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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甲烷(第1页)

我脚踩油门在E6高速公路上驰骋着,大雨不断打在乌维那辆賓士280SE的挡风玻璃和雨刷上。下午一点十五分了,在我起床后的四个小时里,我先是毫发无伤地躲过老婆的谋杀计划,然后把行窃伙伴的尸体丢到湖里,又将他救起来,活蹦乱跳的我亲眼看到我那生气勃勃的伙伴企图开枪杀我。而我却误打误撞,随便一枪就把他又变成一具尸体,这次他死透了,而我也成了杀人凶手,此时已在前往埃尔沃吕姆的路上。

大雨落在柏油路面,雨水不断弹起,看来像奶泡似的,我不由自主地屈身靠在方向盘上,深恐没有看到路标,错过出口。因为此刻我要去的地方可是没有地址的,探路者的卫星定位导航器也无用武之地。

离开乌维家之前,我唯一做的事就只有换上我在衣柜里找到的干衣服,然后一把抓起他的车钥匙,把他皮夹里的现金与信用卡拿走。我任由尸体躺在床上,没有动它。如果警铃被启动了,那张床是屋里唯一没有被监视录像器拍到的地方。我也把葛拉克手枪带走,因为把凶器带离犯罪现场似乎是挺合理的事。我还拿了一串钥匙,里面除了有他家的钥匙,还有一把可以用来打开埃尔沃吕姆郊外那间小木屋──也就是平常我们会面的地点。那是个可以让人好好思考,做计划与幻想远景的地方。没有人会去那里找我,因为没人知道我居然有那种地方可以去。除此之外,那也是我唯一可以去的地方,除非我想把柔媞给扯进这种事情来。而这种事情,到底是什么鸟事?呃,总之此刻就是我正被一个疯狂的荷兰佬追杀,而那刚好是这家伙的专业。还有,再过不久警察也会插手,前提是他们必须比我所料想的还要聪明一点。如果我有机会的话,一定会故佈疑阵。例如,我会换一辆车,因为要辨认七位数的车牌号码还是比认人要容易一点。离开乌维的屋子时,我听到警铃发出哔一声,意味着它已经自动启动,我开着他的车回我家。我知道葛雷夫也许就在那里等我,所以把车停在离家一段距离的边街上。我把湿掉的衣服摆在后车箱,从天花板埝片里拿出鲁本斯的画作,摆进我的大型文件夹里,锁上车子后走路离开。乌维的车仍然停在我稍早看到它的那个地方。上车后我把文件夹摆在旁边座位上,驱车前往埃尔沃吕姆。

岔路口到了。它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我必须小心踩煞车,以免失控。能见度很低,路面湿滑,车子冲进路边树篱的概率很高,此刻我既不想见到条子,也不想扭伤脖子。

接着我就开进了乡间。一片迷雾中,四处是农田,路两边的原野起起伏伏,路面则渐渐变得越来越窄,而且更为曲折。一辆车身上有席格多厨具广告的卡车经过,轮胎溅起的水花喷在我的车上,所幸下一条岔路终于出现了,我来到了我要找的路。路面上的坑洞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多,农场则是越来越小,也越来越少。接下来我看到了第三个路口,转进一条碎石子路。第四条岔路,我开进了一片荒野里面。大雨中,低垂的树枝不断摩擦车身,宛如盲人的手指在陌生人的脸上摸来摸去,想看他长什么样子。接下来的二十几分钟,我用龟速前进,最后终于到了。它是这段时间里我见到的第一间房子。

我戴上乌维那件毛衣的帽子,在雨中跑了起来,经过那间扩建部分盖得歪歪斜斜的谷仓。根据乌维的说法,这都是因为屋主很小气:他是个与世隔绝的怪咖农夫,叫做辛德雷.欧,扩建谷仓时他没有打地基,所以多年来那个部分不断一公分一公分陷入泥土里。我自己从来没跟那该死的农夫讲过话,这种事都是乌维在处理的,但是我曾从远处看过他两三次,所以此刻我认得出农舍台阶上那个弯着腰的精瘦身影就是他。天知道在这大雨中他怎么听得见有车子开过来。一只肥猫正用头磨蹭他的腿。

我还没有走到台阶之前就高声叫他:“哈啰!”

他没回答。

“哈啰,欧!”我又叫了一遍。还是没回答。

我在台阶的底部停下来,在雨中等他回答。台阶上的猫往下朝我走来。而我则是想到,猫不是都讨厌下雨吗?它有一双跟荻雅娜一样的杏仁眼,靠在我身上磨蹭,仿佛我是它的老朋友。或者说,仿佛我完全是个陌生人。那农夫把他的来福枪放下来。乌维曾跟我说过,欧实在很吝啬,所以他不愿花钱买望远镜,而是将一把老旧来福枪上的望远镜瞄准器拿来看是谁来了。但是,同样也因为太吝啬了,他不会花大钱买弹药,所以我可能不会有什么危险。我想,他之所以有手持来福枪的习惯,也是因为不希望有太多访客。欧朝着栏杆外吐了一口口水。

“奇克鲁什么时候会来,布朗?”他的声音吱吱咯咯像是没有上油的门,而且他说“奇克鲁”的时候好像把那三个字当成驱魔咒语似的。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但显然不是乌维跟他说的。

我说:“他等一会来。我可以把车停在谷仓里吗?”

