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马上就有人起而反对摇滚乐,并且迅速蔓延开来。摇滚史学家马丁和西格雷夫提到:“没有一种文化遇过这么大的反对声浪。”[28](他们大概未意识到十八至十九世纪欧洲对原住民文化的打压。)几十年前爆发的反摇滚声浪,现在看会觉得令人莞尔,但当年可是很惊人,就算乐手和歌迷没受影响,音乐相关的从业人员也都被吓到了。神职人员与精神科医生共同呼吁,一定要禁止这种“猥亵”又“具破坏力”的音乐。电台主持人扬言绝不播放这种东西,当中有些人还把1945年前后的唱片整批烧掉。他们坚持只播“好音乐”,反对这种新的“垃圾音乐”。之前提过,有些市政府动员警力对付歌迷,甚至设法不让摇滚乐团在当地演出。地方首长厌恶摇滚乐,认为那会激起青少年的暴力倾向与性欲,导致他们犯罪。当时大多数的唱片公司开始回避摇滚乐,让一些小的独立唱片公司去试市场水温。
当时没人注意到,那些反摇滚的论调似曾相识,十八、十九世纪欧洲帝国主义扩张时,欧洲人就是用同样的口气贬低原住民的狂热仪式的。摇滚的敌人只想到摇滚乐源于非洲,便要攻击那些“丛林音乐”、“部落音乐”,甚至莫名其妙地叫它“食人音乐”。[29]BBC交响乐团的指挥说,摇滚乐不是什么新玩意儿,“早在丛林里演奏好几世纪了”。显然他没注意到黑人是在美国的南方庄园创作出的这些音乐。“丛林”、“野蛮”,类似的字眼充斥在反摇滚的言论中。就连专业的《音乐杂志》(MusicJournal)也发表评论:“青少年摇滚乐迷会这么无法无天,绝对是受到这些原始丛林音乐影响。它唆使年轻人纵欲、沉溺于暴力中,这根本就是在煽动野蛮人的行为。年轻人也用摇滚乐当借口,抛开道德规范,完全不顾善良风俗。”[30]在强烈的节奏下,无纪律的“野人”无法自已,这些画面更加深了偏见:摇滚乐正在威胁文明和秩序。牧师警告说:“摇滚乐会把年轻人变成撒旦的信徒。”[31]这跟殖民地传教士的论调如出一辙。
某个方面来说,那些评论家也没错。摇滚乐不只是一种音乐类别,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它变成了另类文化的中心。人类学家特纳认为,社会的主要结构是由政府、公司、教会与家庭组成,但摇滚文化远离了这个结构。摇滚乐从众多戏院解放出来,把乐迷带到更宽敞、更适合的场地——灯光魅惑的“迷幻舞厅”,以及在加州蒙特雷(Monterey)、纽约州伍德斯托克(Woodstock)举办的户外摇滚音乐会。年轻人在这些场合找回了所有传统嘉年华的元素。他们“变装”:穿上破牛仔裤、染色的紧身T恤、花布洋装、羽毛,还有宽大的披肩。他们在脸上彩绘,喷上广藿香香水,分享啤酒、葡萄酒、素食点心,还有大麻。年轻的反战人士(包括我)可以借此放松一下,暂停平常的游说和组织工作,毕竟此时四周已弥漫着和平气息。
嬉皮摇滚乐迷重新创造了嘉年华文化。对许多人来说,参加演唱会不只是为了暂时逃离乏味而辛苦的生活。新的狂热文化将取代过去的压抑文化,摇滚演唱会就是新文化运动的据点。詹姆斯·米勒如此形容:“它是一片田园,是世界大同的乌托邦。在那个世界,我们享有单纯的自由,可以轻松快乐地做自己。我们信仰前所未有的个人主义,我们不占有,创造人人平等的城邦。人群里,舞者脸上画着奇特随性的图案,只要音乐一响,他们就像舞台上的巨星一样闪亮。”[32]
乐迷们纷纷上路,参加一个又一个演唱会,将嘉年华扩大成移动的社群。感恩而死的歌迷“死人头”(Deadheads)形成移动的社群,跟着乐团走过不同城市:“他们在老旧面包车和喷上防锈漆的退役学校巴士上装上窗帘、摆入床垫。到了凌晨三点钟,车子就随意停在路灯下。窗户上的贴纸图案是颅骨、跳着踢踏舞的骷髅以及死神的护身符。”[33]有个死人头谈到自己的伙伴:
在新泽西的梅多兰兹(Meadowlands)、麦迪逊广场花园以及波士顿都可以遇到他们。接着他们横越整个大陆到另一头的旧金山,然后又回到东岸。我在停车场和体育馆的走道上看到美好的事情,素昧平生、赤裸的死头族聚集成好几群,男男女女在迷幻的狂热中剧烈地扭动身体,交缠在一起。男孩们睁大眼睛、露齿而笑,在同一块柏油路上站了好几个小时。女孩们绕成一圈,整晚转来转去,脚踝上的铃铛叮叮当当……食物和饮料都自由分享,药和票也是。在每个城市,你可以放心奔向同样的人,这些肮脏的游牧民族会在上千个陌生人中找到你,给你不做作的温暖。[34]
这群狂热流浪者的反文化之梦激怒了特纳。他看见摇滚乐团和小型社会狂热仪式的相同之处。对他来说,摇滚乐就是在挑战主流社会的价值,他生硬地说道:“摇滚乐明显是在表达一种文化,是在呈现某个共同体的风格。它的兴起是为了对抗二十世纪中期美国官僚化的社会结构,当中一切都要讲‘规矩’与‘组织’。”[35]我们稍早的时候提过,摇滚文化流行后,人们渴望以节庆式的生活方式取代“规矩”的文化,但特纳反对这一点。集体狂欢(他所谓的共同体)仅仅是一个边缘或非常态的“阀域”,若以此当成日常经验,必定会破坏社会结构及文明。特纳的人类学理论大概是起源于他对嬉皮士文化的厌恶。他坚持,人们只能在规定好的时间地点享受集体狂欢。
