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〇年二月,杜克转到了新英格兰的一个基地,从那里可以乘车往返剑桥。他很高兴。结婚以后,他和克拉丽莎就没有真正住在一起过。他们只有周末和假日才有机会相聚。有时候,他一个月都见不到她一次,尽管他工作非常忙,可一有空他就很想她。克拉丽莎是杜克热情的来源,像一团跳动的火苗,温暖着他麻木的手指。这种感觉并不只是性方面的,她精神上的热量也温暖着他。
可是,她进哈佛的这一年半以来,他感觉,好像她正在从他手中滑走,好像他再也无法完全抓住她了。他怪自己去越南待了九个月,怪她的朋友们影响她。他觉得哈佛被知识精英主义和激进主义渗透了,所以,他不仅怀着愉快的心情,而且带着一种目的感,去期待一种新的生活:他要重塑他们之间的关系。为此,他还买了一辆保时捷,停在克拉丽莎住处的门外。
克拉丽莎沉默不语,若有所思,她对别人意图的警惕性,令她流露出一种成熟老练的气场。可她柔和的脸庞,她害羞的样子以及毫无心机的举动,都令她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小。她今年二十五岁。
克拉丽莎是她那个年代的花朵,是主流媒体、心理学家、教育者和父母都想培养的那一类女孩。她总会令女人们惊讶,因为她好像没有过任何困扰。她承认,除了肌腱撕裂,她没有遭遇过什么痛苦,且并无炫耀或羞愧之意。她出生在有教养的家庭里,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在关爱中、在温和的训导和自由的教育中长大。她们一直受到人性化的对待,上幼儿园时可以在角落里玩洋娃娃。她们住在斯卡斯代尔一座漂亮的老房子里,但克拉丽莎身上不仅没有沾染那里的势利风气,更是居然不知道这种风气的存在。在学校里,姐妹俩学习好、体育好,而且还很受欢迎。她姐姐后来当了儿科医师,已经结婚且有了五个孩子,目前和丈夫一起住在南加州的一所大房子里。姐妹俩关系很好,近乎完美:没有竞争,也没有嫉妒,因为这些东西都没有存在的理由。
这群女人刚见到她时,会安静地听她讲述她的过去,虽然她很少提起。她们常说,她的过去太不可思议了,简直太幸福了。她们就像听神话一样听着,最后还得回到自己那不幸的生活中去。此外,克拉丽莎对她们的故事也很着迷。她经常会问:那是什么感觉?她对痛苦情感的认识来源于书籍和她的想象。迈入青春期之后,她会一坐几个小时地阅读,认真体会安娜·卡列尼娜、伊万·卡拉马佐夫或艾玛·包法利的感受。尽管她出生在一个信教的家庭,而且很多个暑假都是在北达科他州的家庭农场里度过的——他们家族大多数信教的人都住在那里,但是,她也没遇到过信仰危机。她可以完全接受天主教教条,也可以单纯地信奉上帝,而自从她学习了几何、代数、三角学和微积分后,也可以轻易地意识到宗教中一些荒谬之处。这些都是她克服困难、提高理解能力的步骤之一。
她曾就读于拉德克利夫学院。她在父母朋友举办的一场派对上认识了杜克,并以最得当的方式谈起了恋爱。杜克的家族历史悠久而有名望,他的家人有从西点军校和常春藤名校毕业的,也有从政的:他们家出过一个纽约州长和一个州政府秘书长。双方家庭都很满意他们的婚姻。他们在一起,似乎注定会幸福终老。结婚四年了,克拉丽莎额头上没有一点儿皱纹,那安定的满足感说明了一切。
但有一个秘密克拉丽莎很少说起,大多数人也不知道。大学期间,她参与了附近罗克斯伯里拉丁学校的一项计划,帮助犹太区的孩子们识字读书。这种事通常都让人束手无策,她却表现得很好,不像有些人去那儿是向“愚蠢的穷人”展现白人的优雅和文化的,而是像另外一些人一样,是去那儿学习、了解他们的。她渐渐成为邻里之间“大家庭”的一分子。人们很信任她,她还介绍其他人进来。她参与的读书计划非常成功。大学毕业后,杜克去了国外,克拉丽莎和罗克斯伯里的一些人用联邦资助扩大了该计划,有两年,她大部分时间都待在罗克斯伯里。她在那儿生活,在那儿工作。杜克很不高兴,他坚持让她在剑桥租房子。他希望舒适的房子能诱惑她,让她晚上能待在家里。但是,克拉丽莎喜欢罗克斯伯里,她在那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生气。她在那里见识到了太多的痛苦,弥补了她对痛苦的无知。每当她向我们提起那些年,她的眼神就很明亮,表情也很有活力。她在那里甚至还有情人,这一点,她也是很久之后才告诉我们的。
虽然计划很成功,但尼克松上台后,资助就断了——那是他上台后的第一个举措。克拉丽莎不得不离开。她去了哈佛的研究生院就读。比起其他英语专业的学生,她更加质疑自己去那儿的目的,但是,她并没有说出来。可是,有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又会扪心自问。
