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黎明却满有把握地说:“青青,这个你倒不用担心。笑天身负绝顶神功。你可能不知道,他这神功不仅能治病,还能够打人。他治病有多厉害,打人就有多厉害!所以,他在看守所里不打别人就是好的了。如果有人胆敢欺负他,那他就是自讨苦吃,估计会被笑天打得满地找牙!”
宁青听他说得如此有把握,这才稍稍放下心来,但仍是担心冷笑天在里面没有好菜吃,迫不及待地要去看守所给他送东西进去。
谷黎明只好答应陪她去看守所。
为避免被人认出来,宁青和谷黎明两个人都是全副武装:戴帽子、戴墨镜、围着遮住下巴的羊绒围巾,两个人每人带一个助手,来到吴水县看守所。
宁青的一个助手去值班室问怎么往看守所里面送东西。
值班的是个四十多岁的民警,爱理不理问:“给谁送东西?送什么?吃的还是用的?”
“他叫冷笑天,我们想给他存点钱,他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冷笑天?”
值班民警惊异地抬起头,忽然恶声恶气说:“冷笑天不许送东西,存钱也不行!他是要犯,上头有交代:严禁他和外界有任何接触,严禁任何人送任何东西给他!”
谷黎明走上去问:“你的领导呢?我们找你们领导谈一谈。”
值班民警见他和宁青打扮得古古怪怪,搞不清他们的来头,不敢轻易得罪,便指了指旁边一间写着“所长室”的办公室,说:“领导在那里。不过,你们找也没用,刚刚我跟你们说的几个严禁,就是他交代给我听的。”
宁青气愤地说:“你们凭什么剥夺冷笑天的基本权利?不给他送东西,他在里面吃那种猪食一样的东西,怎么受得了?”
值班民警上上下下打量她几眼,嘴角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阴阳怪气地说:“哟哟哟,哪里来的千金大小姐,居然敢说我们所里的饭菜是猪食?告诉你:那个姓冷的小子犯的是杀头大罪,就是这猪食,他不一定还吃得几天呢!”
宁青听他咀咒冷笑天,气得浑身发抖,很想骂他几句,却又不会骂人,只是从墨镜后恨恨地盯着那个他,说:“亏你还是警察!你这样的素质,要是在香港,早就被清除出警队了!我明天就去你们局里投诉你!”
“投诉我?哈哈哈!你投诉我什么?我一没打你,二没骂你,三没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不就是跟你讲了几句实话吗?你就是告到中央,也伤不到我一根毛啊!”
谷黎明怕宁青真的跟他吵起来,到时收不得场,赶紧把她拉着走进院子里,敲开了所长室的门。
☆、第五十八章 探视风波
看守所所长是个三十来岁的青年人,长得虎头虎脑,目光炯炯有神,剃着一个小平头,看上去非常精悍干练。
宁青和谷黎明进去时,他正在看一份材料。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警站在他的办公桌旁,有点紧张地盯着他看材料的表情,生怕自己写的这份申报全市公安系统“文明看守所”的材料过不得关。
看见谷黎明和宁青戴着墨镜、围着围巾走进来,年轻女警有点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那个所长抬起头来,露出一丝笑容,问道:“请问两位有事吗?”
谷黎明还没开口,宁青抢先问:“请问您是这个所的所长吗?我们是来投诉门口那个值班的警察的。”
“投诉?”
所长有点惊异地放下手中的材料,饶有兴趣地问:“你是说门口值班的老李?投诉他什么?”
“我们是来给关在看守所的冷笑天送钱和东西的。据我所知,我们有这个权利。但你们这个值班的警察不仅不许我们送东西,而且态度粗暴恶劣,讲话阴阳怪气。我进来时看到你们看守所的围墙上写着‘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难道你们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
所长一愣,忽然哈哈大笑,说:“这位女士,老李是个粗人,在部队里养成的这个习惯,说话行事一贯很冲,不会委婉地和别人说话。如果他没有打你或是骂你,还请你包涵一下,投诉他就没必要了。至于你们说的给冷笑天送东西的事,这是领导交代的:他是杀人要犯,在侦查审讯结束之前,为了防止有人借送东西的机会为他传递消息,一律不许他的家人或是亲戚朋友给他送任何东西。这是一项针对特定对象的特殊规定,希望两位理解配合。”
“我就是不理解。难道一项法律或是规章,是可以因人而异的吗?法律和规章应该对每一个人都是同等规定的,不可能因为某个人有某种特殊情况就在法律和规章之外额外给他另定一条规矩。比如我们今天要送东西给冷先生,法律规定我们有权利送,你们就不能因为冷先生情况特殊就剥夺我们的这一权利!据我所知:法律和规章应该是对事不对人的。而你们这样做,正好是与这条基本原则相反:你们是对人不对事!”
宁青在香港曾拍过一部关于律师的电视连续剧,在里面饰演一个女律师,所以对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非常了解,一口气就把她的不满发泄了出来。
旁边那个女警听她讲一口港味很浓的普通话,声音悦耳动听,而且这声音听起来非常耳熟,就是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听过,不由惊奇地仔细打量她。
那个所长听她讲得头头是道,而且正好抓住了要害的地方,一时不知怎么回答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