对摇滚乐的反弹一直延续到现代,只是种族歧视少了一点,有时还引经据典。政治上保守分子认为,摇滚乐的流行,就是因为我们放任“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毒素”蔓延,“传统价值”都被享乐主义与自我放纵破坏了。感恩而死乐团的吉他手杰瑞·加西亚(JerryGarcia)去世的时候,右派的《华盛顿时报》负面地评论道:“幼稚的享乐主义侵蚀着我们的文化。摇滚乐只是他们(感恩而死)膜拜享乐主义时的配乐而已。”接着又重弹“丛林”的老调:“摇滚乐的流行提醒我们,文明是这么脆弱,黑暗的丛林就在眼前,团团包围着我们。”[36]我们今天也能在大卫·布朗牧师(DavidL。Brown)的网站发现同样的攻击言论:“摇滚乐充满性暗示,煽动人们为非作歹。”牧师骂个不停:“但这不是唯一的问题!摇滚乐的节奏不是什么新鲜事。异教徒、泛灵论者早在来到美国前就有这种摇滚节奏。他们用这种节奏‘嗨’起来,改变自己的意识状态……所以说,节奏就是恶魔的传教工具。”[37]
幸好摇滚乐活得够久,久到看着他的敌人一个个把话收回去。更重要的是,它证明了自己是赚钱的商品,让唱片公司和乐手发财。现场观众不再被关在戏院里,演唱会移师到足球场或其他更大的场地,成为真正的狂热大会。市场会说话: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个不再陌生的音乐不只动摇,还统治了市场。摇滚乐本身成为成功的商品后,广告商很快用它来营销其他商品,从汽车到金融服务,样样都有。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摇滚乐无所不在,在上千个电台各个时段播送,也会以片段形式出现在广告中。还有人把摇滚乐刺激的部分剪掉,让它变成优美的电梯音乐。许多连锁商场如Kmart、Gap、Ex-press会用完整的摇滚乐曲当背景音乐,以营造友善的购物环境。当时摇滚乐已经演化出许多不同的类别——迷幻摇滚、迪斯科、朋克、重金属、另类摇滚、电音舞曲等。“摇滚乐”现在所涵盖的范围很大,界线不易分清,它衍生的音乐无所不在,运动赛事、教会都听得到。(事实上,布朗牧师指责的是教会的“福音摇滚”。)
然而,商业化削弱了摇滚乐的力道。当滚石乐队的《我不能一无所有》(ICan'tGetNoSatisfaction)变成购物中心的背景音乐时,歌曲里嚣张的自我宣示意味就不见了。更糟的是,连公司行号也把那样挑衅的语气套用在自己身上。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新经济时代(NewEconomy)下的公司行号把摇滚乐放进自己的广告,想营造出新颖、酷炫、对旧世代不耐的形象。只是,摧毁革命最好的方式就是拿它来赚钱。
除了被拿来当成营销工具外,摇滚乐大量普及后,更大的问题是它本身变得越来越无力。摇滚乐之所以给人活力,因为它结合了肢体动作与集体欢愉。到处都可以听见摇滚乐,当中包括许多听到音乐不能随之摆动的场所。要让人对节奏无感,就是强迫他们在某种情境下听。举例来说,你应该不会在大卖场随音乐跳舞吧?(卖场也不允许就是了。)既然在RadioShack电子商场或Winn-Dixie连锁超市听到音乐时不能翩然起舞(除非你有办法不惊动警卫),便得学会切断自己的神经连接,绝不能用身体表达对节奏的感知。我们每天都在练习自制——拒绝节奏的挑衅。不管节奏有多诱人,你必须冷静,乖乖坐好。
摇滚革命后,我们生活确实有些变化。不一定要上夜店才能听到摇滚乐,就连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也有它的足迹,例如鞋店、超市等。摇滚乐带来新契机,让人们再次有机会享受狂喜的感觉,那可是远胜于消费文化能提供的乐趣。药物,尤其是大麻和迷幻药,助长了狂热文化的复兴,还有性解放运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我们不只反对父权文化的剥削,还主张女性有权追求性高潮。虽然一般人还是从购物、饮酒、各种包装好的娱乐中保守地寻求愉悦感,但好消息是,至少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起,我们知道自己有更多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