。
十几个契丹人高声唱着歌曲,粗犷的歌声传出去很远。
我骑着我的战马,就能走到天边。
那里有美丽的姑娘,有肥沃的田和无数珠宝
那里不是我的家
我会带着奴隶回来,带着粮食回来,带着荣誉回来。
骑上我的马,挥舞弯刀。
让敌人哭泣吧,让敌人流血!
(注1:突厥可汗的子弟称为特勤,本书中阿史那去鹄为虚构角色,请各位历史达人专家学者切勿深究,拱手拱手。另,突厥军事官职的称呼相当头疼,比如什么乙斤屈利啜,达干,阎洪达,苏尼之类的,繁琐且不清楚其具体职责,所以为了写作方便阅读顺畅,基本军事单位还是以百夫长,千夫长之类的来称呼,我是为了你们阅读上能轻松些,嗯,这是真的,绝对不是我懒……)
PS:结尾处的歌谣,二吗?嗯,是我瞎编的,用了不到一分钟。。。。。。
第四十四章 帮帮我
(拜谢阳辰的打赏,作揖行礼,你会性福的。)
“你自己练刀想出来的办法不错,所谓刀法,其实没有那么多成规。没必要非得摆架势走套路,尤其是战场上情势千变万化且是群战,套路毫无意义。归根结底,只要能杀人保命的刀法就是好刀法。”
达溪长儒道:“如果非要用一个字来总结,就是破。”
李闲点头,他明白破的意思。
达溪长儒继续说道:“所谓破,就是破解敌人的所有杀招。无论敌人用的是什么兵器,槊,矛,陌刀,弯刀,铁锤等等,无论是什么,都能一击而破,一击必杀。破,是破绽的破,是破敌的破,所以你要要提高的就是应变能力。不需要去考虑什么招式,能杀人就是最好的招式。”
达溪长儒道:“但战场上一定要果断,不能犹豫不决。比如两军骑兵交战,相对冲杀,第一回合能杀死对方就不要手下留情。如果第一击不能杀敌,千万不要回头再去补一刀,你没那个时间!”
李闲道:“我明白,无论第一击是否能杀了敌人都不要再去管他,交给身后的同伴。若是回身再想去杀人的话,只能被后面快速而来的敌人杀死。”
达溪长儒嗯了一声:“两军交战,尤其是骑兵交战,双方一触即分,没时间给你犹豫。”
李闲点头。
达溪长儒道:“从今天开始,我让朝求歌他们每日与你马战过招。首先要提高你的眼力和反应判断。你的底子已经很扎实了,腕力臂力都有,欠缺的就是临战杀敌的经验。”
李闲还没说话,朝求歌从旁边插嘴问道:“怎么打都行?”
这句话决定了李闲的命运。
从怀袖草庐回来后的一个月,李闲的生活每天都在重复着练箭练刀。早晨起床后一如既往的到山林中练习射艺一个时辰,然后回到营地吃过早饭后开始和血骑四虎过招。基本上每一天他都在饱受折磨,身体上没有大伤小伤却密集到惨不忍睹的地步。无论是铁獠狼还是朝求歌又或是东方烈火,与他过招的时候绝对不会手下留情。除了战力一般的独孤锐志在一边幸灾乐祸之外,血骑四虎其中三人实打实的敲打淬炼着李闲的身体和神经。
尤其是铁獠狼,他手里那一条长槊简直如毒龙一样。攻势犀利刁钻,前几天马战李闲几乎都是在一个照面就被拍下马背的。若是真的到了两军阵前他们二人为敌的话,李闲每天都会死上二十七八次。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李闲那种近乎于妖孽的气质令人钦佩。他不喊疼不骂娘,摔倒了再爬起来啐一口带着血的吐沫,翻身上马继续挑战,然后再一次被拍落马下。
整整一个月,他从挡不住铁獠狼一击,进步神速的已经能和铁獠狼打上十几个回合。如果有人对一个月就能和铁獠狼在马背上打十几个回合算得上进步快产生质疑,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不了解马战,不了解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