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了不少力气,两人才将洪扩机的尸首运回了傀儡门。云寄桑本来还要去罗谙空那里勘査一番,却被卓安婕逼着回去吃了早饭。
罗谙空的宅邸,曹仲则交给了李钟秀和谷应兰一起看守。两人一个入门晚,和李无心没什么干系;一个则是初来乍到的基督徒,可算是目前为止最为清白之人。由此可见曹仲用心之良苦了。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两人,一来,是方便彼此监视;二来,虽然洪扩机已经自尽,可如今傀儡门里再没有谁敢轻易落单,生怕自己也落个被剖腹挖心的凄惨下场。
在卓安婕的坚持下,云寄桑只得先回偶形居用饭。见拗不过师姐,云寄桑索性不急着去了,反而放松心情,饱饱地吃了一顿,又带着明欢在院子里玩耍了一会儿,这才约了师姐到书房里,推断案情。
“第一起血案,张簧被杀后,凶手取走了他的肾,又将他的尸体拿去当了钟锤。”云寄桑以左手持笔,在纸上缓缓写下张簧的名字。
“张簧遇害时,身负重金,脚上是一双芒鞋,分明是要出逃的样子。凶手杀了他,又取了他的肾,正符合那个疯婆婆说的——去汝肾,使汝有足不能行。”
他又在纸上写下了令狐天工的名字:“第二个遇害的是令狐天工,凶手摘走了他的肝,顺便将他做的玩偶头颅全部捏碎了。如果按照老婆婆的第二句谶语——挖汝肝,使汝有眼不能见,那么就是说……”
“令狐天工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这才遭到了杀身之祸。”卓安婕在一边,若有所思地道。
“应该是这样。”
“可是,令狐天工不是凶手的同谋么?”
“即便是同谋,有些事还是足以使彼此反目的。”云寄桑淡淡地道,又在纸上写
下了“罗谙空”三个字,“最后是罗兄,凶手挖去了他的心脏。”
“剜汝心,使汝有口不能言。”卓安婕叹了口气。虽然和罗谙空并无深交,毕竟朋友一场,对其惨死的下场,她深以为憾。
“很明显,罗兄一直在暗中调査山下之事,且对凶手已有所怀疑。只是出于某些原因,一直不肯言明。等他想说出真相时,却巳经晚了。”
“这头骡子,也是自作自受,早点说出来不就没事了?”
“看得出,罗兄也是热衷权位的人。他不想将此事揭开,怕的就是会为傀儡门带来灭顶之灾,于他本人的野心也是大大有碍。”
“那他为何又突然想开口了?”
“昨天在山下,疯婆婆纵火之时有人窥视被我发现,虽然追之不及,但从背影上看,很像是罗兄。如果真是他,那这一切就不难解释了。”
“他知道瞒不下去了,这才想找你说出真相!”卓安婕这才恍然,随即又疑惑道,“可疯婆婆又是如何得知此事的?”
“也许正因为她是疯子,凶手才没有加以提防,在她面前说出了这三句话。谁知因为恐惧,被她本能地记了下来。”云寄桑推测道,随即摇了摇头,“我曾经以为,凶手取走尸体的内脏是为了制造大黑天,听了疯婆婆的话后,才发现这其中另有缘故。”
“我还是不明白,凶手为何故弄玄虚说这么三句话,拿来吓唬人么?”
“因为他自命不凡。还记得密室中李无心手札最后一页上的落款么?”
“记得,落款是偃师,怎么?”
云寄桑微微一笑,又问卓安婕:“师姐,你该读过《列子?汤问》吧?其中一则是有关傀儡的寓言,不知师姐是否还记得?”
卓安婕用纤长的食指点着下巴,姿态优美至极:“关于傀儡的?让我想想……”忽然,她双眼一亮,“可是偃师献倡者那一则?”
“不错。据其文记载,周穆王西巡昆仑归来时,有献工偃师造能倡者以献穆王。这倡者能歌善舞,千变万化,唯意所适。穆王以为它是真人,带了嫔妃一起观赏,谁知倡者却向穆王的爱妃眨眼。穆王大怒之下,要杀偃师。偃师便将倡者的胸膛剖开以示穆王。穆王这才发现,倡者全身都是用革木胶漆、白黑丹青制成。其五脏六腑、筋骨皮毛都是假的。这些东西装在一起,倡者便恢复如初了……”
卓安婕双眼微合,缓缓背诵道:“王试废其心,则口不能言;废其肝,则目不能视;废其肾,则足不能步。穆王始悦而叹曰‘人之巧乃可与造化者同功乎?’”
然后,她睁开双眼,讥诮道:“原来他把自己当成了巧同造化的偃师。”
“偃师献倡者于穆王,虽然险些丢了性命,却终于名留青史。从这点上来说,这险却是值得一冒的……”云寄桑微笑道,抬头看了看天色,“好了,我得先去找证据了,免得晚上让凶手狡辩得脱。”
“我陪你一起去。”
“不用了,凶手既然布下了这金蝉脱壳之局,就绝对不会再多事了。如今的傀儡门最是安全不过。再说,明欢也得有人照顾……”
“那……我做了饭,等你回来。”轻轻的一句话,如同窗前的晨霞,暖红了两人的脸庞。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