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兄,把狼皮拔了,做一锅狼肉羹,给先生滋补滋补。”王敖很是满意自己的表现,给周冲解释道:“狼性虽然残忍,但其肉味美,尤其是其羹,更是无上的美味,吃了还会想。”
周冲心里有点好笑象地想:“真没想到,你还是一个饕餮客,精通于易牙之技。”笑道:“那我就等着品尝王兄的精湛调味之技了。王兄精于此道,周冲可是口福不浅。”烹饪一说在我们现代用得很多,在古代一般不说烹饪,一般是说调味或是烹。
易牙是齐桓公的宠臣,特长就是善长烹饪之道,据历史记载,齐桓公没有他做的饭菜,则食不香,所以后世有人认为易牙是厨师的老祖宗。易牙之所以在历史上享有大名,并不是因为他善于烹饪之技,而是他是一个有名的奸人。他曾经做的一件事,在历史上大名鼎鼎,那就是一次齐桓公开玩笑说他什么肉都吃过,就是没有吃过人肉。易牙回到家里把自己年仅两岁多的儿子杀了,做成肉羹,让齐桓公品尝。因此,齐桓以为人他爱桓公,更加信任他,最终酿成大祸。
王敖颇有几分自信道:“一定不教周兄失望就是了。周兄,来,我们先扒皮。”短刃幻出一个漂亮的刀花,在狼腹上一剖,一道笔直,深浅均匀的口子出现,周冲赞道:“好刀法,吴之剑客也不过如此。”吴越争霸时期,吴国的剑客剑术非常高明,享誉一时。
“周兄过奖了,没啥了不起的,手熟罢了。”王敖谦逊,双手抓住狼皮,从口子那里一撕,给他拉下好大一块,雪白的狼肉露了出来。
周冲在心里感叹道:“他们这种大学家如此精于此道,真是想不到,要不是我亲眼所见,说什么也不相信。这才是真正的多才多艺嘛,后世那些只知一味读圣贤书,却不能营生,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书呆子们知道了,肯定会愧煞。哎,特别是我生活的那个时代,好多大学生连煮面条都不会,还以为是煮面条是用冷水,结果是煮了一锅的面糊,应该让他们好好学学生活技能。”赞道:“王兄,好手法!王兄,小心点,不能把毛皮损伤了,我可是有大用处。”
在现代生活了数十年的周冲,一举一动都具有现代气质,这对于古人来说,很是新鲜。不过,王敖这个时代精英却不是当成新鲜,而是当成新奇,甚至神奇,眼睛一亮,问道:“周兄又有什么高明主意,王敖可否先聆为快。”
周冲开玩笑,道:“想知道?拿狼肉羹来换。”
王敖没想到周冲居然会卖关子,愣了一下,笑道:“好你个周兄,居然敲诈勒索王敖。周兄,这可是盗跖之行,非君子之为。”盗跖,中国古代著名的强盗,读过《庄子》的朋友都知道。
周冲反驳,道:“王兄此言差也。这不是敲诈勒索,这是你情我愿的公平交易。哦,对了,王兄,拔完狼皮,还要把兔子皮扒下来。记住,不能损坏皮毛。”
王敖反将周冲,道:“扒皮可以,你得告诉我有啥用?不然,你得自己动手。要我扒的话,我就一阵乱刀下去,剁他个稀烂。”
周冲才不上他的当,笑道:“想睹山人神技,王兄就得勉为其难,要扒好。”
“要是我不呢?”王敖也不是省油的灯。
周冲郑而重之地道:“你会后悔一辈子。”
王敖把周冲打量一下,似说笑,又不似说笑,有点摸不准他的意思,迟疑着问道:“有这么严重?”
周冲点点头,不再说话。王敖欣然应承,道:“周兄放心,要是损毁了一根毛,周兄唯王敖是问就是。”
两人一齐动手,不一会儿功夫就把狼皮扒下来,再把兔皮扒下。王敖不是吹牛,扒下的皮真的是完好无损,一点破损也没有。
这种技艺就是经验丰富的屠夫也不过如此,周冲赞道:“王兄才学果是不凡,连这种生活小事都是如此精通,周冲佩服。”
王敖微微一笑,把手里的短刃晃晃,道:“些许小道,不入方家法眼,周兄见笑了。游学嘛,难免餐风露宿,没有吃的,只好打野味摘野果充饥了,时间长了,对于此道也就熟了。”
周冲有点好奇,问道:“王兄如此精于此道,尉兄又如何?”
