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枫不停的研着磨。
因为刚刚动手打了这对男女,心不平气不静,这是写字的大忌。
而随着研磨,他的气息稳定下来,凝神望去,落在了字帖上。
字迹很像是柳公权的字,但那个年代的纸张,几乎没有保留到现在的,就算有,也不可能像这样完好。如果去做个碳十四鉴定,真相水落石出。
秋枫很快发现了端倪。这是一个临摹高手的字迹,在一些细节习惯上,无法领悟到柳公权的那股精气神,多少有了区别。
但现在不是辨真伪的时候,赢比赛才是关键。
秋枫盯着字帖上的字,心无旁骛,全身心似乎和那几个字融合在了一起。
看到他这幅模样,书法大师们的眼里光芒越来越亮。
朴昌范确实磨炼了多年,笔尖下,一个个柳体字浮现,和字帖上几乎一模一样!
十个,三十个,五十个……
此时,秋枫终于收回目光,轻轻蘸了蘸墨汁,而后龙走蛇游,方圆兼备、“洪润自如”。
速度比朴昌范快了近一倍,一气呵成!
“啪!”
两人几乎是同时,将毛笔搁在了笔架之上。
秋枫看都不看朴昌范,再抱一拳:“幸不辱命。”
唐清风率先大笑了起来:“小友,你这可不止是略通皮毛啊!”
秋枫笑笑,没有说话。
公孙无争从小就让他临摹练字,不是为了让他精通书法,纯粹是磨砺他的耐心、定力。
人的成功从来不是巧合,心浮气躁的人,难成大器。
秋枫练字十五年,一直练的都是临摹,没有形成自己的笔风,所以他跟唐清风说,他学的只是皮毛。
锦衣老者看着秋枫,露出了赞许之色。
他喜欢这个年轻人,有勇有谋,做事果断,目的性强,还有大局观,这在现在的年轻人身上,十分难得。
“可惜,他的笔风难改了。”他暗自叹气,有些惋惜。
临摹终究是小道,而且一旦定了型,想要有所突破,走出自己的风格,几乎不可能。
“你们什么意思!”朴昌范被无视,怒气上涌,大声喊道,“都没有评比,怎么好像他已经赢了一样!”
“呵。”秋枫笑了,“你可以自己对比,只要不是瞎子,你就能看出来。”
“哼!”朴昌范冷着脸,看向了秋枫的宣纸,只是一眼,顿时如遭雷击,心神大震!
这……怎么会?
迅速将秋枫的宣纸和帖子放在一起,感受更为直接、强烈。
他临摹了十几年,自然看的出,他临摹的字,已经十分接近,每个字的一横一竖,一撇一捺都像复制一般。
可是,秋枫的临摹,还要远远超过他,不仅这几个字的大小都一样,字的间距也一样,甚至,就连笔锋浓淡疏密都一模一样!
不是几乎。
朴昌范的临摹,是将每个字都拆解开来,根据笔画临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