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落落喜欢称呼顾澜之为哥哥,似乎显得更亲密。
而面对顾霆琛,她直接称呼二哥。
可能是她心底的某些小心思吧。
我这人说不了谎,正想回复喜欢,可打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我又删除了,脑海里想起今晚一味忍让我的顾霆琛。
还有在楼下孤寂悲伤的他。
我似乎同时喜欢上了两个男人。
或者说我分不清自己究竟喜欢谁。
无论跟谁在一起,我都觉得喜欢。
可面对顾霆琛时我表现出极度的不耐烦,将话化成最尖锐的利剑一刀一刀的刺向他。
顾霆琛,顾澜之。
这两个名字说起来简单,爱起来又太艰难。
我陷入了这种分不清自己心意的地步,我伸手捂住湿润的眼睛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不知道自己这颗心究竟飘向谁更多一点。
你说,三年前我为什么要认错人呢?
我恨这样的自己,恨自己的漂浮不定,我要是谁都不喜欢该多好?!
再说我现在压根就没爱人的资格。
我没有再回复郁落落的消息,失眠到后半夜梧城又开始下雨了,这个潮湿的城市从来没有真正的干爽过,令人压抑。
可偏偏我喜欢这里。
这里是我父母的根,是时家的根。
快到凌晨四点的时候我才睡下,第二天醒来时脑袋晕晕沉沉的。
我艰难的起身喝了药,又艰难的穿上了一条镂空金色的连衣裙。
季暖曾说过我,无论何时我都把自己活成了走红毯的模样。
她还问过我,“笙儿,你这样累不累?”
我累,可我习惯精致。
这三年为了讨好顾霆琛,我将自己活的无比精致。
当我想卸下的时候,发现都回不去了。
我拿出手机给助理发了消息后就坐在梳妆台前,从镜子里看见自己脸颊上的淡淡疤痕,这里很难再消的去了,唯有化妆掩盖,我拿起粉底液细细的涂抹。
我刚化完妆助理就开车到了,我挑选了一双不高的淡金色高跟鞋穿上。
因为昨晚扭了脚走起路来有些刺骨,但在能忍受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