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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2(第1页)

布利斯有一张苍白的鹅蛋脸,映在未开灯的房间的镜子里,反射出白色的微光。她的姿态舒缓而优雅,身形纤瘦而修长,眼中放射出智慧的光芒。她处事小心,总会三思而后行。她总是穿着很得体,用紧身牛仔裤配宽松柔软的衬衫,突出那优美的翘臀。她总是轻声细语,笑起来也很温柔。她很少在任何人面前表露自己,她也从不轻易信任一个人。

她把孩子们载去米拉家,带上米拉一起去超市。周五晚上,超市里总是人头攒动。在里面,她们很少说话,各自全神贯注选着物美价廉的东西。这可是一项技能,甚至可以说是一门艺术。其中包括烹饪知识,知道怎么用一块便宜的羊肉做出美味的洋葱马铃薯炖羊肉,或者如何用骨头——那时骨头还是免费的——和一块便宜的牛肉炖出好喝的汤。有趣吧,我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来学习,已经能驾轻就熟了,可现在,我一点儿也不需要做这些了。

回到车里后,布利斯对米拉说了阿黛尔的事。

“老天,不会吧!可怜的人!她都快崩溃了吧。”

“她太紧张了,不知道怎么让自己放松。我要是阿黛尔,我就让保罗一周至少在家待一晚上,这样我就可以出去。她不懂提要求。我才不会让他轻松得跟没事人似的。”

“也许,这样会好些,可即便如此,五个孩子……”

“很快就是六个了。”

“她为什么不去做流产呢?”

布利斯解释给她听。米拉安静地坐着听完,叹了口气:“老天爷,老天爷啊。”

“过去,生育是无法控制的。”

“过去,孩子有可能夭折。”

“母亲也可能会死。”

两人陷入了沉默。布利斯把米拉送回家,接上她的孩子。她把买来的东西放好,见孩子们已经洗完澡,便让他们上床睡觉。然后,她翻过栅栏,敲了敲阿黛尔家的后门,把食物和酒交给她。

“进来坐会儿吧。”阿黛尔说。她看上去心情很低落。

“不行啊,孩子们自己在家呢。”布利斯说。她很庆幸自己能找到借口,因为她不想眼睁睁地看着阿黛尔痛苦。

于是她回到家,打扫完厨房,冲了澡,洗了头。她在浴室里待了很久。洗完澡后,她擦了身体乳,站在全身镜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她三十一岁了。她的身体还很光滑、白皙。她散下头发,那一头红色的长发已到腰际。她想着,自己就像一团火焰,焰心是白色的。她裹上浴巾,整理好浴室,趿着那柔软的毛圈拖鞋走了出去,给自己倒了杯无糖汽水。她打开电视,拿起做了一半的裙子,在沙发上坐下来。这是她为派对缝制的,只需稍稍装饰一下,但这些都得自己动手做。她想应该会很漂亮的。

她喜欢夜晚的这个时候,一切都安静下来,尤其是比尔也不在家。她可以坐下来,静静地想心事。也不知怎的,比尔在身边时,即便没有任何迹象,她也总觉得他能感觉到她在想什么。而这些天,她不想让他感觉到自己在想什么。

布利斯从小家境贫寒,常常食不果腹。她父亲自称“农场主”,她对别人说,这其实就是穷农民的代称。他就连穷农民都算不上,他们住在得克萨斯州的棚屋里,它们和她在肯塔基州和田纳西州看到的棚屋一样破旧。家里有很多孩子,有的死掉了。不过,布利斯是受妈妈宠爱的孩子。女人们都知道布利斯反应敏捷,能审时度势,找出最好的生存方法。父亲常常喝醉酒,时不时还会动粗。不过,几年后,他再也不敢碰布利斯。她有办法吓跑他。她十岁那年,父亲遗弃了十几岁的哥哥们,家里的状况没有之前那么糟了。战争拯救了她的哥哥们。他们应征入伍,之后便留在了部队里。那里的生活比在得克萨斯好一些。布利斯的母亲节衣缩食,努力攒钱,布利斯则刻苦学习。她们齐心协力送她去了州立师范大学,她也努力完成了学业。她并不以自己的才智自诩。她知道自己聪明伶俐,反应敏捷,却不够理智。她从童年就懂得,生活就是生存。她看不起那些不谙世事的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得不做的,因为这偌大的世界冰冷而无情,而你,不管是谁,不管在哪里,都是孑然一身。

刚开始教书的第一年,她认识了比尔。当时,她在得克萨斯州的一个小镇教一年级,年薪两千美元。校方认为这对她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惠。她确实可以凭此养活自己,并寄钱给母亲,直到母亲去世。战时,比尔曾当过空军飞行员。战后,他找了一份给得克萨斯一位商人开私人飞机的工作,每年可以赚七千美元。布利斯嫁给了他。她也并不是不喜欢他。她觉得他可爱、风趣,而且容易摆布。她觉得自己的婚姻之所以比她周围的女人成功,是因为她对婚姻的期望值比其他女人低——不求幸福,只求生存。

