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录简介
收录在这里的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上海小报上有关张爱玲的一些零星文字。一共有80余篇,撰稿者多为当时的小报文人,文章有长有短,内容也是五花八门。有极具史料价值的资料钩沉,也有借名人八卦赚一点稿费的无聊之作。张爱玲在1940年代的上海沦陷区文坛是一个奇迹。她进入文坛的时间并不早,然而出手不凡,很快成为文坛的当红明星。虽说陨落的也早,但毕竟有过盛名,这一盛名自然少不了引来小报文人的兴趣。在1944年至1947年左右的几年间(1945年以后张爱玲就很少再写作了,更多的是从事影视编剧工作,当时较为轰动的是电影《倾城之恋》和《不了情》的创作),上海小报上出现了许多有关张爱玲的花边新闻。正如李楠所说,上海小报充斥着名人流言、世俗风月,是一个释放欲望的藏污纳垢之地。张爱玲少年成名,家世显赫,行事古怪,在民族危难之时我行我素,在写作的盛年嫁给汉奸胡兰成,这都是小报文人关注的焦点。所以小报之中有关张爱玲的流言蜚语颇多。如对张爱玲胡兰成的结合,小报不仅大肆渲染,而且寻根究底扒出了胡兰成与张爱玲结合之前的两任妻子,并对胡、张和胡的前任妻子应英娣之间的闹剧津津乐道;又如四十年代上海文坛闹得沸沸扬扬的“一千元灰钿事件”,在事情的是非曲直没有说清的情况下,张爱玲成了小报文人笔下的“生意眼”作家,一时含沙射影的讥讽和谩骂不断;其他的还有关于张爱玲的身世问题,贵族身份当时也成了小报文人关注的焦点,一些小报文字极尽奚落之能事,讽张为“贵族血”之女作家。所有这些,都是上海小报藏污纳垢、杂树丛生、泥沙俱下的芜杂状态的显现。李楠在梳理晚清民国时期上海小报时即把小报的这种特性总括为“与现代市民社会共生”的一种状态,是“市井众生的‘浮世绘’”,可谓抓住了小报的最根本特征。
当然,说小报的这样一种特征并不是就在极力贬低小报。相对于五四新文学传统,小报的价值就在它的言说空间的不同。小报的产生主要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都市,其直接对象是市民阶层,其性质是通俗的、大众的,而这正是正统的新文学所不屑为之的。因此,小报自主的选择这样一个“边缘的姿态”言说世态万情,自然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记录本真社会状况的万花筒。在明星八卦、流言蜚语、家长里短、游戏风月的小报世界,我们会逐渐看清彼时真实的社会情状。这是一种历史的还原,而小报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历史现场”。
今年暑期,承吴俊老师启发,带着“回到历史现场”的目的,笔者去上海图书馆阅览沦陷期间上海小报,并从中寻找与张爱玲有关的文字。过程自然是漫长的,在阅读中,我逐渐对沦陷期间小报的脉络特征有了了解。在文字辑录过程中,有几十个字的断片文章,也有几百字、上千字的长文(鉴于上海小报的特征,一般的文章大都简短),我都一一记下,有时也想,这样的八卦文字真的有用吗?可是等我将全部的二十几种小报阅过一遍,把摘录的十几种小报文字汇总在一起时,我是有些吃惊的,除看漏的小报文字不记外,沦陷期间一共有十一种小报涉及到张爱玲的有关文字,共80余篇文章,近40000余字,将这些文字按照时间顺序阅读,也许我们会发现一个和当下受研究界热捧而又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张爱玲完全不同的形象。那是一个世俗的、被流言蜚语包围的张爱玲。她年轻时呼喊着“出名要趁早”,及至出了名,却又为盛名所累:她的身世,她的婚姻、她的行为处事,一点一滴都不能逃脱小报文人的眼睛。
