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婉听了,不由笑着捏了捏可卿的腮帮子:“你这丫头,倒是婆婆媳妇的了,可是也想男人了?要不要姐姐给你做媒啊?”
之前都是佳姝和可卿打趣佳婉,等到佳婉真的嫁人做了媳妇,反倒是不在这种事情上娇羞了,可以反过来打趣两个妹妹。
可卿却不是那等动不动就害羞的,反倒是说道:“二姐姐还没定下来呢,说我作甚!大姐姐尽管问二姐姐去!”
佳姝没想到火烧到了自己头上,忙说道:“我才不嫁人呢,在家多好!”
“说起来,母妃不曾与你说什么吗?”佳婉问道。
佳姝这回是真有些羞恼了,几个女孩子打闹了一番,只闹得粉面微红,娇喘吁吁,佳姝才涨红了脸,低声说道:“母妃跟我说过这事,只是,我真的一时半会儿不想嫁人!”
可卿笑嘻嘻说道:“这样也好,二姐姐躲两年,我就能跟着多躲几年了!”
她们两个真不觉得嫁人有多好,佳婉好歹嫁了个知根知底的,之前忙着出嫁前的准备,许多事情,她们都没跟
她说,怕她生出什么想法来。之前她们认识的那些闺蜜,好些个这几年都陆陆续续嫁了人,但真正过得圆满的也没几个,便是有封号品级的宗室女也不例外。婚事看起来花团锦簇,但真成亲之后,却都暴露出了不少事情来。有的丈夫就是个浪荡纨绔,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没几天就先跟自己的陪嫁丫头眉来眼去勾勾搭搭;有的却是才进了门没多久,就发现对方就是面上光鲜,家里头已经是寅吃卯粮,入不敷出,催着她管家就是叫她托底;也有的看起来运气好,嫁过去没多久就有了身孕,好容易九死一生生了孩子,但是生育之后,身体亏虚,身材走形,脸上长斑,丈夫见了不光不体贴,还多有嫌弃……
总之,过得好的不多,糟心事倒是挺多,两人不免就有了婚姻恐惧症,觉得还是留在家里做姑娘更好一些,再不济,多拖几年是几年。
顾晓也猜出了她们的心思,只是对此也是无奈。如今女子地位在那里,不比汉唐那会儿,女子还颇有些自主权。像是唐朝那会儿,多有女孩子不想嫁人,干脆先出家修道,过个几年想要嫁人了再还俗。成婚之后,便是夫妻不偕,也能和离再嫁。
宋朝之后就没这样的好事了,女子的权利越来越少,甚至到了后来,民间裹脚之事也流行起来。本朝开国的时候,一度严禁裹脚,像是勋贵武将人家和开明一些的文官人家,倒是不会叫女子裹脚,但是低品的官员还有民间却根本不在乎这条禁令,还有人专门吹捧什么三寸金莲,恶心一点的,拿着人家的绣鞋当酒杯,也不怕脚臭!横竖裹了脚之后便是睡觉也穿着睡鞋,平时也都裹着裹脚布,看不到那所谓三寸金莲的畸形与丑陋,只觉得玲珑可爱,因此,但凡是那等以色娱人的行当,几乎就没不裹脚的。
便是寻常百姓家,也会叫家里的女儿裹脚,裹过脚的聘礼都会高一些。那也不是因为裹脚好看,而是因为裹脚之后行动不便,娶回来就不怕跑了!有钱人家裹了脚,可以不用做活,饮食起居都有下人伺候。而穷人家裹了脚,该干活还得继续干,站不起来就跪着。顾晓前几年去庄子上的时候正值农忙,就曾经看到路边的田地里头,有农妇跪在地里头割麦捆扎,开始还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悄悄问了人才知道,那几个农妇居然也是小脚。
顾晓后来专门打听了一下,不免又是庆幸又是恶心。庆幸的是,她没摊上裹脚的人家,恶心的是,这等恶臭的习俗居然愈发兴盛了。也亏得王府里头不会有人裹脚,要不然的话,她真是想要立马提桶跑路。