比尔得到那份工作后也让人两难,因为他们得搬到纽约去住。那是一份不错的工作,有着大好的前途,过不了十年,比尔就能每年赚三万多美元。但是,她害怕搬去那里。因为她总是把纽约与她所厌恶的犹太佬和黑鬼联系在一起,而且,她还有点儿担心她那乡巴佬气息暴露在大城市里。在得克萨斯时,晚上她会躺在床上设计自己的言行举止。她要表现得冷静、沉着,当然,她本性就是如此;她不会谈起自己的过去;她要处处谨慎小心。这些都是她平常的行为习惯,所以她不必太过勉强自己。

他们在新泽西的郊区买了一套小房子,因此就不用搬去纽约。比尔要飞行时,布利斯就送他到纽瓦克去。那里的犹太佬很少,也没有黑鬼,所以布利斯不用担心。在那里的四年中,布利斯蜕去了那些尚未成形的土气。再说,她觉得自己以前也没有多少乡巴佬气。其实,城里人和得克萨斯人也没有太大的不同,他们也没有传说中那么优越。只是她怀疑米拉有优越感,因为她是南方人。她有时会发表一些对南方的评论,说那里的人是如何对待她所谓的“有色人种”的。每当她说到这些,布利斯就会噘起嘴,因为她觉得南方人对待黑鬼比北方人对待“有色人种”要好。南方人理解黑鬼。他们都是孩子,是不会照顾自己的孩子。当黑鬼女仆生病的时候,雷多拉的白种女人会直接带她去医院,并坐在那里等医生做完检查,最后付清医药费。黑鬼女人自己做不来这些。

布利斯对北方的很多东西都不敢苟同。比如,福利开始成为一个大问题。许多波多黎各人为了免费的救济品来到纽约。布利斯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来,她也知道自己做到了。既然她能做到,他们也能。她还记得贫穷是怎么一回事。她还记得饥饿的感觉,那是一种你不得不在一段时间内习惯的痛苦,肚子里总是空荡荡的。她还记得父母的样子,但是想到他们当时的年纪,她还是大吃一惊。他们都缺了牙,满脸皱纹,瘦骨嶙峋,像上了年纪的老人。她还记得自己当时多么渴望走出去。她八九岁的时候,躺在床上,咬牙切齿,听着父亲在外面打母亲。父亲走之后,哥哥们又在激烈地争吵,母亲总是让他们闭嘴。这些愤怒都源自贫穷,她是明白的。她不必对自己说些什么,她咬紧牙关,睥睨着当前的艰难,她知道自己必须走出去,一定会走出去,要不惜一切代价走出去。哪怕牺牲自己,牺牲自己的感情。

她的确做到了。

而且,她过得和想象中一样幸福。虽然他们不得不小心花钱,在比尔当上飞行员之前,他们都得精打细算。他们也知道,这种状况还要持续几年。可是,他们总算是衣食无忧的。她还有一个像样的小房子,身上还穿着一条漂亮的桃红色雪纺裙,裙子的颜色比她的发色稍浅一点儿,穿在她身上摇曳生姿。她对自己的手艺很满意。

十一点时,她关掉电视,检查了一遍门锁和电灯,便上楼去卧室了。她拿起艾米·福克斯借给她的一本平装小说。小说讲的是重建时期发生在南方腹地的爱情故事。封面上,一个漂亮的红发女人穿着一件低胸的白色礼服,露出丰满的胸部,只看得到她的上半身,因为她是在封面的底部。她身后站着一个手拿马鞭的英俊男人,封底上印着他的全身。而在他身后的背景里,是一座隐藏在绿荫下的白色种植园。她一般不看这些无聊的消遣读物,她平时很少看书。可是艾米吊起了她的胃口,此外,现在的心情也许适合看一些轻松的东西,比如神话故事什么的。她想,或许可以从今晚开始读。

于是,她脱了睡袍,把它搭在卧室的椅子上。她转身走向床,不经意在五斗橱上的镜子里瞥见镜中的自己。她的头发披散着,在白色吊带睡衣的映衬下,肩头泛起蜜桃色的光泽。她站在那儿,什么也没想,只是看着镜中的映像。真美啊。她仍然什么也没想,只是把睡衣从肩上褪下来,对着自己的身体沉思。多美的身体啊,皮肤白嫩、细滑,胸部圆润而坚挺,双腿修长而光洁。可它不会一直是这样的。布利斯想起了母亲的身体,两只手臂瘦得皮包骨。她的手在胸部、两肋、腹部和大腿上游走。触摸之处,血液随之奔涌起来,好像它已经等待很久了。自从她长大,有了固定的房间洗澡后,只有比尔见过她的身体,也只有比尔碰过它。她以前从未想过性的问题,根本顾不上去想。性爱是有钱人才能享受的。假如她曾被某个人吸引呢?假如他是一个卡车司机、一个挖臭水沟的工人,或是像她父亲那样一无是处的人呢?如果她因为和对方有了性关系不得不结婚(如果她真的被某个人吸引,那是最有可能发生的事。她绝不会像对比尔那样,直到结婚后才让他得到她),那她或许就这样完蛋了,永永远远,一辈子就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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