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甲方的落款处写上了我自己的名字。
自这一刻起,秦烬从高高在上的大少,变成了我的家庭煮夫,我圈养的宠物。
说来也巧,我本来的私人厨师前些日子不小心从楼梯下滚下来摔断了一条腿,当然他不是在我家摔的,否则我还得赔偿他的工伤费用。
总之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意外,加上我最近工作又很忙,所以才导致了我和秦烬两人到了饭点对着唯一一个三明治无从下手的窘迫境况。
未免家里再发生这种掀不开锅的情况,我认为自己做了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未雨绸缪地雇佣了一个无处可去的秦烬,顺便为这个社会减少了一吨会呼吸会排放二氧化碳的垃圾。
当天,我打算先给秦烬打一千块钱,叫他去买菜。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我惊讶了一瞬,心想他居然还买得起手机,然后我意识到这就是他三年前出事以前用的那部手机。
这种小细节我没留意过,大概是医院那边还替他保留着,等他醒了之后就把他的随身物品还给了他。
他滑开干干净净一片纯白的屏幕,用礼貌的口气问:“微信转账?那我扫你?”
我迟疑了片刻,觉得无谓在这种事上纠结,点开微信的二维码让他扫。
通讯录出现一个红色的小点,他很快给我发来了好友申请,他的头像也是一片完全的白色,好像掩盖了所有来路与痕迹的雪地,而他的名字是一个大写的英文字符Q。
——与我当年删掉他的时候一模一样,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过。
我点了同意。
时隔三年,他重新躺进了我的好友列表里。
我给他打了个备注,就两个字,“煮夫”。
合情合理,非常贴切,他不配在我这里拥有姓名。
我点了一个一三个零,发了一笔转账过去。
他当着我的面收下,转手发了我一个“谢谢老板”的动图。
不是,我怎么觉得配着他这张面无表情玩手机的脸,感觉这么奇怪呢?
但仔细想想还像也没什么不对的。
我的确是他老板,的确是他的金主啊。
秦烬把手机放回兜里,问我:“一起去?”
我不可置信地抬起头,缓缓重复道:“你让我跟你一起去买菜?”
秦烬点了点头:“怎么了?”他打量着我的神情,用一种疑惑不解的语气问,“你对买菜过敏?呼吸一下菜场的空气就会中毒?”
我:“……”
我倒吸了一口气,极力用冷静的声音道:“我雇你给我打工,这里的打工指的就是买菜做饭一切内容。请问我为什么要陪着你一起打工呢?那我还付你工资,我是不是脑子有病啊?”
秦烬在我的质问下不动如山,振振有词地说:“那我买了你不喜欢吃的怎么办?你不吃那剩下的食物就只能丢掉,我也白花了这个钱,陆总你给报销吗?还是你钱多得烧没处花?与其最后白白浪费,还不如你自己去挑。”
我:“……”
靠,我是被他绕进去了吗,竟然觉得好有道理。
长话短说,反正事情就是这样,最后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我和秦烬一同出门,去附近的集市买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