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炮作文网

博炮作文网>(cm/犯罪心理)长情 > 第281章 惨烈死法(第1页)

第281章 惨烈死法(第1页)

三天之后,面目全非的郑陆被一个拾荒的老大娘从远郊的垃圾堆里扒拉出来,王淑琴哭得眼睛都要瞎了,身为亲生母亲的她怎么也没办法相信这烂肉一堆居然会是她放在心尖尖上独子。

垃圾堆那种地方,蝇虫遍布、细菌无数,便是初春的天气里,蝇虫数量稀少了些,也一点都不妨碍尸体迅速腐败。郑陆刚被刨出来时,就已经臭得让习惯了垃圾堆味的拾荒大娘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王淑琴是昨天刚刚匆匆去了家附近的派出所报的儿子失踪。值班民警一问她儿子已经二十一岁,智力正常,也没跟人吵架生气,只是单纯没有归家,手机又打不通,才让王淑琴慌了手脚,跑来报案的。

一问确实两天一夜没回家了,民警只是按规定做了登记,便让王淑琴回家等着。这个年纪的小青年,不跟家里人说声跑出去玩也是有的,家长太过紧张,他们见得多了,根本没放在心上。

直到市局下发查找尸源的协查通报,身高、体重、年龄、死亡时间都挺吻合,只通报上说尸体已经腐败,单凭长相根本不可能认出来,民警就留了个心眼,没直说找到王淑琴的儿子,只让她从家里拿来儿子用过的牙刷一柄,说是要留物证,便打发她先回去等消息。他们则将牙刷带去了市局。

dna鉴定结果出来,证实吻合,秦凯和王家栋直接找上王淑琴家,用委婉的方式说明来意,王淑琴双眼一翻,直接晕过去,被掐人中弄醒后,哭着说要去认一认,是不是他们弄错了,自己的儿子才二十出头,怎么会比她死得还早。

郑陆死得极惨,一开始被扒拉出来的尸身上坑坑洼洼,他们还以为是死后抛尸的地点总有刨食的野猫野狗老鼠之类,将他啃食,运回法医科才发现,他身上大多数的伤,都是被犬科动物撕咬所致,而且根据伤口的生理反应看,还是生前伤。

栾法医给出的尸检报告也具明死因,通俗得说,郑陆是被狗咬死的,根据伤痕来推断,咬死他的狗至少有三条,体型、品种都不一样,具体是什么类型,还需要进一步检验。

秦凯看过栾法医标注出来的尸体身上伤痕分布图,像头、脖颈等致命部位伤痕几乎没有,全集中在双下肢,两条腿上几乎已经咬得只剩骨头,手指头十不存一,腹部分布数条抓痕,深可见内脏。

狗咬人是不会区分地方的,那么造成这种伤痕的原因,就只能是因为人是站立姿势,狗跳起扑咬尚且够不到他的脖颈,只能够得到哪咬哪了。一个大活人会乖乖站着让狗咬吗?所以临死前郑陆肯定被捆绑在类似木桩上,限制行动能力。

原本重案一组没人怕狗,警犬多可爱,家养的宠物狗干净听话,便是街边的流浪狗,你送它点吃的它还会冲你摇摇尾巴呢。人类忠诚的朋友,有什么可怕的?

但看完尸检报告,只要稍微想象力丰富一点,想想被几条狗活活地从身上撕扯下一块块肉、疼痛难忍又偏偏一时半会死不了,眼见着两条腿变成森森白骨,最终才因失血过多咽下最后一口气。

没有人不觉得浑身发冷的,凶手就是个疯子,偏就是这个疯子,居然屡屡得手,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三人被如此残忍地杀害了。

凶手弃尸时显然对警方的办案流程有些了解,分别选了本市不同的三个区,分属不同分局管辖。其中一个分局在本市最大的区,自己有法医,发生命案需要尸检的尸体就不用送到市局来了。另外一个区没有,那具尸体躺上了市局的解剖台,再加上郑陆的尸体被发现后,因为极惨烈的死法接连出现,间隔仅有半个月,x市一贯还算平静,这半个月来,栾法医只解剖了两具尸体,怎么可能不产生联想。

全市公安系统里通报,这才知道还有一起。三起一模一样的凶杀案,就一起被转到了市局重案一组。

又是一起连环凶杀案,今年x市是怎么了?不发案则矣,一发案就是重案大案,郭建峰按了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分派人手去分局拿卷宗过来。

按时间顺序排列,第一死者名叫罗胜强,现年37岁,本市人,无业。3月13日被人在北郊的垃圾填埋场发现,已经高度腐败,推断死亡时间在3月7、8日左右,第一发现人被排除作案可能,现场无目击证人,无监控设备。

鉴证人员在垃圾堆里翻拣数小时,也没能从浩如烟海的垃圾里翻出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他们除了最终查明死者身份之外,连嫌疑人都没有。

第二死者李淮辰,现年29岁,本市人,无业。3月20日在南郊某个非法垃圾倾倒点被发现,已经高度腐败,推断死亡时间在3月16日前后,第一发现人无可疑,现场无目击证人,无监控设备。

事实上凶手这一次选择的抛尸地点比第一次的还好。南郊这一片本是房地产项目最热门的时候,由几家公司联合拍卖到开发权的建筑用地,只开了个槽后,国内形势就发生了变化,城市扩张的步伐变得慎重。

这片地离城建区有些距离,基础设施跟不上,前期铺天盖地的宣传之后,原本还有投资意向的买房者一过来看这边荒凉得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纷纷头也不回地离开。建房耗资巨大,几个公司买地已经掏了老本,想凭着先预售收回点成本好建房,谁能想居然遇冷,有底子薄的公司直接经不起消耗破产清算,这个项目最终也因资金链断裂搁浅。

那挖好的大坑就成了附近一些小区和村落倾倒生活垃圾的便利场所,当地政府出面管过几次,收效甚微,渐渐也懒得管。周围荒凉得只有鸟鸣虫叫,名副其实杀人毁尸灭迹的好地点。

第三死者就是郑陆了。全市范围内暂时还没有发现第四名受害者,不过鉴于凶手抛尸地点一般都选择郊区附近的垃圾场,是否还有更多死者没有被发现,暂时谁也说不好。

但目前来说,三起手法一致的凶杀,已经可以并案侦查了。

三名死者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共同点,那就是他们三个全都受过刑事处罚,坐过牢,出狱后一直无业,街坊邻里对他们的风评都不太好。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