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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第1页)

(8)以上事参见《韩非子·十过》。

(9)前文“燕太子丹何人,而能动天”,与此句例同,故疑“而”后夺一“能”字。

(10)“清角”以下十七字是王充回答上文的假设之词,故疑“清”上夺一“曰”字。《清角》,木音也:阴阳五行家将金木水火土五行,跟宫商角徵羽五音相配,认为角属木。

(11)宿昔:素常,平素。

(12)当():根据文意,疑是“常”形近而误。

【译文】

传书上说:“师旷演奏《白雪》曲,神物从天而降,风雨突然而来,晋平公因此得了手脚麻痹的病,晋国地上则寸草不生。”有人说:“师旷的《清角》曲,开始演奏,就有云从西北面升起;再次演奏,大风来,大雨随之而到,吹裂帷幕,砸坏俎、豆,把廊上的瓦刮了下来,坐着的人纷纷逃散。晋平公感到恐惧,趴在廊室里,接着晋国大旱,三年地上寸草不生,平公也得了手脚麻痹的病。看来《白雪》和《清角》也许是同曲异名,因为它们灾祸的情况相同。解释儒家经典的人,把它当作对的东西记载下来,社会上一般人看见,相信以为就是如此。要是研究考察一下它的实际情况,大概是句假话。那么《清角》是什么声音能导致它这样呢?要说“《清角》是木音,所以能招致风产生。如果木能招风,雨就会跟风一起来。”三尺长的一把木琴,几根弦发出的声音,就能感动天地,怎么这样神奇啊!这还是一哭就使城崩塌,一叹气就使天下霜之类。师旷能弹奏《清角》,肯定有传授的人,不可能是本性生就出来的。他开始接受学习的时候,经常练习,不只一次两次地弹奏过。考察一下,如果确实像传书所说的,那么师旷学奏《清角》时,风雨就一定会经常到来。

【原文】

19·10传书言:“瓠芭鼓瑟(1),渊鱼出听;师旷鼓琴(2),六马仰秣(3)。”或言:“师旷鼓《清角》(4),一奏之,有玄鹤二八,自南方来,集于廊门之危(5);再奏之而列;三奏之,延颈而鸣,舒翼而舞,音中宫商之声(6),声吁于天(7)。平公大悦,坐者皆喜(8)。”《尚书》曰:“击石拊石(9),百兽率舞。”此虽奇怪,然尚可信。何则?鸟兽好悲声(10),耳与人耳同也。禽兽见人欲食(11),亦欲食之;闻人之乐,何为不乐?然而鱼听、仰秣,玄鹤延颈,百兽率舞,盖且其实。风雨之至,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癃病,殆虚言也。或时奏《清角》时,天偶风雨,风雨之后,晋国适旱;平公好乐,喜笑过度,偶发癃病。传书之家信以为然,世人观见,遂以为实。实者乐声不能致此。何以验之?风雨暴至,是阴阳乱也。乐能乱阴阳,则亦能调阴阳也。王者何须修身正行,扩施善政?使鼓调阴阳之曲,和气自至,太平自立矣。

【注释】

(1)瓠(h)护)芭:传说是楚国人,善弹琴。瑟(s8色):古代一种像琴的多弦乐器。

(2)师旷:据《荀子·劝学》、《淮南子·说山训》等书载,鼓琴使六马仰秣的是伯牙,非师旷。

(3)六马:很多马。秣(m^末):这里是喂马吃饲料的意思。引文参见《荀子·劝学》、《淮南子·说山训》。

(4)清角:疑作“清徵”。上文言奏“清角”,云起,风雨至。此言玄鹤来,与奏“清角”是两回事。《韩非子·十过》、《风俗通义·声音》均谓奏“清徵”之曲,有玄鹤来,可证。

