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大哥么——”尼采重重地叹息了一声道,“那场大战以后,我们就没有再见到带头大哥了,也不知道他是生是死。不过,在去神域之前,带头大哥把我带到这里。嘿嘿,当时这里还是神域的外围,还没有那么多树呢。他指着这片区域,说道,倘若他走了,就让我永远地守护着这里,直到有可以不用魔法或斗气就破除外面的那个阵法的人出现,并把他遗留下来的东西交给那人。”
“什么东西,快,快拿给我看看!”林慕新的语气有些激动,那带头大哥留给他的东西,定是不同凡响之物。
尼采横了他一眼,似乎是怪他心急了。慢吞吞地站了起来,咬破中指,在地上画了一个圆。那圆的一圈竟是发出微微的光亮,最后光芒越来越盛。尼采两只手撑在地上,嘴唇微动,从地上冒出来一个圆柱型物体,正是刚刚尼采所画那圆。那圆柱型物体长约一尺,离开地面后,被尼采端端正正地竖起摆到了地上,推到了林慕新眼前。
林慕新拿起那个圆柱型的物体,入手微沉,应该是木质的,疑惑道:“带头大哥就是让你把这个东西给我么?”
尼采摇头道:“不是!”
林慕新怒道:“那你把这个东西给我干嘛?”
尼采正色道:“我放在一边,你是自己拿的,又不是我给你的。”
他大声地祷告一阵,大意是没有辜负带头大哥的委托,把东西给了一直等待之人。又是倾述了对带头大哥的强烈思念,不管带头大哥是生是死,都是永世追随带头大哥。
林慕新不耐烦地听他不停地啰嗦,倘若不是这个老家伙有着超人的实力,神鬼莫测,早就一巴掌拍过去了。
尼采拍了好长一通那带头大哥的马屁,这才停下嘴来。只见他撩起袖子,手脚麻利地撕开长袍的一边,把衣服拧了几圈,盘在腰上,露出枯柴一般的臂膀。他伸了下手,蹲下身子,就把手臂伸进了那因为抽出圆柱型物体而形成的圆孔中。掏摸了一阵,忽然停了下来,脸色大变。
林慕新见他掏摸了半天都没摸出来,又是脸色大变,不禁急道:“怎么啦?那东西难道没了么?”
尼采道:“有的。”
林慕新怒道:“那你哭丧着脸干嘛?害的我以为丢了!”
“我是摸到了带头大哥的遗物,心中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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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集光耀之地 神族之谜(六)之带头大哥·
→第九十一章神族之谜(六)之带头大哥←
尼采终于把手又是重新伸了出来,只见他手里拿着一只盘状的物体。林慕新伸手接过,那盘状物体却是入手沉重,小小的体积,竟是有着几十斤的分量。只是,全身都是黑乎乎的,林慕新试了几下,实在是看不出这个东西有什么功用。
“难道,带头大哥就是让你把这个东西带给我的?”林慕新不确定地问道,“是不是还有别的东西啊?比如盘古幡,杏黄旗什么的?”
