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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课 光耀千古的324个字(第1页)

余秋雨:好多年以前,在巴黎的赛纳河边,我曾经和一个法国的建筑学家有过一次小小的争论。他对中华文化的很多方面都有很高的评价,却认为中国民众的审美水平普遍低下。证据是中国所有的饭馆,装潢都是描龙绘凤、大金大红。“中国城”里的建筑装潢,都色彩泛滥,而且是最艳俗的色彩。他说:“你们都会认为这是传统的民族特色。但是,人类在审美方面有一些基本的共识,这又与人类的视觉和听觉的共性有关。例如,大家都不喜欢噪音。那些艳俗色彩的泛滥,就是视觉噪音,出现在公共场所,你们为什么不抗议?”

这个毛病,我长期以来也痛心疾首,几经呼吁都没有效果。因此,我只能告诉这位法国建筑师,这是我们中国人在近两百年才患上的审美传染病,在古代可不是这样。

我说,早在两千五百年前,全世界各大古文明都还在奠基的时候,只有中华文明的一位智者提出:“五色令人目盲”。我看别的古文明中,没有另一个人表述过这么高明的见解。在这之后,世界上也只有一个民族,敢于用一种单纯的黑墨色为基础,来延绵它的主流视觉艺术,那就是水墨画和书法。书法在视觉艺术中处于至高的地位,却几千年一贯用纯黑色表达自己的全部美丽。

我说,这,只发生在中国。因此,中国人的普遍审美水平,在根子上并不低下。

那位法国建筑学家怔怔地看着我,最后说:“对不起,我没有认真想过这个历史。但是,希望大家都不要失去这么惊人的审美记忆。”

我想由此开头来表达一种骄傲:书法艺术游动不定的抽象黑线,是中国历史的高贵经纬。谈中国文化,我们要让出一块时间来专门面对它。

王牧笛:书法在中国历史上很重要,它用一种单纯的也是高贵的颜色传承着文化。但是近代以来,尤其是白话文运动和使用简体字以来,书法的重要性丧失了,或者用一句比较流行的话说:自身去价值化。现在很多文人墨客把练习书法当做一件附庸风雅的事情,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这导致了书法艺术变得很小众,而且也很自恋,它的重要性没有以前那么大了。

王安安: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书法对中国的艺术来说太重要了,甚至是最重要的!全世界可能只有中国能够把文字变成一种这么活泼而深邃的艺术,它甚至影响了整个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它是抽象化的思维,是一种飘逸的、不那么拘谨的、跃动的、有节奏的思维。

余秋雨:你们两位的不同观点,牵涉到书法的不同功能。在我看来,书法有三个层次的功能:一是社会实用功能;二是浅层审美功能;三是深层审美功能。

牧笛所说的“书法的重要性的丧失”,其实指社会实用功能。不仅是现在,早在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时这种功能已经丧失大半,这一点我在《笔墨祭》一文中曾有详细论述。

但是,它之所以还余音袅袅,正因为它还有审美功能,让人割合不下。其中的浅层审美功能很多人都发现了,因此现在仍有不少地方喜欢用书法来写招牌、做装潢,有些官员还在努力练习书法。但是,对书法的深层审美功能却很少有人领悟,其实这才最为重要。它不仅仅是工具,也不仅仅是装饰,而是中国传统文人的一种风范的外化。那或工整或游动的墨色线条,在顿挫撇捺间把君子行为提炼了,也抽象了。它变成了有形式感的生命节奏,让人一目了然又玩味不尽。它是一种纸面化的精神舞蹈,经过一代代积累又变成了一种通用的文化密码,正如安安所说的,它甚至影响了整个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在这个层面上,书法是中国美学的重要图腾,永远是研究和欣赏的对象,不会褪色。

同学们都知道我沉迷书法,据说网上还有不少人在学习我的书法,建立了一个“秋雨书法课堂”。因此,我不能因为个人原因在这个话题上逗留太久。我们就说说王羲之的《兰亭序》吧,好在我们正讨论到魏晋,而且王羲之确实也是中国书法的第一人。

请问,你们对王羲之了解多少?