对佳姝和可卿的婚事,顾晓也有些犹豫。可卿和佳姝两人年龄其实都不算小了,再拖下去,她都得落个不慈的名头。但其实依顾晓的本心,并不希望两个女孩子将来就困在内宅之中,她们可以有更广阔的世界。因此,顾晓想过,能不能将两人嫁给会跟着徒嘉珩和徒嘉钰出海的人,以后他们可以一起出海,到了海外,因为人力资源紧张的缘故,女子也会有更多的用武之地,而不至于一辈子只能相夫教子,过那等一眼能望得到头的日子。
这也是因为佳姝和可卿表现出了她们的
不甘,顾晓才会生出这样的想法,要不然的话,她们如果就想要如同寻常女子一样,嫁个贵婿,过一辈子安逸荣华的生活,以她们的身份,那也再容易不过。
只是这般想法,颇有些离经叛道,何况,朝廷至今没有表露出半点出海的意思,顾晓也不能一直拖着,真要是耽误了两个女孩子的青春,回头也要被人说嘴。
顾晓不是那等大公无私的人,她首先考虑的是自己,在不影响自己利益的情况下,她才会给别人方便。这也是现代人的普遍价值观,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管好自己就已经很难了,没事不要去管别人的闲事。佳姝和可卿又不是她生的,便是以这个年代的价值观,做亲妈的也没法保证孩子婚姻的幸福和心理健康问题。
这一年的深秋,顾晓派出去的船队回来了。
他们打通了穿越太平洋通往北美的航线,登陆了北美的西海岸。
此时,西海岸这边还没多少西洋人的踪迹,毕竟他们主要还是在东海岸活动,后来移|民的人多了,才搞出了西进运动。
这对顾晓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这意味着,他们不需要太早与西洋人产生什么冲突,可以先埋下头来大搞基建,等着之后,再慢慢扩张。
当然,他们也接触到了北美的原住民,这些人还算是比较友好,主要是双方除了衣着打扮不同,长相的确比较相似。派出去的人又按照顾晓教的说法,信誓旦旦表示,他们其实同根同种,都有着同样的祖先和文明,跟那些西洋来的白皮一点都不一样。而且,船队带过去的货物也非常能够满足那些原住民的需求和审美,大家很快就打成一片。
然后,这些人就发现,这里果然是天选之地,那些插着鸟羽,穿着兽皮,带着兽牙羽毛做的装饰的人看着穷光蛋一样,却能拿出金沙乃至是狗头金出来跟他们交易,另外还有各种兽皮。他们登陆看了一下,发现这里的土地的确也比较肥沃,起码比中原的要肥沃。中原这边,老祖宗们将能开垦的土地都开垦出来了,这么多年翻来覆去地折腾,除了没有化肥,能肥田的手段都折腾了个遍,又用代田法之类的法门搞休耕,才算是保障了粮食的产量。而这里呢,随随便便烧个荒,就是大片的良田。
对于血脉里头就流淌着种田基因的中原人来说,这些原住民根本就是在金山上讨饭吃,要是他们有这样的地盘,还需要去狩猎采集吗?那几千斤的野牛,力气肯定也很大,穿个鼻环,能拉多重的犁,耕多少的地啊!
便是后世大家都瞧不上的火鸡,对于船队的人来说也是好东西。中原如今大多数人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两次肉,连地里的田鼠都能当肉吃,这火鸡肉虽说粗了点,有些咬不动,但多炖煮一会儿,加点香料,味道也不算坏!尤其,这玩意肉多啊,比养鸡划算多了!
总之,虽说路上损失了两条船,大家出去的时候怀着的是提着脑袋的心,回来的时候那是满心火热!南洋的生意固然好做,但其实自家能占据的份额并不多,而且,利润也远不如刚开始那会儿。从华人南下之后搞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