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模样,明显和其他的纸张格格不入,显得有些突兀,伸手将其拾起打开,四个格外清晰的加粗字体映入眼帘。
离职申请。
“这…………这特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杨达的视线也落到了纸张上,近前打量了一会儿之后,继而看向我满脸都是疑惑。
“我今天基本上都是在工作室的,工位隔得这么近,她什么时候打的离职申请?而且为什么不说清楚,池早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事实已经摆在眼前,脑海中快速地思索了一番之后,我忽然想起了上次我去找她的那个地址,而且还遇见了她家人的,看样子应该是常住。
时间紧迫,也由不得我做更多的停留了,而杨达这儿,我也只好先应付道。
“我晚点给你说,你得重新计划着招个人了,中间这一段时间的空档期,我来顶着,有事儿随时给我打电话就行。”
“…………好吧,那你有事儿的话先去。”
明显是有了一些预感,虽然还是在一头雾水的状态,但是杨达也没有纠结在这个问题上。
离开公司之后,我在地图上面找到了之前的那个导航的历史记录,然后驱车用了最快的速度赶去。
只不过,刚好卡着下班的高峰期,而今天的车流不知道为何,像是比往常更多了一些,而我的急迫,也完全的陷入了拥挤的车流里。
车辆一点点的往前挪动,而我也忍不住陷入了沉思,按着李潇潇的推测,那么对于池早的疑惑,就有一个很关键的点摆在面前了,那就是她为什么离开了龙扬。
这是让我不解的,按着常理来看,合起来做了这么一件事情,那龙扬应该想尽办法,都会把她留在公司的,因为这是最保险的方式。
而今她却离开了,到底是她自己的选择,还是龙扬的,先前她来工作室的时候,还没见到我时,给出来的求职态度完全是属于没任何挑剔的那种,立马就能上岗。
这又是为什么呢,龙扬把她推了出来顶替我的设计,钱肯定是没少给的,李潇潇付的酬金可是一百六十万,再怎么少的比例也是一个可观的数目。
她为什么还要这么急切的找工作,难道她很缺钱吗?还是说其他的什么可能,不然的话,就算是按照她现在的条件,也不至于屈身在我们工作室来。
而且,最开始杨达发出去的招聘信息,也只是找个应届生新手来画图的,条件给的并不高,她居然都能接受。
如果加上这些不解的点,那么李潇潇的猜测就越来越让我感觉到云遮雾绕了,因为没办法解释这些关键点,那么一切的揣测,都是虚无的,完全站不住脚,而她建议我向池早去善言审议还有用吗?
毕竟,这件事儿后面如果真要扯出来的话,对她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运作得当的话,她的处境估计和我现如今的状况差不多,而且,名声还会更差。
在室内设计行业,放在全国,一个单子收到了一百六十万的设计费,也是一件凤毛麟角的事情,要是我愿意再狠一点,把事情完全捅开,那么她受的影响,就不光是在市内了,省内甚至更大范围都有可能,到那个时候,她能选择的就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改行。
重重不解中,我总算是到达了目的地,因为堵车的原因,我在路上浪费了很多时间。
思索了一下上次来的路线之后,我找到了正确的位置,然后快步上了楼。
但是在到达了池早家所住的楼层之后,隔着老远,我就看见了先前的那扇门上面粘贴着一张纸,一边似乎是没怎么牢固,随着似有似无的风轻轻地摇晃着。
见此,我的心里面忽然的产生了一些不好的预感,快步走近,捋平了纸张,上面房屋出租的字眼让我整个人都有些晕眩了起来。
扶着一旁的扶手缓了好一会儿,我才逐渐的缓了过来。
事实似乎是摆在面前的了,这儿我是找不到池早了,靠着门口的地上,隐隐还有一些物品拖拽的痕迹,看起来,像是搬家所导致的。
因为心里面的不甘,我还是掏出了手机,向着单子上面的电话拨了过去,想着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但是,得到的结果却更加的让我心凉,房东告知我的,是这家人几天前就搬走了,而不是今天才搬走的。
到这个时候,我才反应了过来,就池早刚才离开工作室的时间,是不足以马上就搬走的,那她的这个举动又是为了什么呢?
是早就打算好离开了,只是今天多了个看见李潇潇的巧合,毕竟杨达也说没看见过池早什么时候打迟辞职报告的,还是说,只是因为上次我找到了她家里去,她为此做的一个预防。
二者似乎都有可能,但是我都没办法下结论,而当我尝试性的想问房东知不知道她们搬哪儿去了的时候,得到的就只剩下一段挂电话的忙音。
下楼回到车上,我的脑子因为情绪而变得有些空白,一时间找不到什么头绪,我也只好找到李潇潇的电话,拨了过去。
现如今的这种情况,能给我一些信息和主意的,似乎就只有她了,毕竟这件事情的原委,她甚至比我都要知道得早一些。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下意识的第一反应,似乎就是跟她联系,另外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她有的一些建议也是更加清楚的。
一阵嘟嘟声之后,电话总算是被接通了,随之传来的,就是一份能够明显被压抑住的焦急。
“什么情况,搞定了吗?”
“没有…………”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才将情况从头到尾的跟李潇潇说了一遍,听完,电话那头,也传来了一阵叹息声,但紧接着的,就是一份宽慰。
“没事儿,你别急,这个方法咱们行不通的话,再想其它的办法就是,车到山前必有路,这事儿也不是只有这一个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