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她,除了感到美丽,还令他觉得惊艳。
本来,惊艳这种感觉,多仅在第一次的邂逅,可是,对她,却是一种不住也不断的惊艳,常常惊,时时艳。
每见上一次,都惊一次艳。
每看上一眼,都惊艳一回。
方快安还对她很有“亲”的感觉。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方快安久历江湖,情场步遍,始终系不住他不羁的心,但这种感觉,还是第一次。头一回有,至于为什么会有,方快安也说不上来。
他把它“归咎”于这女子唇上有痣。
痣,小小,黑而亮,她笑的时候(她很少笑),痣会失笑,那像是颗会说话的痣。
他唇上也有这种病。
所以他觉得这是一种美丽的巧合。
巧合本来就是一种“缘份”,何况还是美丽的?
他应该见过她的一一一以前,他也曾到夏府拜会过夏大人,只不过,那时候,他还年少,而她,只是个小小的小可爱,肥嘟嘟,笑眯眯的,那似冷而艳但一记忧郁的眼神已足令一夏皆含情。
夏凉正好轻衫薄。
春风未热花先笑。
——近日那小老夫子白居不易老是吟着这两句诗,使素来怕听人吟诗的他却不觉牙酸,想来是跟识着相思有关系。
他已注意了这心里和眼里以及心目中的女子好久好些时候了,第一次过去搭讪的时候,还是决定收敛心情,保护自己,用了是夏大人“学生子”的名义:
“十五年前,我见过你。那时,你还小呢!你不记得了吧?”
也许这突然的话有些突兀吧?相思眼色竟闪过一瞬间的微惆和小惊。
她茫然的抬起头,秀目很艳,秀颔很尖,然后用手指拨好鬓边微乱的发丝,说:“如果不提旧识,你就为了救我而救我,你会救吗?”
这是她向他说的第一句话。
那是一句问话。
她对他的第一句是一句问话。
她是弹着指甲问的。
这一路上,他都悉心地照顾着她。沿路荒凉,长途跋涉,颠沛流离,昼夜赶程,对女儿家而言,沐浴就寝,大小二解,最是不便,况乎相思姑娘还是千金之躯?娇宠惯了,十指尚不沾阳春水,何况是上高山。下绝壑。涉深水。步栈道?不过,相思却有过人的韧力,而且,披星戴月使她更有星月的幽光,风霜满途更使她清逸得如金风玉露,而且依旧带点香。
永不褪味的香,还有永不褪色的风情。
对她形容只有一个字:美。
她也感谢他对她的好意,并对他说:“你使剑的时候,那一刹那的光辉,比花开还好看。花没剑那么俊。”
路上几次埋伏,方快安都全力为她拼搏。
尤其在对抗“第九流”四十七名刺客拦路截杀之役,他一口气杀了八人,伤了七人,而自己也伤了三处。
幸亏他负了伤。
因为她替他细心包扎伤口,以致让他觉得负伤负得真有价值。
伤口也痛得特别甜。
对敌的时候,他把剑耍得特别俊。
特别有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