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革命的兴起有好几种解释:战后世代衣食无虞,生活太无聊,社会要他们服膺同样的生活风格、思想与外表,让他们感到窒息。摇滚乐也是在挑战种族隔离,那不只是种族问题,还有“流行乐”(白人)与“种族音乐”(白人以外的人)的分别。历经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滋养,摇滚这种反文化遍及各地,诉求反战与社会正义的政治运动因而更加有活力。
摇滚革命也有单纯、表面上较不“政治”的那一面:“观众”也在反抗自己的既定角色。回顾庆典的历史,群众的角色发生极大的变化,以前他们在庆典的参与度很高,但在现代大型集会中只能当被动的观众。早在两百年前,观众就已经被成功地驯服了。在十七、十八世纪之间的法国或英国,看戏的观众可以大声吵闹、评论,打断舞台上的演出,还可以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甚至坐在舞台正中央。到了十八世纪末,贵族对于艺术空间的想法变了,于是发明了保留席。社会学家理查德·桑内特(RichardSennett)说:“他们把剧院变得死气沉沉,再也听不到后排的人对舞台叫嚣,也不能站着看戏、边看边吃东西。剧院的寂静浇熄了看戏的愉悦。”[9]
新规定下的观众,除了偶尔拍拍手,看表演时完全不可以有任何动作,这种禁令还影响到音乐表演。十九世纪以来,观众都得乖乖坐着,于是西方各种音乐演出的效果大打折扣。在军队游行中,军乐队的演奏最具有感染力了,行进的士兵也会沉醉其中,与节奏合而为一,但观众要守规矩——就像观赏静态展览一样,稳稳地站着,除非为了看得更清楚而变换姿势,否则尽量不要有任何动作。大多数的音乐表演都移驾到音乐厅,在这些地方,观众必须安静坐着,尽量不做出任何动作。即使是微微地随音乐律动——用脚打拍子或点头,也会吵到旁边的人,观众只好学会僵着听音乐。
不过,观众可要费一番心力,才能静止地观赏,尤其是充满节奏感的表演。第一章提过,近年来神经科学家发现,当我们察觉到旁人的动作时,神经网络的运作机制会致使我们做一样的动作。[10]看到别人行进、跳舞,吹奏萨克斯风时身体摆动或者手跟着交响乐的旋律比划时,我们都会想做一样的动作。婴儿自然而然会模仿其他人的动作。然而随着年纪增长,我们却克制自己模仿的冲动,变成守规矩的大人。不随着音乐打拍或摇头晃脑,并不代表我们心如止水。我们正忙着无声地压抑自己、控制自己的肢体动作。
有些人赞扬摇滚乐解放了性压抑,也有人责怪它造成性泛滥。诚如有位作家所言,他认为摇滚乐“解放了性压抑的世代”。[11]相对于中产阶级白人的“主流”价值观,摇滚乐传达的性观念更开放,更具黑人色彩。无疑,二十世纪中期美国白人的性观念是受到压抑的,恐同就不用说了,他们在异性恋世界里也是畏畏缩缩。摇滚革命肯定在许多方面与性有关,不说别的,女孩们就抵挡不了明星的魅力。不管是工人出身、“粗俗”的猫王,或是诙谐、略带阴柔的披头士,都给人带来浪漫的爱情想象,远超过和穿着卡其衣、每颗钮扣都扣上的白人男子在车里拥吻。除了性压抑外,摇滚乐还要反抗更多事。整体来说,二十世纪的主流文化对肢体动作有诸多限制,不管它们是否为性暗示。
以娱乐为例,最为普遍的是坐着看电视或电影。就算有“嘉年华”,也只有投掷东西的游戏,没有跳舞、体育一类的活动。在二十世纪中期的嘉年华或博览会中,所有娱乐都由机器代步,参加者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乖乖坐好,让云霄飞车和摩天轮载他们在既定的路线上移动。在清教传统主导下,信徒礼拜时也一样久坐不动,唯一的活动就是唱圣歌。当然还是有人跳舞,摇滚乐进入白人文化前,众人跳着交际舞——高雅的华尔兹和狐步,小团体或个人能互动、交换舞伴。住宅逐渐移往郊区,汽车越来越普及,人们也越来越少悠闲散步了。不过当时没人留意到,长期下来,久坐不动的生活习惯会造成肥胖与健康等问题。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体育活动仍然是展现肢体的最佳场合,特别是运动员与啦啦队。但参加者还是以观众占多数,他们站在校园的露天看台上,看到好球时欢呼一下,但其他时间只能静静观赏。社会不鼓励人们展现肢体,特别是针对女性,学校里没有女子运动项目,就算有,通常也是基督教女青年会(YWCA)或教会举办的。为了减少女性的肢体表现,校方也会更改运动规则。例如女子篮球正式比赛时,仅能连续运球两次,也禁止穿越中线。更甚者,女性在做爱时也最好保持静止或被动。二十世纪中期,美国最普遍的婚姻指南写道,女性在做爱时不应该有任何“动作”(原书加上引号,就是为了强调它多么令人厌恶)。[12]只要谈到性行为,书里就会用静态的“体位”一词。
也难怪摇滚狂潮对青少女有独特的吸引力。猫王常引起年轻白人女性集体歇斯底里(遇到披头士更疯狂),她们跳上跳下,尖叫、哭喊、昏厥,甚至在偶像面前失禁。那些大人评论家说,就病理学来看,披头疯是种传染病,病菌是“外国”来的,带原者就是披头士。《纽约时报》1964年俏皮地说,女孩们只是“遵从与表达她们的渴望”。她们希望能融入群体,想要“变成一只昆虫”。作者得意地说,吉鲁巴的风潮刚过,现在又有披头疯,而且,吉鲁巴(jitterbug)和披头(beatles)一样,英文都是指某种昆虫。[13][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初,林迪舞(LindyHot)的爱好者发展出吉鲁巴,两者都遭受同样的批评。凯瑟琳·斯特恩(KatherineStern)表示:“吉鲁巴带走了她们。黑人的力量、黑人的胜利与欢乐气氛让她们激动地跳起舞来。媒体一阵喧哗,称之为‘毒药’‘瘟疫’‘危险的传染病’。"2006年2月3日,与作者的私人联系。]
披头士的粉丝回忆说,她们在追星的过程中得到力量与自由。原本胆小又顺从的女孩,一加入粉丝团,就能冲破警察的防线、冲上舞台。她们的行动更加证明这惊奇四人组(TheFabFour,编按,美国最有名的披头士模仿乐团也以此为团名)是史上最成功又出名的乐团。
摇滚乐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产生如此的震撼力量,是因为白人把自己的世界凝结了起来,仿佛易碎的冰块——他们变得不好动,也很压抑自己的情绪。摇滚乐流行前,中产阶级青少年最常表达的姿态就是“酷”(cool),和今日一样,这个字代表同侪对自己的认同,不过在当时还表示一种疏离和优越感。但想要享受摇滚乐,就得当下且无防备地用身体去参与,让全身动起来,融化你的“酷样”,才能感化心中西方人典型的疏离感与防备心。美国黑豹党(BlackPanther)的领袖埃尔德里奇·克利弗(EldridgeCleaver)认为,白人摇滚乐迷不过是想要重新掌握身体的自主权,找回数百年来疏离又破碎的自我:
她们摇摆身体,转来转去,扭动着她们死气沉沉的小屁股,就像僵尸想要重温生命的热度。她们重新点燃生命的火花,将热情注入毫无生气的四肢、冰冷的臀部、石头般的心,还有僵硬、像机械一般、年久失修的关节。[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