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时接到电话,是父亲打来的。那是我离了婚,干起房地产行当后没多久的事。我两个儿子都在上学。九月挺热的一天。
父亲礼貌周全,哪怕对家人也是如此。他不厌其烦,先对我问候一番。乡下人讲究礼节。就算为了通知你家房子着火了,电话里也必定先是一通寒暄。
“我很好啊。”我说,“你呢?”
“不咋样吧,我觉着。”父亲答道,还是他那老一套口气—带点歉意又有点矜持。“我想,你母亲去了。”
我知道“去了”意味着“死了”。这个我懂。然而有那么一两秒钟,我看到的是母亲戴着她的黑色草帽,沿小巷走远的样子。“去了”这个词好像满载的不是别的,而是一股子深深的欣慰甚至欢乐—门一关,你家回到正常状态,你可以无拘无束地享用空间时的兴奋感觉。我父亲的语气里也流露出这种情绪—在歉意的后面,有一种类似屏住呼吸的奇怪音调。然而,我母亲从来都不是个负担啊—她一天也没病过—而且,对于她的去世,我父亲远非感到宽慰,而是难以接受。他说,他从来过不惯一个人的日子。他心甘情愿地搬进内特菲尔德县立老人之家。
他告诉我中午进门时发现我母亲躺在厨房沙发上。她摘了些西红柿,摆在窗台上捂熟,然后一定是觉得不舒服,躺了下来。讲着讲着,他声音颤抖起来—正如你能预料到的,变得结结巴巴—是因为不知所措吧。我在脑海中看到那张沙发,它铺着旧被子,就在电话下方。
“所以我想,最好还是给你打个电话吧。”父亲说。然后等着我吩咐他该干什么。
每天中午、晚上,还有早上,一睁眼,母亲都要跪下祈祷。对她来说,每一天的开始都蕴含着上帝的旨意。每晚她都要总结所做、所说、所想的,看看能否得到上帝的认可。有人可能会觉得这种生活挺无趣的吧,但他们没看到关键。首先,这样一种生活永不会令人厌倦。没有哪件事对你而言不是意味深长的。即便困难重重,生病、穷困、丑陋,你依然能珍惜你的灵魂,就像用盘子端着一枚珍宝走过人生。午饭后上楼祈祷时,我母亲总是精力充沛、兴致勃勃,庄严地微笑着。
她是十四岁那年,在一次营地聚会时被拯救的。就在那个夏天,她自己的妈妈—我外婆—去世了。有好几年,我母亲都会和其他许多被拯救的人一起聚会,其中有些人被拯救了一次又一次,是些热情洋溢的老罪人了。她会讲述聚会上都发生了些什么:唱歌、喊叫、手舞足蹈。她讲过有个老人站起来嚷道:“下来吧,主啊,下到我们中间吧!穿过屋顶下来吧,屋瓦的钱我来赔!”
结婚后,她做回一个简单的圣公会信徒,一个认真的信徒。那会儿她二十五岁,我父亲三十八岁。一对身材高挑、相貌出众的人儿,出色的舞者,打牌高手,擅长社交;不过也是一对认真的人儿—要我一准会这么形容他们。现如今没什么人这样认真地生活啦。我父亲不像我母亲那样笃信宗教。他是圣公会信徒,奥兰治党员,那也是一个保守党派,因为他从小就受那样的教育。几个儿子当中,他留在农场上和父母同住,照料他们一直到去世。他遇到我母亲,等着她,和她结婚。然后他有了一个可以为之奋斗的家庭,为此倍感幸运。(我有两个兄弟,以及一个婴儿时就夭折的妹妹。)我总感觉,在我母亲之前,我父亲从没睡过别的女人,而且娶她之前也没和她睡过。他不得不等啊等的,因为我母亲一直不肯结婚,直到她把她妈去世后,她爸花在她身上的每一分钱都还了回去。一笔一笔账她都记着—食宿啊,书本啊,衣服啊—以便日后偿还。身为教师,她结婚时不像别的教师那样有积蓄,也没嫁妆、床上用品或餐具。父亲时常开玩笑地做出一脸忧郁神情,感叹他本指望娶个银行里有存款的女人。“不过,要弄到银行存款,就得接受那存款的脸蛋儿,”他说,“有时候那样划不来啊。”
我们家有大大的、屋顶高高的房间,装着墨绿色百叶窗。百叶帘拉下、挡住太阳的时候,我常喜欢晃着脑袋,捕捉从孔穴和缝隙里透进的光线。我喜欢看的另一样东西是烟囱的污渍,不管旧的还是新的,我可以把它们想象成各种动物、人脸,甚至远方的城市。我给两个儿子讲这个,他们的爸爸丹·凯西说:“瞧,你们妈妈家里穷透了,他们连电视都买不起,只好在天花板上弄出这些污渍—你们的妈妈只有天花板上的污渍可看!”他素来喜欢取笑我以贫穷为荣的想法。
父亲很老的时候,我发觉他并不怎么介意人们尝试新做法—比如说吧,我的离婚—他更介意的是他们编出各种新理由来作解释。
谢天谢地,他无须知道嬉皮士公社那类事。
“主可从来没想这样。”他常这么感叹。在绣线菊灌木丛后头,和老人之家的其他老人们围坐在漫长昏暗的走廊里,他会感叹,主可从来没想要人们骑着摩托车或雪地摩托车在乡下乱闯。还有主可从来没想要护士们的制服变成长裤。护士们对此毫不介意。她们管他叫“帅哥”,还告诉我他是一个真正的老甜心,一个真正虔诚的老绅士。她们对他那头浓密乌发惊叹不已,他一直到死都是一头密发。她们给他洗头发,梳得漂漂亮亮的,趁还湿着,用她们的手指给它绕出波浪。
有时,尽管她们百般照料,他还是有点闷闷不乐。他想回家。他担心母牛啊,篱笆啊,还操心谁来起床生火的问题。偶尔也会有个把刻薄的瞬间—不过非常少见。一次我进门时,他带着敌意,轻蔑地瞥我一眼,说:“这会儿你膝盖上的皮还没全磨掉啊,真叫我意外。”
我笑了。我问:“为啥?擦地板吗?”