着手做这样的工作,对我来说还是第一次。古人说做研究要“采铜于山”,不能聚铜铸釜,求学期间师长也谆谆告诫,一定要重视第一手资料的收集。如今,四十年代上海小报中的张爱玲已经初步整理在这里,分为平襟亚与张爱玲、女作家的面孔、关于倾城之恋、论奇装异服和见一见张爱玲五个部分,前四个部分的文字都相对集中的收录了相关的一些内容,第五部分则是把一些不好分类的小报文字集中在一起,姑且概括之为“见一见张爱玲”,而事实上,由于张爱玲不喜见人,很多小报文人确实是没有见过张爱玲的。另外,本书所收文字,他书已有的均不录。不足之处,还请读者诸君批评。
一、平襟亚与张爱玲(1)
一针见血
秋翁
某刊物评论当今文坛的女作家张爱玲云:“和她相处,总觉得她是贵族……这决不是因为她有传统的贵族的血液……”
“按” 据人说:张小姐是张佩伦的孙女,张佩伦又是李鸿章的女婿。照此一层层的推算起来,张佩伦应该有李鸿章的血液,张爱玲女士细胞以内,至少该有若干西西李鸿章的血液,李鸿章既受过清朝的爵赏,是一位“爵爷”,当得起“贵族”两个字。因此批评人胡先生在上文肯定的说:“总觉得她是贵族”;可是,忽又在下文否决她“不因为她有传统的贵族的血液”;“贵族血液”这东西,假使放在显微镜底下看,毕竟与“平民血液”怎样分别,怕连德日欧美不论什么派的“达克透”,一时都分辨不出来吧?而我们的胡先生,在“和她相处”之下,竟然论列及此,那真不愧文坛先进,在我辈后生小子,莫测文学高深者腕底,只能恭维他的评论是:“一针见血!”(《海报》)
记某女作家的一千元灰钿
秋翁
因为我国文坛女作家不多的缘故;我对于她们总是竭力捧场。尤其是对于某一位女作家;从她《第一炉香》、《第二炉香》起家的当儿,便追随我友瘦鹃兄之后在本报一再揄扬。虽不曾分析她的血液有多少东西贵族化的成分,然而对她文字的美妙,身家的清白,似乎已都称赞过,尽过宣扬的能事。不信可以打开本报的丛编来对证。可是,她对我却适相反背,不懂她特别对我顶真呢,还是习性如此?记得一年前吧,那时我还不认识这位女作家,有一天下午,她独自捧了一束原稿到“万象书屋”来看我,意思间要我把她的作品推荐给编者柯灵先生,当然我没有使她失望。第一篇好像是《心经》,在我们《万象》上登了出来。往后又好像登过她几篇。她有一回写了一封信给我,大谈其“生意眼”,并夸张她一连串的履历,说她先人事迹,可查《孽海花》。当初我猜想不出《孽海花》一书怎么好当她的家谱看。随后才知道这小说中确曾记及清代一位李合肥的女婿——逃走将军的逸事。但始终不能使我怎样惊奇与兴奋。她写信给我的本旨,似乎要我替她出版一册单行本短篇小说集。我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她。她曾将一大批短篇小说原稿亲自送来给我付印。(其中包括《倾城之恋》、《封锁》、《琉璃瓦》等篇,那是都还没有披露过)当我接受了她的原稿后,她接连来见过我好多次,所谈论的无非是“生意眼”,怎样可以有把握风行一时,怎样可以多抽版税,结果是她竟要我包销一万册或八千册,版税最好先抽,一次预付她。我给她难住了,凭我三十年的出版经验,在这一时代——饭都没有吃的时代。除凭籍特殊势力按户压买外,简直没有包销多少的本领。因此只好自认才疏力薄,把原稿退还给她。