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找人比赛跑步,尤其他又是她邀请来参加园游义卖会的,这好像有点像预谋的开端……
“我们来赌一赌。”凌获珊好整以暇的说:“如果你赢了,我就对你保持距离,不会常常打扰你。”
“如果我输了?”他的姿态显得不置可否。
她扬眉看着元赫,认真的道:“如果你输了,就算我腿伤好了,你也不可以拒绝我的约会。
总而言之,她要预防他的逃脱和任何时候突如其来的心理障碍,他深爱着亡妻,就连吻她都觉得是罪孽。
“你的腿伤还没好。”元赫淡淡的提醒她。
“所以才足以显出我的诚意啊。”凌获珊笑着回答。
于是,他们开跑。
比赛的结果,她赢了。
“你输了!”她忍着腿伤的疼痛,欣喜若狂的大叫。
“擦擦汗吧。”他把手帕丢给她。
“谢谢!” 她的眉眼都在笑,笑得神采飞扬。
骄阳下,她的笑容十分迷人,其实体力不错的他,只拿出三分实力与她竞赛。
他……其实并不想赢她。
“看看这是什么东西!”凌一坤将一本杂志扔到凌获珊面前,中断她喝豆浆、吃烧饼的兴致。
凌获珊匆匆瞄了杂志一眼。“照片啊。”
有本杂志刊登她和元赫在元氏大门前的合照,那天飘着微雨,元赫很绅士的为她撑着伞。
想到这里,她甜蜜的笑了。
“你还这么无所谓?”凌一坤瞪着她的笑脸,声音陡然提高的斥喝,“你知道这个元赫是什么人?”
“我知道啊,他是元氏科技集团的总裁。”她笑容更深。
“还有,如果我很好运的话,他可能会成为你的女婿。”
“胡说八道!”凌一坤驳斥她的话,“我反对你们交往,你们不配!”
“反对无效。”她才懒得理他哩,他自己当年还不是跟他们老妈不配,一个混黑道的小子追求他们那乖乖女的妈妈。
为什么他自己可以,做他女儿的她就不行?没道理嘛。
她是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放弃元赫的。
最近她与元赫之间很有进展,他遵守败者为寇的约定,天天由着她下了课就去他办公室闲晃参观。
然后等他结束公事,她就赚得一顿他们两人外加耿立、洪剑南当电灯泡的晚餐。
日子充实而美好,每天见到元赫是她最大的原动力。
美中不足的是,礼拜天他不会出现在办公室。也不会在他家里,他会关掉手机,人消失不见。
他不找她,而她又找不到他,只好消极的在傅家茶店里消磨时间,等待礼拜一的来临。
那些照片可能是那些在元氏门口守株待兔的无聊记者拍的,不过她觉得拍得还真好,从照片上看来,她和元赫很相配。
他的成熟和她那有点娇憨的甜意,形成一幅亲昵的画面。
也难怪她老爸要抓狂,毕竟她才十七岁,可是十七岁的小妈妈也不少啊,坤哥应该接受女儿已经长大的事实嘛。
“女儿,这个元赫离过婚,他的婚姻纪录不良……”凌一坤苦口婆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