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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第1页)

【注释】

韩非:参见21·12注。

事见《史记·老庄申韩列传》:“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陆贾:参见8·10注(14)。《新语》:参见39·8注。

万岁:汉时表示庆幸的习惯用语。称曰万岁:据《史记·陆贾列传》记载,汉高祖刘邦命陆贾写文章论述秦朝灭亡的原因,陆贾写的每一篇文章,刘邦看后都加以赞扬,左右的人也高呼“万岁”,以示庆幸。

衣:上身的服装。裳:下身的服装。

掌理:手掌的纹路。察掌理者:指看人手纹以判断吉凶的人。以下文例之,“左”字上脱“在”字。

虎变:大发威怒的意思。下文“豹变”同此意。

引文参见《周易·革卦·象辞》。王充引用这两句话的意思是,大人和君子的德行有差别,他们按礼仪规定所享用的文饰也有差别。参见本书《书解篇》。

引文参见《周易·贲卦·彖辞》,原文是:“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意思是观察天象,可以察觉到时序的变化;观察社会人文现象,就可以用教化改造成就天下的人。

【译文】

韩非的书,流传在秦朝的宫廷,秦始皇感叹说:“偏偏不能和此人生活在同一个时代。”陆贾写作《新语》,每当上奏一篇,汉高祖左右的臣子就高呼“万岁”。感叹思慕那个人与欢呼万岁,难道能凭空产生吗?确实看到了它的优美之处,高兴之气就发自于内心。观测气象变化,在于天不在于地,因为天的文采鲜明。衣和裳穿在身上,文采装饰在于衣,而不在于裳,衣效法于天。看手相的人看左手,不看右手,因为左手手纹鲜明。占卜在于右边,不看左边,因为右边文采鲜明。《周易》上说:“大人发怒,威猛如虎,仪表威严,光彩照人。君子发怒,威仪如豹,仪态雍容,清朗华美。”又说:“观察天文现象,观察人文现象。”这是说天和人都是以文采作为外观的,大人和君子都是以文饰表现仪表的。

【原文】

61·8高祖在母身之时,息于泽陂,蛟龙在上,龙觩炫耀;及起,楚望汉军,气成五采;将入咸阳,五星聚东井,星有五色。天或者憎秦,灭其文章,欲汉兴之,故先受命,以文为瑞也。恶人操意,前后乖违。始皇前叹韩非之书,后惑李斯之议,燔五经之文,设挟书之律。五经之儒,抱经隐匿;伏生之徒,窜藏土中(11)。殄贤圣之文(12),厥辜深重,嗣不及孙。李斯创议,身伏五刑(13)。汉兴,易亡秦之轨,削李斯之迹。高祖始令陆贾造书,未兴五经。惠、景以至元、成(14),经书并修。汉朝郁郁,厥语所闻,孰与亡秦?

【注释】

泽陂(bēi杯):湖泽岸边。

觩(qiú求):同“觓”。《说文》:“觓,角貌,从角,丩声。”本书《奇怪篇》、《雷虚篇》皆谓遇龙而妊,与《史记》、《汉书》同,此文则谓先有身而后遇龙,不知王充何意。以上事参见本书《吉验篇》。

以上事参见本书《恢国篇》。

星有五色:按阴阳五行说法,金、木、水、火、土五星,与白、青、黑、赤、黄相配属,各异光色。岁星属春,属东方木,青色。荧惑属夏,属南方火,赤色。镇星属季夏,属中央土,黄色。太白属秋,属西方金,白色。辰星属冬,属北方水,黑色。故云五色。

受:通“授”。

李斯之议:指李斯反对颂古非今,主张销毁儒家诗书的议论。

燔(fán凡):烧。五经:《诗》、《书》、《礼》、《易》、《春秋》。挟(xié斜):藏。设挟书之律:秦律,敢有挟书者族。

伏生:即伏胜,济南(郡治今山东章丘西)人,西汉经学家。秦时为博士,始皇焚书时,他藏《尚书》于壁中。西汉时《尚书》学者多出其门下。

(11)土:据本书《正说篇》“济南伏生抱百篇藏于山中”应作“山”。“窜藏土中”义不妥。(12)殄(tiǎn舔):灭绝。

(13)五刑:古代的五种刑罚,即墨(在额上刺字)、劓(yì义,割鼻)、刖(yuè)月,剁脚)、宫(阉割男子生殖器)和大辟(死刑)。身伏五刑:据《汉书·刑法志》记载,凡被处死刑而灭三族的,“皆先黥、劓、斩左右止(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叫做“具五刑”。(14)惠:汉惠帝,公元前194~前187年在位。景:汉景帝,公元前156~前141年在位。元:汉元帝,公元前48~前33年在位。成:汉成帝,公元前32~前7年在位。

【译文】

汉高祖在母亲身怀他时,他的母亲在湖泽岸边休息,蛟龙伏在她的身上,龙角光彩夺目;等到汉高祖兴起之时,楚军望汉军阵营,云气成五彩;汉高祖将要进入咸阳城时,金、木、水、火、土五星聚集于东井宿这一方,五星又呈见白、青、黑、赤、黄五种颜色。天也许由于憎恶秦朝,就泯灭了它的文彩,而想让汉朝兴盛,所以先授予天命,以文彩作为它的祥瑞。恶人的品行思想,前后自相矛盾。秦始皇先是赞叹韩非的书,后来又迷惑于李斯的议论,烧毁《诗》、《书》、《易》、《礼》、《春秋》这五种儒家经书,制定了禁止藏书的法令。究治五经的儒生,抱着经书隐藏起来;伏生这类人,逃窜躲藏于深山之中。秦始皇灭绝贤圣的经文,他的罪恶深重,帝位没有传到孙辈就灭亡了。李斯由于首先提出建议,身受五种刑罚。汉代兴起,改变了已灭亡了的秦代的法令,废除了李斯的做法。汉高祖才命令陆贾写文章,但没有使五经兴盛。从汉惠帝、汉景帝以至汉元帝、汉成帝各朝,五经及各种书籍同时编纂。汉朝文化兴盛,就已经知道的情况来说,同已灭亡的秦朝相比怎么样呢?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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