“做祈祷嘛!”他唾弃般道。
他搞不清自己是在和谁说话。
我不记得母亲的头发除了白色以外还有过什么别的颜色。母亲二十出头时头发就白了,而且一缕年轻时的头发都不曾保留—它曾经是棕色的。我常常缠着她告诉我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棕色。
“深色的。”
“是像布伦特,还是像多莉?”它们是我们家的两匹工作马,组成一支马队。
“我说不清。那又不是马毛。”
“是像巧克力吗?”
“有点吧。”
“它变白了,你不难过吗?”
“没有,我很高兴。”
“为什么?”
“我很高兴我头发的颜色不再跟我爸爸一样了。”
恨始终是一种罪过,母亲告诉过我。记住这个。你灵魂里的一滴仇恨,会扩散开来毁掉所有色彩,就像白牛奶里的一滴黑墨水。我被这个震住了,挺想做个试验来着,但我知道不能浪费牛奶。
我记得所有这些事情。关于我从未见过的人的各种事情,都知道或者听说了。我取名尤菲米亚,这曾是我母亲的母亲的名字。一个可怕的名字,现如今没人叫这个了。在家里他们叫我菲米,不过,我工作后,自己改名叫费玛[1]。我丈夫,丹·凯西,就管我叫费玛。多年后,我离了婚,某次在夏姆洛克饭店的酒吧,我正要出门,一个男人问我:“费玛,我一直想问你来着,你到底为什么有名呢?”
“不知道啊,”我告诉他,“我也不清楚,莫非是因为我会浪费时间跟你这样的傻瓜讨论?”
之后我想过彻底换个名字,诸如琼之类的,可除非我从这里搬走,否则如何能做到呢?
1947年夏,我十二岁,帮着母亲给楼下一间闲置的卧室贴墙纸。母亲的妹妹贝瑞尔要来看我们。两姐妹已多年未见面。她们的母亲去世后,她们的父亲很快就再婚了。他带着新老婆和小女儿贝瑞尔搬到明尼阿波利斯,然后是西雅图。母亲不愿跟他们走。她留在他们之前一直住着的拉姆塞镇上,在一对没孩子的邻居夫妇家寄宿。她和贝瑞尔长大后只见过一两面。贝瑞尔住在加利福尼亚。
墙纸是白底矢车菊花纹的。它是一卷纸的最后一截儿了,母亲以打折价买了来。这意味着我们得煞费苦心地对图案,门背后只能用碎片和纸条拼拼凑凑。那时还没有自粘墙纸这种玩意儿。我们在前厅支起一张搁板桌,调了糨糊,用板刷刷到墙纸背面,挑掉疙瘩。我们忙活着,窗子推上去,留着纱窗透气,关着纱门,敞开前门。透过纱网和不平整的旧玻璃看出去,田野炎热无比,百花盛开—牧场上开着乳草和野胡萝卜花,芥菜疯长,几片田当时种着荞麦,一片奶油色。母亲唱着歌。一首据说是她妈妈常在她和贝瑞尔还是小女孩时唱的歌。
我从前有个情郎,现在落了单。
他走啦,留下我一个人泪汪汪。
他走啦,把我抛下,可我不悲伤。
我呀要再找个情郎,比他还要强!
我兴高采烈,因为贝瑞尔要来了,一个客人,从加利福尼亚远道而来。此外,也因为我六月底进镇参加了高中入学考试,希望很快收到高分录取的消息。乡间学校所有读完八年级的人都要到镇上考试。我喜欢这个—沙沙响的大张考卷,庄严的寂静,石头造的巨大的高中校舍,刻在桌上、涂了清漆变成深色的古老缩写字母。屋外首度绽放的夏天,绿色黄色的光线,带有城镇气派的栗子树,还有金银花。这一切都是同一个镇子,我如今住了大半辈子的镇子。我对这些惊奇不已,对我自己也一样—这个能够轻而易举地绘制地图、解答难题、知道许多答案的人。我觉得自己是那么聪明。不过我还不够聪明,不足以理解最简单的事实。我甚至不明白,参加考试对我毫无意义。我不可能上高中。怎么上呢?那时还没校车,你得住到镇上。我父母供不起这个。就像那时候的很多农夫一样,他们只有一点点现金。奶酪厂付的钱就是唯一的固定收入。而且他们也不觉得我的生活该往那个方向发展,去读高中。他们觉得我该待在家里,帮母亲做事,或许还可以出门打工,到邻近的人家照料生病或生孩子的女人。一直干到比如说我结婚为止。那就是我收到成绩之后,他们要对我宣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