(5)危:屋脊。

(6)宫商:这里以宫商代称宫、商、角、徵、羽五音。

(7)吁:惊。

(8)引文参见《韩非子·十过》。

(9)石:即石磬(q@ng庆),一种石制的乐器。拊(f[抚):轻轻地敲击。

(10)悲声:动听的声音。

(11)欲:根据文意,疑“饮”形近而误。

【译文】

传书上说:“瓠芭弹瑟,深渊里的鱼会冒出水面来听;伯牙奏琴,正在吃料的马也抬起头来听。”有人说:“师旷弹奏《清徵》,开始演奏,有十六只黑鹤从南方飞来,在廊门的脊上停留;再演奏黑鹤就排成队;第三次演奏,黑鹤群便伸长脖子鸣叫,舒展翅膀起舞,乐音中符合五音的声音,响彻天空。晋平公很高兴,在坐的都欢喜。”《尚书·舜典》上说:“敲击着石磬,使各种兽类一齐起舞。”这虽然使人奇怪,然则尚且可信。为什么呢?因为鸟兽喜好动听的声音,它们的耳朵与人的耳朵一样。禽兽看见人的食物,也想吃;听到人的乐曲,为什么要不快乐呢?虽然鱼冒出水面来听,吃料的马抬着头听,黑鹤伸长脖子鸣叫,各种兽类一齐起舞,这些大概接近其真实。但狂风暴雨的到来,晋国大旱,地上三年寸草不长,晋平公得手脚麻痹的病,大概是假话。也许弹奏《清角》的时候,天正好要刮风下雨,风雨过后,晋国碰巧遭上大旱;晋平公喜欢听乐曲,喜笑过度,偶然得了手脚麻痹的病。解释儒家经典的人,相信认为是这样,世人看了,就更认为是事实了。事实上,乐声不可能招致这样。用什么来证明呢?风雨突然到来,这是阴阳错乱。乐声能使阴阳错乱,那么也能使阴阳调和。既然如此作君王的又何必要修养身心,端正操行,广泛施行善政呢?只要让人弹奏能调和阴阳的曲子,调和之气自然到来,太平景象自然就会呈现。

【原文】

19·11传书言:“汤遭七年旱,以身祷于桑林,自责以六过,天乃雨。”或言:“五年。”“祷辞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天以一人之不敏(1),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剪其发,丽其手(2),自以为牲(3),用祈福于上帝。上帝甚说(4),时雨乃至(5)。”言汤以身祷于桑林自责,若言剪发丽手,自以为牲,用祈福于帝者;实也。言雨至,为汤自责以身祷之故,殆虚言也。孔子疾病,子路请祷。孔子曰:“有诸(6)?”子路曰:“有之。诔曰(7):‘祷尔于上下神祗(8)。’”孔子曰:“丘之祷久矣(9)。”圣人修身正行,素祷之日久,天地鬼神知其无罪,故白“祷久矣”。《易》曰:“大人与天地合其德(10),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叙,与鬼神合其吉凶。”此言圣人与天地鬼神同德行也。即须祷以得福,是不同也。汤与孔子俱圣人也,皆素祷之日久。孔子不使子路祷以治病,汤何能以祷得雨?孔子素祷,身犹疾病。汤亦素祷,岁犹大旱。然则天地之有水旱,犹人之有疾病也。疾病不可以自责除,水旱不可以祷谢去,明矣。汤之致旱,以过乎?是不与天地同德也。今不以过致旱乎?自责祷谢,亦无益也。人形长七尺,形中有五常(11),有瘅热之病(12),深自克责,犹不能愈,况以广大之天,自有水旱之变,汤用七尺之形,形中之诚,自责祷谢,安能得雨邪?人在层台之上(13),人从层台下叩头,求请台上之物。台上之人闻其言,则怜而与之;如不闻其言,虽至诚区区(14),终无得也。夫天去人,非徒层台之高也,汤虽自责,天安能闻知而与之雨乎?夫旱,火变也;湛(15),水异也。尧遭洪水,可谓湛矣。尧不自责以身祷祈,必舜、禹治之,知水变必须治也。除湛不以祷祈,除旱亦宜如之。由此言之,汤之祷祈不能得雨。或时旱久,时当自雨,汤以旱久,亦适自责,世人见雨之下,随汤自责而至,则谓汤以祷祈得雨矣。

【注释】

(1)天:根据文意,疑是“无”形近而误。

(2)丽:拴,系。

(3)牲:牺牲,古代供祭祀用的牲畜。

(4)说(yu8悦):通“悦”。

(5)以上事参见《吕氏春秋·顺民》、《荀子·大略》。

(6)诸:“之乎”的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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