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正:
去年德刚来,你安排见面,这是他和我第一次见面,后来我“隐而不退”了,所以可能也是最后一次见面。他寄贺年片来,我是不过年的,也没回,请你特别代我向他和他新娘子致意。
因为事先知道你要陪德刚去胡适纪念馆,所以我曾特别请你和德刚向王志维交涉——胡适死了二十年了,究竟《胡适全集》还要等多久才编好?我也请你向杨联陞交涉,因为根据胡适遗嘱,明说:“所有文稿均请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杨联陞及“国立台湾大学”教授毛子水两人,来整理安排出版。”如今二十年下来,毫无“整理安排出版”的影子,杨毛诸公愧对故人与士林,自不消说。后来我得知你交涉不得要领,他们仍旧“忌者不自修而畏人修”,仍旧尸居余气,我曾向你表示:我忍了二十年了,我要公开质问他们!
现在我先写两篇:一篇是《“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一篇是《一贯作业搜奇》,请你表示意见,并转给这些“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看。
十七年前我编《胡适选集》,遭到国民党和它同路人的捣乱、围攻。理由千奇百怪,其中之一是说《胡适选集》影响了《胡适全集》的完整性,好了,最后《胡适选集》被法院宣判没收、销毁了,(事实上他们一本也没搞到,全都卖光了!)可是他妈的《胡适全集》呢?二十年了,《胡适全集》呢?胡适的亲朋好友、胡适的门生故旧,胡适的干女婿钱思亮、胡适的床头人江冬秀、胡适的大徒弟毛子水、胡适的小学生胡颂平、胡适的“监护人”徐高阮、胡适的大秘书王志维、胡适的海外传薪人杨联陞……他们都做了些什么呢?他妈的《胡适全集》呢?
在胡适死后近一年,学阀李济写《故院长胡适先生纪念论文集序》,说:
他去世以后,大家都想所以纪念他的方法,却得不到任何十分满意的结论。不过若把纪念胡先生的事分做两方面看,也许我们可以看得清楚一点。我的意思是,若从永久性的纪念说,像胡先生一生的成就,可以说是“自有千古”,不需要任何纪念的标帜。换句话说,他留下来的工作成绩,就是纪念他最好的纪念品。历史上的人物,如韩愈、朱熹这一类的人,是用不着别人纪念他们的。另一方面看,若是为怀念他的人、受过他的影响的人们设想,他们与胡先生的关系自然是因人、因地、因时而各有不同;他们确实可以由这些不同的关系想出不同的纪念方法。
二十年下来,从永久性纪念来检查,他们是一事无成,并且禁止别人做永久性纪念;从个别性纪念来检查,他们是人心凉薄,由“不同的关系想出不同的纪念方法”就是没有任何方法。李济说:“史语所同人有幸,在胡先生最后的几年生活中,得与他朝夕相处。”但是,他们的有幸就是胡适的不幸。二十年下来,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在胡老太被怂恿出来,毫无体统地要求销毁自己丈夫的著作的时候,王志维以所谓证人的身份,向检察官说,胡适著作权“是属于‘中央研究院’之公产,但著作版权版税部分本来就是属于胡太太的”。为了支持这种化公为私的怪说,他举出“胡适遗著整理编辑委员会会议记录二份”。现在我找到所谓“记录二份”,单位全名是“‘中央研究院’胡故院长遗著整理委员会编辑委员会”,记录第一次是“1962年11月6日上午9时半”,第二次是“1963年2月22日下午4时”,出席人是毛子水、屈万里、严耕望、陈槃、黄彰健、胡颂平、徐高阮、蓝乾章。第一次讨论决定事项是:
一、推定胡颂平先生兼任本委员会干事。
二、本会决定先整理胡故院长未发表的遗稿。
三、整理时绝不可用胡故院长的手稿,必须先把手稿显微摄影,再洗成六吋照片一份,以后即以此照片作为付印校对之用,并建议“胡故院长遗著整理委员会”,请拨款办理。
四、整理已发表而未收入文存的散文,连同从前已发表而未收入文存的散文,推定徐高阮先生、蓝乾章先生及胡颂平先生负责设法收集。
五、文学史选例一书,仍照胡故院长生前付印的遗志,交商务印书馆出版,版税归胡夫人所有。
六、胡故院长所有英文著作部分,推定徐高阮先生、蓝乾章先生两人与在国外的杨联陞先生、袁守和先生及童世纲先生三人帮同设法收集。
七、将来负责校对人员,必须于稿末注明姓名。
八、关于遗著经本会整理后出版的版税,统归胡夫人所有。
第二次讨论决定事项是:
一、胡故院长未发表的遗著,限定3月10日以前点清页数,预计摄影所需的费用,再由毛子水先生函请王院长批发经费。
二、遗著水经注部分,请陈槃先生做初步检阅。
三、中古思想史有关的遗著,请黄彰健先生做初步检阅。
四、其他稿件,请徐高阮先生做初步检阅。
五、详细年表,请徐高阮先生负责,希望在一年以内完成。
六、先将已发表而未收入文存的文稿,印成目录分给本会各委员,以便商讨分配校对的办法。
七、今后如果发现有侵害胡故院长著作版权的情事,应随时提请胡夫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