(留下一篇短稿《琉璃瓦》刊登《万象》)同时,怕她灰心写作,约她在我刊《万象》上面写一篇连载小说,每月写七八千字。(在当时一般作家正在向杂志社联合会提出要求千字百元)我就答应她,稿酬较我刊诸作家略高,每月预付她一千元。谁知她写了一期之后,后来论价,斤斤要求百五十元千字,并说如不允许,每月当酌减字数。我因我刊许多老作家——在文坛上写了三十年的老作家,报酬千字仅不过百元,不便使人家难堪,因与彼争论了数语,她不欢而去。后此,每期递减字数,且差不多每期前来要求,例如说:“这一期我只写五千字了,你要变要;不要就拉倒。”我终于忍耐着,不使她难堪,一凭她减少字数,看她减到多少为止。结果竟然减到一个字都不写。(可云:“不着一字,尽得*”)。编者柯灵兄,在七月号付印时,向我进言,要我加送二千元去,那么三千元写五六千字,也不为少了。我依照编者的吩咐,送去二千元,结果出乎意料之外的,又遭退回。可是,她退回来的,只有加送去的一笔二千元,尚有预付的一千元,却一字不提。小说稿则一任腰斩。这一千元虽小数,预付了两个多月,竟使我们无从撤销这一笔帐,会计先生正在踌躇,付什么帐好呢?要请这位女作家吩咐。这位女作家毕竟是谁?可不用我说明了吧。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一、平襟亚与张爱玲(2)
我不敢说这位女作家“市侩气”太重,因为她毕竟是一位“作家”而又是“女”!像我本人,从事出版专业,买卖要顾到血本,似乎不能不与人较量锱铢;才是十足道地的“市侩”。“市侩”而有“市侩气”,倘能为一般原谅的吧。
又如化了一千块钱,买不到当代女作家一个字,怕即使不是“市侩”,没有丝毫“市侩气”的人,也总觉得心头有所未甘。我愿不论“作家”与“市侩”,彼此能反省一下,设身处地为自己为他人想想,得免许多争执。这话倘也在合理之列吧。(《海报》、19)
柬诸同文
——为某女作家专事
秋翁
一周一前,予于本报记者某女作家一稿,同文间如凤三,刘郎,秋水诸兄,先后訾予失当,认予容量太窄,浪费楮墨。予拜领嘉言之余,不能自已,续有申述,籍明予写此文之本旨,与夫重心所在之点。未敢文过饰非于诸兄之前,还祈知我者之亮鉴焉。
予虽量窄,然亦绝不至于肉痛此戋戋一千元之灰钿,予既为市侩——书贾之一,亦何憎于他人之与我谈“生意眼”。予所认为不能已于言者:不幸而站于《万象》出版人地位,出版人于稿件之征集原非分内事;向例由编者处理之,但某女作家连载一稿,却在例外。因当时多嘴之故每次“支费”与“索稿”均由本人负其责,本人又因需顾及其他写稿人一般之润率,不能率外增给;致生厚此薄彼之嫌。以是不满意于某女作家,确为事实。但随后予即默认其酌量每期写若干字数,从未多一句话,是在实际上早加其润例——每次稿费单不啻由其自开,尚复有何不慊之理?况七月号我刊发稿时,予遵从编者之请,增至按月三千元,字数不计。倘亦不得谓不优容矣。乃终遭其拒绝,遽将已刊之长篇,连载小说付诸腰斩,致失信于千万读者群,倘亦使站在出版地位之人有所不堪忍受。然当时犹冀其小休以后八月号继续写作。乃终于置之度外,是既无断稿原因,亦乏辍写理由,徒使千万读者群之怅失。此在出版人方面将何以对读者。犹茶竂主人之聘请说书人排日说书,聚众千万于一堂,正兴高采烈之际,说书人遽中途剪书而去。使茶竂主人将何以对听众。故予之写稿于本报,重心还在籍是以明其辍写之经过,而诿卸我索稿无着之责任,非敢有他。若谓我张挞伐之阵,则非知我者也。还祈诸同文鉴我之诚,有以见教,则幸甚焉。(《海报》)
灰钿案平议
柳絮