“没了,你说的什么盘古幡,杏黄旗是什么玩意?”尼采问道。
林慕新暗暗寻思,那尼采好像是神佛一般地把那不知何路神仙的带头大哥供着,带头大哥吩咐下来的事,当不会造假。那黑乎乎的圆盘肯定是带头大哥叫他给我的,只是,自己却是实在看不出来这个圆盘究竟有什么用。
凭林慕新的臆测,那带头大哥肯定是以前在洪荒中有大法力,大神通的人物,多半也是金仙或是准圣人之类的人物。他留下的东西,定是件法宝,说不定还是先天法宝。
自己拿着这个先天法宝,就可以纵横沉沦大陆,再也不怕那什么狗屁神的来啰嗦。带着莉莉丝、安吉莉娜还有舒惠公主逍遥,嗯,把黛莉斯也带上吧,毕竟自己也是答应过人家的。
林慕新把黑色圆盘仔仔细细地用衣袖擦了擦,又是珍而重之地把它放在最贴身的衣服里,贴肉放着,倘若掉了,也可以立刻感应到。
尼采见他把东西收入怀中,长长地嘘了口气,道:“既然已经把东西给你了,带头大哥交代我的事情也算是完成啦。嘿嘿,我也可以放心地去了,这么多年活下来,可真是无聊啊。”
林慕新想起这个老家伙已经是活了两万年的人了,奇怪地问道:“前辈,我曾听说人类的生命有限,即便是到达了魔导师的级别也只能活个三百多年,倘若是要再活下去,就只有把自己变成死灵法师了!可是,我看你的样子……”
“不错,人类的平均寿命只有一百年而已。即便是到达魔导师的级别也只不过是增加了两百年的寿命。可是,倘若可以再进一步,到达七阶,也就是法神的级别,那死不死可就不是别人可以说了算了的,生命完全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林慕新心下恍然,原来只要达到了法神的级别就可以长生不死了。只是,看这个老头的样子,皮包骨头似的,长生不死也不能长生不老啊。
尼采看了林慕新一眼,笑道:“所谓的长生不死也只是相对的,人生在世,谁又可以长久不变呢?不过,我看你已经得到了那个东西又是已经到达了六阶的级别。嘿嘿,就算是你无法窥到七阶的大道,这万把年还是可以活的啊!只是,可怜这个东西,伏罗兰特他们已经谋了一万三千多年了。最终机关算尽,还是给他人做了嫁衣裳啊!”
林慕新奇道:“前辈,你既然说神族已经被你们封印进了深渊,那这个沉沦大陆怎么还会有光明神他们?怎么还会有光耀之地?”
“光明神么?哼——”尼采把眼光看向了木屋的一边,似乎要穿过这个木屋,一直到达大陆的尽头一般,“伏罗兰特自封为光明神,可是,真正的神却是被他们封印起来的呢。两万年过去了,我还真是想看看他们现在的这个样子。哼,在大陆上掀起这么多血雨腥风,他们还真以为自己是神了!”
林慕新点头道:“原来,现在的光明神他们就是当年那个大陆联盟中的高手啊!”他忽然脸色一变,“两万年前的高手,到现在还没有死,那他们岂不是已经都是到达了……那个级别了么?”
“法神!”尼采又是哼了一声,“法神是这么容易就可以晋升的么?如果这么容易的话,他们也就不会把阿姆斯特朗封印一万三千年了。如果不是想要得到阿姆斯特朗的神格,那个大陆上最后的神族早就被他们杀死了一万次了!他们用这些旁门左道的邪法延长自己的寿命,到头来最终还是一场镜花水月。”
说到这里,尼采看了一眼林慕新,道:“你得到了那个东西,是你的缘分。当日,那天空中的巨眼开光,我就知道,你已经完全掌握了那个东西了。可是,伏罗兰特他们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在神域,也就是现在的光耀之地,还遗留着不少玛雅神族的法阵。他们当日也得到了全部玛雅神族修炼魔法和斗气的法门,虽然还没有到达法神的级别,恐怕也是相差不远了。嘿嘿,你的茶凉了。”
林慕新端起茶杯,那茶水竟又是沸腾起来,有滚滚的烟气冒了出来。林慕新知道是尼采使用神乎其技的火系魔法瞬间加热的,也不在意,淡淡地喝了一口,但觉入口有微微的苦味又带着点咸味。不禁皱眉道:“这个是什么茶,怎么会是这个味道?”
尼采嘿嘿笑道:“这个茶水可不是用普通的水烧的,而是每天早上采集这片森林中的露水烧制而就。那天,在神域之中,也不知道死了多少的玛雅神族。玛雅神族的血液是金黄色的,当日金黄色的血液几乎染满了整个神域的每一寸土地。所有的地方都是一层金灿灿的颜色,好像是镀金一样,甚是好看呐!而这里的露水也是秉地气而生,嘿嘿,也是淡淡的金黄色呀!”
林慕新“噗”一声,把口中的茶水喷出,又是大声地干呕了几下,怒道:“你怎么给我喝那个东西!呸,几万年了啊,都变质了,怪不得有一股嗖味!”
尼采也不在意,道:“小子,你当真是暴殄天物!这么好的东西,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喝上一口,也喝不到呢!”他见林慕新不信,“你深吸一口气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