裘小玉:我曾在一本书里读到这么一个记载,说王羲之在二十多岁的时候,有一个叫郗鉴的太尉,要到王家来招女婿。王家男孩子又多,遇到这么一个高官来招女婿,每个人都很重视,纷纷装模作样。唯独在东边的床上有一个人,袒露着肚子在吃东西,满不在乎,这就是王羲之。来看的人回去向郗鉴报告,郗鉴说:“就东边床上那个人了!”——“东床快婿”的典故就这么来的。成语辞典里有这个故事。

王湘宁:我听到过一个很通俗的故事。有个老太太在街上卖扇子,卖不掉。王羲之看着可怜,就说:“我给你在扇子上面写几个字吧!”写了以后老太太就哭了,她说:“我干干净净的扇子都不好卖,你给我涂得乱七八糟怎么卖得掉?”王羲之就说:“你可以增加十倍的价钱去卖。”结果,果然引起了大家的抢购。

刘璇:我也听到过一个故事。王羲之最喜鹅,有一次他看上了一位道士的一群鹅,要买。但这位道士知道他是王羲之,就要他写一篇《黄庭经》来换。后来李白还为这事写了诗。

余秋雨:在王羲之之前,也有一些著名的书法家,像写小篆的李斯,写隶书和楷书的钟繇等。有的人也不一定比王羲之差,比如后来韩愈看到石鼓文时,就觉得王羲之俗了。

中国确实不乏各种各样的好书法,但是无论如何,王羲之和他的《兰亭序》是最高峰。中国古代很多文人,每天临摹一遍《兰亭序》,三百二十四个字,一共二十八行。有的也不看字帖,干脆是默写,默写到连王羲之写错的地方也要跟着写错,改的地方也要一模一样改。

有趣的是,王羲之本人也觉得这一幅即兴发挥的字写得好,后来曾多次重新写过,但都没有这幅好。因此他说:“这幅字虽说是我写的,其实是神助。”

历代文人天天默写《兰亭序》,只默写它的书法,却很少在意它的内容。其实它的内容倒是不错,我顺便介绍几句。

王羲之开头交代了他们相聚的时间、地点、风景,然后抒发了一段人生的议论。如果用白话文翻译一下,大致意思是这样的:“人的一生,有两种要求,对内实现抱负,对外寄托山水。这两方面无所谓好坏,却都会遇到是安静还是躁动的问题。想要安静,不大喜大悲,就要选择一个意念。常见的意念是说生死是同一件事,长寿和短命是同一件事,而我选择的意念是把古人、今人、后人看成是同一件事。这么一想,今天的聚会也有意思了,我们把诗写在一起,后人看到,时间就会像眼下的流水一样贯穿起来。”

我记得不准,说个印象,是不是感觉不错?

正如王羲之所预言的,仅仅这幅《兰亭序》,就把历史像流水一样连起来了。这幅字代代相传,第七代是智永和尚,也是一个大书法家,他把这幅字传给了徒弟辨才。于是,就出现了唐太宗派萧翼去骗得《兰亭序》,最后又将之作为自己陪葬品的事情。

陪葬前,朝廷组织了不少人临摹。比较起来,还是冯承素的那个本子好。有不少更大的书法家的摹本,太自我,或太规整,反而少了活气。

王羲之书法的衍伸,还出现了另一种途径,那就是他的儿子王献之构成了书法史上的另一座高峰。甚至,在王羲之去世后有一段时间,人们对王献之的评价还超过了王羲之。他们父子俩究竟谁写得更好?我觉得各有特色,难分高下。儿子的字,灵动、活跃、漂亮,而父亲的字,则端庄、华贵、经典。

你们看,仅仅一个王羲之,我们粗粗糙糙地说,已经说了那么多。其实中国有很多书法家和书法作品都经得起这么说。即便把话题缩小在行书里面,颜真卿的《祭侄帖》和苏东坡的《寒食帖》也能引出一大堆话题。由此可见,书法在中国文化史中的地位实在很高。而且,它的高,又与普及连在一起。我曾说,中国文化中有三样东西最普及:一为书法,二为唐诗,三为昆曲。相比之下,书法又因它的抽象提炼而接通高低两端,更具有时间上的长度和空间上的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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