张爱玲小姐与秋翁先生“千元稿费”之争,一方谓并未多拿稿费,一方则坚执曾付稿费七千金,而刊稿只六次,当时言明按月千元,先付后撰,至今延不交件,则千元岂非“灰钿”?此事究系何方之失,局外人殊不必问此“闲帐”。特笔者站在写作人立场上,有一点愿代张小姐主持公道者。姑承认秋翁先生所举皆是实情,但文章不卖钱则已,既为卖钱之作,则稿费涨落,当随市面之升沉为调整。“言明按月千元”,第一次给付稿费时,犹为仨二年之十一月廿四日,至今九个月中,米价涨若干,物价涨若干,《万象》之售价又涨若干?而秋翁先生惠付张爱玲小姐之稿费,九月如一日,似非事理之平?张小姐之灰心稿事,延不交卷者,正是人情之恒耳。(《力报》)
最后的义务宣传
一、平襟亚与张爱玲(3)
秋翁
最近关于某女作家的稿费一事,我极不愿意再提,原因为了:一、区区小数,穷不了我,也富不了她。二、不甘替她做义务宣传,适中她的圈套。所以我见了某报的所谓“平议”,也只是不加辩正。前天贺天健先生丁慕琴兄……等招宴,席上遇老凤,谓我必须有一言声明,否则在不知者真要说你“诬陷”及“薄待作家”,印象欠佳。因此使我不得不作最后之声述。
关于一千元稿费的事,她曾有一函至本报声辩。她的主要点,还是笼统地说:“每次都有收条。。。。。。必须查个水落石出”。当我接到本报转来的信时,立即复信给她,并开列逐次付钱的细目,请她核对后,指出哪一笔错误?或没有收到。最后我还肯定的对她说:收条是没有的,但你有信函和送银的回单可以作证。(回单上有她的图章)在我可以确定一条不错的,假如你认为有错的话,不妨亲自或委托他人来查看证据。——信去后,将近一周,未得到她的回复。我为了她说“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所以这几天还在专等她来查看证据。
关于某报某人的所谓“平议”,似无价值可言。因为它对于实施的真相全没有弄清楚,所“议”安得为“平”。若说“六个月中,每月千元,衡以生活程度的随时高涨,莫怪她要灰心,不做下去。”这话在没有见到我刊在本报上的第一篇文章时,也许要误会到不加她稿费,因此中辍。可是,我在第一篇文中,早经说明,每月虽给她一千元;小说的字数,由她自作主张,逐次递减,由一万字减至八千、 六千、五千。(每次她总是先来信知照,本月份一千元只写六千字了,只写五千字了,有信为凭)。出版人花钱买稿,照例以千字计值的;亦犹米商卖米,以升斗计值。例如我人于七月份花一千元,买米一斗,到十月份花一千元,只买得五升,米价毕竟提高了没有?这还得请“平议人”试想。我按月给她一千元,任她写多少字,那就稿费单不啻由她自开。这话,我早经说过。“平议人”除非存心和我难过,又何至抹煞事实。关于这一点,我本来不愿辩解;恐人误会,不得不说个明白。
末了,我得声明:后此永不重提这事,更不愿我得笔触再及她的芳名。深怕堕她“生意眼”的计中。这非空话,有信为证:
“我书出版后的宣传,我曾计划过,总在不费钱而收到相当的效果。如果有益于我的书的销路的话,我可以把曾孟朴的《孽海花》里有我的祖父与祖母的历史,告诉读者们,让读者和一般写小报的人去代我义务宣传——我的家庭是带点‘**’气氛的,……”
上面一段话,是她在六月十五给我信中所说的。那么,我所敬爱的诸同文,试想,她只要书能多销,她只要赚钱,什么——祖父,祖母的历史“香”“臭”,任人宣扬都不计较。那我人为什么要做她的义务宣传员呢?任说——“触贵族笔”,“流贵族血”,在她总认为有相当效果的一回事。诸同文若再提她,我猜她正暗自得意着,要笑得前仰后翻咧。话就此打住。算我发傻,最后替她义务宣传一次;但下不为例。(《海报》)
不得不说的废话
张爱玲
常常看到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