“周兄有所不知,先生不仅才学胜王敖百倍,就是这些小事也远在王敖之上。”王敖很是钦佩地赞扬尉缭,问周冲道:“周兄,你要狼皮,兔皮做啥?”
周冲纠正道:“我要的不是皮,要的是毛。”
“那有啥用?”王敖有点迷糊了。
周冲回答,道:“周兄,你不嫌先生的八体书生不够体面,不配书写如此大作?”
王敖是个一点就透的人,惊奇地道:“周兄是要制笔?”
第二卷 新天新地 第五章 美中美论坛问世(中)
真给王敖说对了,周冲是想为尉缭制一枝好用的毛笔。
尉缭那枝笔用我们现代人的观点来说,是惨不忍睹。我们现代人都知道,毛笔就是把笔管一端挖出一个空腔,把笔毫塞在里面,再用漆固定好,就是毛笔。在秦代蒙恬改良制笔方法以前,毛笔的制法相当粗糙,和扫帚没有什么区别。其制法有两种,一种就是把笔管剖成几瓣,再把笔毫放在里面,经过固定就成了毛笔。
另一种制法用我们现代的眼光来看,纯属扎扫帚,把笔毫用细线捆在笔管四周。而尉缭用的毛笔就是用这种方法制成的,所以周冲一看到八体书生差点笑出声来,把毛笔想象成扫帚了。尉缭居然要用如此不堪的笔来写一部流传千古的军事巨著,周冲在心里真的是为他叫屈喊冤,大叫不配。
不要说周冲,要是换个现代人,乍见如此情景,必然也和周冲一样反应,在心里大叫不配,太不相配。
“先生之笔蓄墨太少,不能连贯书写,老是醮墨汁,这会打断先生的才思,不利著书。”周冲点头说出自己的想法,道:“我想给先生做一枝能够连贯书写的好笔,让先生一气呵成,写出巨著。”
蒙恬改良之前的毛笔,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墨汁蓄得太少,不能连贯书写,醮墨汁的时间很多,浪费时间不说,对于尉缭来说老是搅乱思维,这才是著书人最不能容忍之事。(这点很好理解,比如以前写作文,要是用一枝破钢笔,写着写着就写不出字了,这会影响人的心情。几次下来,可能如潮的才思也会枯竭了。有写作经历的朋友们,会赞成。)
王敖击掌赞道:“周兄这话可是说到王敖心里去了,我们这些读书人,就没少受这破笔的苦头。要是周兄能给先生制出好笔,王敖就给周兄做狼肉羹,天天为周兄做羹。”
我们现代人比起古人幸福得太多了,写作前几年用钢笔,现在连笔都不要了,只需要敲敲键盘就成了,其差别真的称得上霄壤之别了。
对王敖的心情,周冲很是理解,笑道:“王兄言重了。我也只是一个想法,能不能成,还不敢确定。”这不过是谦虚的说法,现代人只要见过毛笔都知道准成。
“周兄,如何开始?”王敖很是热心地问。
周冲道:“还得请王兄帮忙。”在周冲的带头下,两人把狼皮和兔皮扔到锅里,用沸水煮熟,再捞出来,冷却之后,把狼毫和兔毫拔下来。当然,拔下的毫毛够做一枝就行了。
把狼毫和兔毫按一定比例,混合捆在一起。这是后世称为兼毫的制笔法,在秦代还没有,秦代盛行单一动物毫毛制笔,笔锋的弹性差,书写的舒适度欠缺,这是秦代毛笔的一大缺点。
王敖没想到过,很是惊奇地问周冲:“周兄,这能成吗?”
“笑话,兼毫法从西代到现在都在使用,还有成不成的?”周冲在心里笑话王敖这个古人的知识面不到,笑着解释道:“用一种毛制出来的笔缺少弹性,写起来很不舒服。著书嘛,不仅仅要有敏捷的才思,还要有好笔,才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