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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章(第1页)

杨燹携黄小嫚回家,在楼梯上碰见嫂子领着女儿下来。嫂子胖得象个洋娃娃,看见黄小嫚,马上向杨燹做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脸。她舍不得掏钱买彩电,女儿说他们家那个九寸黑白看起来象“小人书”,因此每晚不惜领着女儿跑几里路,连蹭晚饭带看电视。

黄小嫚搬了个小凳坐到客厅里。电视上正转播足球赛,这大概是嫂子中途退场的原因。父亲一个人在看,继母在一边读杂志——她的兴趣已从《红旗》转到电影杂志上来了。父亲看了一眼小嫚,伸手递了一只削好的苹果给她。那是继母削给他的。杨燹佩服父亲和继母的修养,他们根本不同意这桩婚事,甚至一谈就吵架,但当他把小嫚接回家来住,两人居然没对他这先斩后奏的做法发丝毫异议,并且还口口声声称她是“咱们家的小客人”,专门弄些好吃好喝的给她。所以黄小嫚一点也不知道内情,以为两个老人对她已经认可。在这个家住了一个星期,她由衷地说,是她一生中最平静、最开心的日子。咋天父亲彬彬有理地问杨燹:“你打算还要让她住多久?”

杨燹也彬彬有理地掏出预先准备好的人民币:“我们交伙食费,爸爸。”

老头儿气得一甩手走了。但吃中午饭时,他依然为小嫚夹菜,和蔼可亲。到底是党培养了多年的老干部。

小嫚很专注地看电视。客厅里没人交谈。杨燹想着明早的研究生考试。他看见继母穿着一件紫灰色的紧身马甲,那似乎是嫂子的,她和她向来爱换衣服穿,因此关系颇密切。杨燹回到客厅隔壁的小屋,打开书。细胞学、植物学、植物志、生物学、达尔文……

他翻开一本,很快又合上,再换一本。但他感到自己象中了尼古丁的毒一样,晕眩并丝毫也安宁不下来,由里向外,一阵接一阵地烦躁。书上所有的字在他视觉中象无数活动着的细胞,在进行着有丝或无丝分裂。他几乎一个字都没看进去。一定是连着熬夜,整宿抽烟的结果……不,不,别糊弄自己了,明明不是这个原因。他可不是什么娇弱体质,熬夜也是他多年的习惯。在伐木连白天干十来个钟头超级重活,夜里也读书到下一点。唉,乔怡,你这家伙!自从你的脸在那公共汽车的窗口闪现那么一瞬,我的眼睛就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了。自打你呼唤了我那么两声,我的耳朵就听不见任何声音了。我以为全了结了,起码早就淡了,没想到见到你时,我又变成了当年的小伙子,又野蛮又忘情。你呢,当然还是我印象中的你,只不过更象个修女了。我他妈的是个混蛋:就用的是这只该死的手吧?……那一巴掌真狠,把一切都击碎了。不可粘合地碎啦!后悔吧,你这野蛮人,你只配去驮粪桶、砍木头,你配爱一个那样脆弱柔的少女吗?没说的,你野蛮!野蛮是狭隘的孪生兄弟。你白长这么一副虎背熊腰,心里窄得一只蚂蚁也通不过。你其实明白那不能全怪她,即使她真的错了也是身不由己,是慑于一种压力。可当她扑到你怀里,想寻找一个精神支点,或寻求一点宽恕,你二话不说就……就用这只该死的手!她那时远比你更痛苦,你到现在才明自。

电影中老说的那句话叫做,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黄小嫚似乎在咳嗽……咳个不止,定是今天出去散步着了凉。她的精神和体质都属于过敏型的。杨燹合上书,到楼下药柜里找出半瓶枇杷露,又倒上开水。足球赛到了高xdx潮,老父亲时而遗憾地跺地板,时而高兴地拍大腿,他不知向着谁。为了考生物系研究生,杨燹杜绝了一切嗜好,足球赛被视为最大牺牲。

他先替小嫚披上一件绒衣,又把药和开水递给她。他发现继母叵测的目光从侧面射来。不理她。

“看一会就去睡吧,啊?你都咳嗽了。”他关照小嫚。象她的大哥哥,甚至象长辈。

除却关怀,体贴,他对黄小嫚的感情里还有什么呢?还有怜爱。顾名思义,怜爱就是怜悯加爱护,和爱情是不沾边的。爱情是个复杂玩艺,比一百种元素化合在一块还复杂。那么怜爱有朝一日能生长成爱情吗?不会的,不是一个品系。或许可以嫁接?或许能够杂交?它可不象植物那样好侍弄、听摆布啊!

回到你的书上去!一个男人能留多少位置给爱情呢?男人的用武之地是事业,男人的强悍就表现在他常常不动声色地牺牲、包括牺牲他一生中最珍爱的东西。要不怎么叫做“男人”呢?爱情在男性的“原子序”里排第几位?哼!

