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搁浅,侦破陷入困境。一个多月下来,未获取有较大价值的线索。金川公安分局领导抽调精干力量,以四中队为主成立了专案组,由副局长张永生挂帅展开攻坚战,专案组日夜工作,调查摸排。9月27日,侦查员获取了一条有重大价值的线索,线索表明,曾在某送水公司打工的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王某从2000年6月份至9月上旬在该公司当送水员,系永昌县某乡农民。9月13日王某提出辞职,随后去向不明。
侦查员们立刻驱车前往永昌某村。经了解,人们说王某在内蒙阿右旗打工修公路。刑警们马不停蹄赶往阿右旗,对所有修路工程队的人员挨个儿排查,没有发现叫王某的人。线索暂时中断。专案组对所有情况进行细致分析,进一步确定了侦查方向,终于得到王某在金川某包工队打工的消息。经反复查实,王某确在该队干活。抓捕凶犯迫在眉睫。
凶犯落网
2002年9月30日上午8时,4名便衣刑警早已悄悄埋伏在某工程队的工地。8时10分,王某走进施工现场。中队长田世川一声令下,4名抓捕人员从左右前后向王某围上去。还未等王某反应过来,4双虎钳大手已拧住了他。眨眼工夫,一副手铐砸在了他的双腕上。田世川一个箭步窜上,迅速从他身后摸出一个手机。经核对,该手机的型号与死者被抢的手机相符。
王某非常镇定,之前他估摸迟早有一天会露馅,立刻说,噢,这手机呀,是我捡的。在审查讯问中,王某说,他同时捡到的还有一个手机的充电器。刑警们立刻前往城郊王某租住的平房里,将手机充电器起回。
王某,1995年10月份因盗窃摩托车被判刑5年,1999年因减刑一年被提前释放。他性格内向,但滑得像泥鳅,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关于手机和充电器的来历,他早已编好了一个故事。他说,他有一天在市政府门口闲逛,看到草坪长得挺好看,在上面玩时偶然间发现了这个手机和充电器,就捡了回来。并说捡手机的事有人看见过,至于其他的他什么也不知道了。
王某被刑事拘留了。
从9月27日起,副局长张永生带专案组的同志住进拘留所,对王某进行了连续几天的审查讯问。王某百般抵赖,拒不吐实。侦破到了最关键的时刻,郑银生副局长到刑拘所帮助指导攻坚。专案组民警结合他的生活经历,对其政策攻心。
33岁的王某,初中文化,汉族,系永昌县农民。他从小父母双亡,一直过着艰难的生活,后来,他结婚了,由于偷盗被判刑。2001年4月份,妻子带着他们8岁的儿子与他离婚了。从此,他在金昌等地过着打工流浪的生活,特别是民警们在提到他的儿子时,王某眼圈红了。10月31日,他在强大的攻势面前,准备交代杀害赵小菊的过程。之前,他向专案组提出了让刑警科答应他的条件,他说他在送水公司还有一部分押金和10天的工资未领,能否让办案人员领后交给他已离婚的妻子,让她抚养孩子。专案组民警答应了他的要求。随后,王某交代了他杀害赵小菊的过程。
水落石出
2002年5月份的一天中午,王某在市区双建市场吃饭时,赵小菊正巧和他对桌吃饭。赵主动与他搭讪说:&ldo;你是干啥的?&rdo;&ldo;我是动力厂的。&rdo;&ldo;你成家了没有?&rdo;&ldo;我离婚了,你是干啥的?&rdo;&ldo;我也是上班的,也离婚了。&rdo;双方相互都撒了谎。&ldo;如果中午没事你到我那儿去玩。&rdo;赵小菊热情地邀请他,并向他频频传送秋波。此时,王某正在市区一家送水公司当送水员,他魂不守舍了,忙客气地说他中午没空儿,晚上闲着呢,意思是晚上可以去。
赵小菊告诉了他刚租住房子的详细地址,并说,你一走到那里就能看到我,我在阳台上站着等你。
晚上8点,王某如时赴约。二人各自叙说着自己的家庭经历,王某基本上说的是实话。赵小菊编谎说,她家住刘家峡,叫刘萍,男人不要她了,有一个孩子。两人有了所谓的共同语言。言谈中,王某表明了想找个意中人的意思,赵小菊说她也有这个想法。她浓妆艳抹,且有几分姿色,二人相见恨晚。后来的日子,王某发现赵小菊是卖淫女,劝她不要干这种事,并给她介绍了给某餐厅打工的活儿,赵小菊嫌钱少,表示不愿意干。
有一回赵小菊对王某说,她家里需要钱,有个老板给了她两千块,问他能不能再给她借600元。王某也从内心里喜欢她,后来就给了她400块钱。再后来,王某觉得这女人和他成不了夫妻关系,就提出向她要钱的事儿,赵小菊不答应。
2002年7月20日晚,王某喝了些酒找到她家,又提这钱的事,二人吵了架。赵小菊最后说,要不你把我这手机拿去,就把手机放在床头上。王某这晚就睡在了她的床上。第二天早上,王某又提钱的事,赵小菊有些生气,说你这过夜钱还没给我。王某怒从心里起,火从耳边生,边骂边当即打了她一个耳光。赵小菊用手掐他的脖子,两人扭打在一起,从床上滚落到床下,手互相扼对方脖子。不一会儿,赵小菊脸色发青,拼命喊救命。王某这时看到桌前有根电话线,顺手拿过,在赵小菊脖子上缠拧着,一会儿,她口吐白沫,窒息而死。王某拉了床被子盖了她裸露的身子后,又将她的手机和充电器取了关门而逃。
王某在交代杀人前后过程中,一直流露出对赵小菊的好感。他说他挺后悔,为了四百块钱不该把她的命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