欧又吐了一口口水。“不便宜喔。而且那也不是你的车,那是奇克鲁的。他怎么过来呢?”

我深吸了一口气。“滑雪橇啊!多少钱?”

“一天五百。”

“五……百?”

他咧嘴笑说:“你也可以停在路边,不用钱。”

我从乌维的钞票里抽出三张两百元,走上台阶,欧早就伸出他那只皮包骨的手在那边等着了。他把钱塞进一个鼓鼓的皮夹,又吐了一口口水。

我说:“你可以等一下再找我散钱。”

他没回话,只是在走进屋子之前用力地把门甩上。

我把车子倒进谷仓里,一片漆黑中我几乎撞上装有整排铁耙子的牧草装运机。所幸装运机连接在辛德雷.欧那辆麦西.福格森牌蓝色曳引机后面,是被架高的。所以我没把车子的后挡泥板或者轮胎给戳破,只是刮到后车箱盖的下缘,及时提醒我该停下来,否则后挡风玻璃就会被那十根铁耙子给穿破。

我把车停在曳引机旁,将大型文件夹拿下来,在雨中冲向小木屋。还好没有多少雨有办法穿透浓密的云杉树林,我走进那个简单的小木屋时惊讶地发现头发还是很干。本来我想生火,但打消了念头。既然我采取了藏车的预警措施,生火冒烟,让人知道小屋里有人,恐怕不是个好主意。

直到此刻我才注意到自己有多饿。

我把乌维的单宁布夹克摆在厨房的椅子上,在橱柜里找吃的,最后翻出一罐上次乌维跟我来这里时剩下的炖肉。抽屉里面没有刀,也没开罐器,但是我设法用葛拉克手枪的枪管把铁罐的盖子敲出一个洞。我坐下来,用手指把那些又油又咸的玩意掏出来吃。

然后我凝视窗外,看着雨水落在森林以及小木屋和室外厕所之间的那一块小小空地上。我走进卧室,把藏有鲁本斯画作的大型文件夹摆在床埝下,躺在下铺开始想事情。我没能思考太久。一定是因为那天我的体内产生了太多肾上腺素,因为当我突然张开双眼时,才发现自己睡着了。我看看手表。下午四点。我拿出手机,发现有八通未接来电。四通是荻雅娜打的,她也许想扮演贤妻的角色,当时葛雷夫可能从身后靠在她的肩膀上,听着她问我究竟在哪里。有三通是费迪南打的,他或许是等着我跟他说要把谁的名字呈报出去,或至少听我指示接下来要怎么处理探路者公司的那个职务。有一个电话号码我没有立刻认出来,因为来电者本来已经被我从电话簿里删除了,但我的记忆与心里可没有把她给删除。当我在看那个号码时,发现了一件事: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待了三十几年,也交了许多学生时代的朋友、前女友,还有同事与工作往来的联络人,这个人际网络如果用Outlook电子邮件软件来计算的话,容量是2MB大小──而里面独独有一个熟人是我可以信任的。严格来讲,是我才结识三周的女人。呃,一个我搞了三周的女人。一个穿着像稻草人的棕眼丹麦女人,她回话时只说是或不是,名字也只有四个字。我不知道这对她还是对我来说比较惨。

我打电话到查号台,问了一个外国的电话。挪威国内大部分的电话总机都在四点就关了,很可能是因为大部分公司的接线生都已经回家去──根据统计数字显示,他们总是有生病的配偶需要照顾,我国可说是世界上工时最短、医疗保健预算最高、国人请病假频率最高的国家。霍特公司的总机人员接起了我的电话,语气自然无比。我不知道要找谁或哪个部门,只是碰碰运气。

“可以拜托你帮我转接新来的那个家伙吗?”

“哪个新来的家伙,先生?”

“呃,技术部门的主管。”

“费森布林克几乎不算是新人了,先生。”

“对我来讲他还是。那么,费森布林克在公司吗?”

四秒过后,我跟一个荷兰佬通上了电话──尽管已经四点零一分了,他不仅还在工作,而且声音听起来精力充沛,彬彬有礼。

“我是阿尔发人力公司的罗格.布朗。”这是真的。“克拉布斯.葛雷夫先生把你列为他的推荐人。”这句是假的。

那个男人说:“嗯。”他的声音听起来没有一丁点讶异。“在与我共事过的经理人里面,克拉布斯.葛雷夫是最棒的一个。”

“所以你……”我起了个头。

“没错,先生,我可以毫不保留地推荐他。他是探路者的绝佳人选。任何公司都应该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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