足球赛结束了,隔壁传出父亲长长的哈欠声。黄小嫚兴致勃勃地跟他讲着球员们为一个球之争如何打架,如何滚作一团。杨燹松了一口气,这一天她总算又太平无事地度过。傍晚时风云突变,此刻总算还阳了。

小嫚睡在他的房间里,他这些天一直到客厅的长沙发上凑合。他躺下来,为明早的考试,他必须早些入睡。可是他怎么也睡不着,手表压在枕下,那摆声真烦人。好吧好吧,就这么睁着眼。眼睛往往在黑夜的天花板上看到白天藏匿起来的图景,那是人心中最隐秘的荧光屏……

赞比亚睁开眼时,发现天已黑了。一小时之前,这儿还是阵地。那时热闹极了,外面的人要往里冲,里面的人要往外杀,相持了整整一个下午。现在看来算告一段落,这磨坊已全塌下来。赞比亚觉得刚才那一番厮杀简直象场恶梦,醒来时那一小节一小节的情景怎么也连缀不起来。战友们好歹全部突围了,他作为掩护,死守到房子最后坍塌。干得不错,伙计。他满意地想奖给自己一根烟,可这时上哪找烟去?

甘蔗林大片大片地折断,倒伏,空气中弥漫着很诱人的烧焦的糖汁味。

他躺着,身上整整盖着一座房子。房椽和断墙恰恰形成一个夹角。这个夹角将他保存下来了。他不是那么容易死掉的,这一点如今又一次得到证实。他从头顶的缝隙看见一颗并不十分亮的小星星。这颗星的名字他叫不上来,它不是每夜都在空中有固定位置的那一类星。它的光带着浅浅的红色,没有锋芒,但很美丽。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中,提出一种叫做“宇宙常数”的东西,这个常数确定宇宙在任何时刻的大小。那个理论表明宇宙不是越来越大,就是越来越小。遥远的星云趋向光谱的红极表明它们在迅速离开人类,这就说明宇宙在扩展。巳经大得无法想象的宇宙仍在扩展!同时,与人类最有利的太阳却以每秒钟失掉四百万吨质量的速度在消耗……唉,一个天文学和物理学的门外汉还是别为那神秘莫测的东西伤神吧。现在最需要的是从这塌屋下站起来,使自己与地球的平行位置改为垂直位置。可他站不起来……

小星星爱莫能助地瞅着他。拿光来说,频率决定颜色:紫色的光频率最高,红光频率最低。那类具有杀伤力的光甚至不具有对视觉产生色彩感的频率。因此这小星星是温和的。它是浅红色。用目前最新的天文观测仪——射电望远镜(那种望远镜能看清十公里外的一根头发丝!)能辨认它属于哪一类星吗?是一颗少壮的恒星,还是一颗哀老的行星?它循环着怎样的轨迹?或许它早在亿万年前就已陨落,人类目力所接收的不过是它曾有的形象、光的痕迹。因为它太遥远了,远到了在它毁灭后很久,它的光才到达地球,这光在宇宙中旅行了亿万光年。科学要求准确,艺术依赖幻想?前者冷酷,后者多情。他的眼晴不是一台光谱仪,无法分析这颗天体是否陨落,以及它的物理数据,它的分子密度,它的构造和温度。这一切与他不相干。他倒更愿意幻想那上面的景致。那上面会有生物吗?有人吗?有少女吗?有战争吗?

战争把一个少女重新推到他面前。荞子,你使这个奋力杀戮的硬汉子内心多了点什么。是人道的意识吗?不中用啊,你原来压根没忘记她,发生过的一切并没有使你恨她。一个男人,一个男性军人唯独一件事不能左右自己,那就是感情。

感情,这是他先天不足的东西。

他出生在部队入川的马车上。出生后和他的哥哥姐姐们一样,用一块黄军被裹着,被送进山坳里一间低矮简陋的草房。他哇哇哭号着,从一个怀抱转换到另一个怀抱。母亲往那个缠布帕的乡妇手里塞了五块钢洋,而他已在那温暖肮脏的胸脯上寻觅乳头了。母亲头也不回地走了,并没有哭。泪水恐怕早在与其他骨肉分离时流干了。

两年后,当一个戴着帽子、挎着手枪的人出现在他面前时,收养他的乡妇一个劲催他:“喊呐,喊呐!这是你亲妈!快喊!喊了好跟着亲妈走大码头,顿顿吃嘎嘎肉!……”

“亲妈”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盯着他。这目光有疑惑,有嫌弃,有疼爱,也有疚痛。她把眉毛一挑,对乡妇说:“这孩子是不是有病?肚子怎么这样大?”

乡妇嘻嘻笑道:“乡里娃儿,吃得一顿三碗红苕,硬把个肚儿胀圆了!”

“亲妈”迟迟疑疑地伸出手,想拉他,而他却拖长声尖叫着,拼命往门后面躲。他很快被两个母亲扯将出来,只得对亲妈又踢又打,并用唾沫啐她,用山里的野话骂她。他不仅不承认她是“亲妈”,甚至连她是个女人也否认。他心目中的“妈”是这一个,这个常拉过来照他屁股就给几巴掌的、这个毫无拘束地袒出两个面粉口袋似的大Rx房让他吮吸厮摩的乡下女人。她有着又软又厚的脊梁,他经常伏在上面听着粗俗浅陋的歌谣。只要伏在这脊梁上,他就感到世界是那样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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