“人们觉得培养年轻的学者和老师,就能对社会产生影响,就能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可我真的很怀疑,是不是记住英国的那些国王、明白莎士比亚作品中的关键——也就是我们主要所学习的内容——就能让你在这些方面的学识有所增长。这倒更像是在比赛‘如何更好地阅读一篇文章’。”
“你希望回到罗克斯伯里吗?”瓦尔笑着问。
“不,回去也没有意义。钱没了,人也散了,白人去那边更加危险了——没什么值得回去的,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但或许对有些白人来说不是。再说,那就像是一种寄生,我在那里时过得很愉快,但我也必须承认我从他们身上汲取了养料,我依附于他们生存,而忽视了我自己的生活。在哈佛就不会有那种感觉。”
她的各科成绩都很优异,而且似乎有望当上助教。哈佛的英语专业研究生有三种工作机会:当哈佛的助教、耶鲁的助教和普林斯顿的助教。自一九七〇年以来,人们很难想象哈佛会聘用女人,普林斯顿也不太可能让女人任教,所以,大家都希望克拉丽莎能被耶鲁聘用。别的都不成问题。用智慧和高尚办不到的事,她的家族关系能办到。
杜克调走后,克拉丽莎很少露面了。像我们一样,她也在准备口试。晚饭她得回家吃,因为她晚上想和杜克在一起,白天她要看书,抽不出时间。可是,四月初口试之前,某天下午她来到了伊索家。她看上去不像平常那样平静,但又说不出有什么具体的不同。米拉说她的表情有些忧郁。但克拉丽莎什么也没说。
她的口试很顺利地通过了,一群朋友出门庆祝。杜克回家后也加入了他们。他为她的成功而高兴,并且为她骄傲。不像凯拉和米拉,克拉丽莎通过考试后显得欣喜若狂。杜克有几天假,可以在家陪她,那些天,大家都没去找他们。不久之后,他们发现两个人都红光满面,尤其是克拉丽莎,她面色红润,一脸满足。伊索说,你老觉得他们才刚起床。之后杜克就回去了。克拉丽莎在图书馆里闲逛,寻找论文的选题,又和朋友们聚在了一起。不过这一次,她提到了困难。杜克遇到了难关。
“他被迫过着一种精神分裂般的生活。他回家来,脱掉制服,穿上牛仔裤和摩洛哥衬衫,还要包一条印度头巾——为了不让头发长长,他不得不那样做。我倒挺喜欢他那身打扮,但他不愿老包着头巾,宁愿把头发留长。他戴上念珠,我们去哈佛广场吃饭、看电影或者闲聊。可第二天,他又穿回他的制服了,专心地敬礼、立正,听他的同事讲印度乐队中的怪人和嬉皮士。我觉得他很讨厌这种不断的转换。”
“他表现出什么了吗?”伊索顽皮地眨着眼问,“他进门的时候叫你立正了吗?你每天要写一式三份的工作报告吗?”
大家都笑了,可克拉丽莎皱起了眉头:“差不多。是这样的,他想融入他们那群人的圈子,但又想融入我的世界。他觉得哈佛的学生太激进了。”
“那他应该听听我们常聊的那些。”凯拉干巴巴地说。
“别这么说,其实他说得对!”瓦尔抗议道。
其他人也大声嚷嚷起来。她们声称,除了瓦尔,其他人一点儿都不关心政治,她们简直政治冷漠得可耻。
“我同意,我同意,”瓦尔笑着说,“但我们还是对政治有兴趣的,只是不积极而已。我想,不积极的一个原因在于这里的政治问题太温和了,而且与我们自己的激进主义没什么现实上的联系,所以引不起我们的兴趣。”
“我们?你说我们激进?”四个人朝她嚷嚷起来。
“你们真是的!”她欢快地说,“我们因为什么聚在一起?因为什么成为朋友?我们几乎没什么共同点,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我们的兴趣大相径庭,我们的年龄和背景都各不相同。我们为什么如此讨厌哈佛?为什么大多数研究生不喜欢我们?”
“我们对哈佛的体制不满,对国家的政治和经济政策不满,就像‘新左派’一样。但我不是‘新左派’的成员,我参加了两次他们的会议就退出了。老天,那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啊!我讨厌他们不是因为他们好战,而是因为他们的价值观和他们反对的人的价值观是一样的!他们像天主教堂、哈佛、通用汽车公司和美国政府一样高高在上!我们反抗所有已确立的秩序,因为我们反对男性霸权。我们想要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至于如何不同,我们也说不清楚,但它肯定不是现在这样——”
“一个我可以烤面包、种花,同时还能被当成一个聪明人看待的世界。”凯拉咬着唇,小声说道。
“是的。”
“或者,在那样的世界里,杜克无权让我每晚都做饭,不能说他做的就是工作,而我做的就不是。再说,他本来就喜欢做饭,而我讨厌做饭。”克拉丽莎有些严厉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