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国,威斯特领,威斯庄园。
“老伙计,威斯特领要有自己的俱乐部了。”
窗边的约翰,一手拿着电话,一手夹着雪茄,言语间少有的兴奋。
“什么俱乐部?约翰,你知道的,我已经退休很多年了。”
“曼联,老伙计,你不是说要老死在那吗?”
“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曼联可不便宜,那些个贵族老爷们,可不会舍得花那么大一笔钱去玩足球。。。你知道的,他们宁可花上千万去买一匹马,也不愿去买一个球星坯子。”
或许是因为约翰口中所说的曼联,电话那边的人,情绪激动了很多。
“我是认真的,我们夫人很喜欢曼联,来帮我。”
“你知道的,我老了,我已经退休了,而且,我很讨厌有人在我头上指手画脚,更别提是你们威斯特那个18岁夫人。”
“听着,弗格森,除了颜色。球员,教练,包括转会,都是你说了算。”
“颜色?上帝,不要给我说你要让那些球员穿粉色的球服。”
回想起网上沸沸扬扬的粉色古堡和童话镇,弗格森扶了扶眼镜,不可置信道。
“为什么不呢?粉色可是我们威斯特领的幸运色。”
约翰砸了口雪茄,平了平身上的粉色马甲,言语间的得意,还挺明显。
“听着,约翰,那可是红魔,那是信仰,红魔弗雷德在腐国那可是家喻户晓。”
曼联的红,在不少球迷心里,那可是根深蒂固。
弗格森皱了皱眉,并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那是过去。”
“我孙子说的没错,你果然是个有粉色癖的怪老头。”
“机会给你了,你不答应的话,我不介意去找那只魔力鸟,以他现在的处境,一定会很欢迎我。”
“该死,你知道我和他不对付。”
“老伙计,你难道不希望有个真正属于我们腐国本土的豪门球队吗?那个犹太家族你难道不想要他好看吗?”
“。。。”
“那可是你的心血,你的一切都在那里,你忍心就这么看着它沉沦,看着他成为那帮子美国佬的敛财工具吗?”
“从你走后,曼市只有曼城,那些公园踢球的孩子们,最想去的是曼城。。。打那犹太老掌权开始,曼联已经在还债的道路上没了灵魂。”
“你知道这14年来格雷家族吸了曼联多少血吗?10亿磅,这些钱,和曼城那个酋长的投入,不相上下。。。。”
“。。。”
“该死,告诉我,除了那粉色,确定是我一个人说了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