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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第1页)

听写员——这就是科林西安丝自己挑的词,而既然这个词从十九世纪起就已明白无误,她母亲也就点了头,并且在同她那些女客们讲起自己女儿从州里的诗人罗瑞埃特那里弄到一个什么职务时,对别人投来的不解目光心中暗自得意。“她是麦克尔-玛丽·格拉汉姆的听写员。”这样一个费解的拉丁词语使她女儿的职业(何况,她根本不需要工作)听起来难懂,让人觉得一定要求很高,而且与她所受的教育完全一致。在场的妇女都不敢再追问细节,而是尽量记住这个词的声音,可是在词典里仍然查不到,不过,麦克尔-玛丽·格拉汉姆这个名字给她们的印象恰到好处。当然,这是一句谎话,即使用“秘书”这个更简单的词也还是瞎说,但是露丝还是坚信不移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人这样说,因为她相信这是真的。她当时并不晓得而且后来始终没有发现,科林西安丝是格拉汉姆小姐的使女。

由于科林西安丝除去做做红绒玫瑰花之外无所事事,她在谋求适合自己身份的职业上颇伤脑筋。她上过三年大学,三年级时还在法国待了一年,再加上她是生前德高望重的福斯特医生的外孙女,本来可以指望弄到一份比挂在格拉汉姆小姐地下室门上的两件工作服更体面的工作。她的这一切优越条件居然不能起什么作用,这一点依然使她难以置信。本来,人们也猜测过,她和姐姐,叫作莉娜的玛格达琳能够攀上一门好亲——而且科林西安丝的希望更大,因为她上过大学。她所受的教育教会了她如何成为贤妻良母,怎样对自己的居民区的文明——或者就她的情况而论,在开化启蒙方面——作出贡献。如果婚事不成,她还有多种选择:当教师、做图书馆职员,或者……嗯,反正都是需要智力来为公众服务的。可是随便哪一种命运都没有马上来轻扣她的前额,于是她只有等待。凭着自己门第高贵、肤色亮黄,她完全相信母亲的观点:她只能是对一个有专长的黑种男人攀龙附凤的褒奖。后来在她家这个城市有过一些招待会和茶会,其他城市也有过假日和周末活动,在这种场合都出现过这样的人选。四十年代她刚从大学毕业时,在迁居该城的黑人医生当中,第一位有一个比她小五岁的儿子。第二位是个牙科医生,有两个小女婴;第三位是一个年纪很大的内科医生(谣传他是个酒徒),他的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家。接着是一些教师,两名律师,一个承办丧葬的人——但其中很少有适当的人选,而科林西安丝也不中他们的意。她长相不错,也相当活泼,父亲又有钱,只要他们需要,大可仰仗这笔财产,可惜她缺乏那种追求精神。这些男人理想的妻子是能操持、善经营的女人,不应该对中产阶级的生活习以为常,因为他们自己对这种生活尚不敢高攀,还没有非分妄想,也没有全力以赴地去追求。他们希望自己的妻子能够患难与共,步步青云,而一旦爬到某一地位,就要胼手胝足来保住这个地位。他们希望妻子能够牺牲自己并能赞赏丈夫的艰苦奋斗和牺牲精神。科林西安丝有点太高贵了。一九四○年在勃利恩·莫尔大学毕业,一九三九年还到过法国。可太了不起啦。费斯克、霍华德、塔列狄加、图加鲁(这些都是为黑人设立的大学。)——这才是她们追求目标的领域。一个能讲法语、坐过“玛丽王后”号漂洋过海的女人不一定对未来医生的病人、未来律师的当事人以礼相待,而如果那男人是个教师,也不愿身边有一个比他受教育程度高的女人作妻室。有一阵子,甚至还考虑过邮局职员可以做莉娜和科林西安丝的恰当夫婿,但那时她们早已过了三十五岁的芳龄,而且露丝也只好在严峻的现实面前让步,宣布了她的女儿们不会嫁给医生。这对母女三人打击不轻,但她们总算挺过来了,靠的就是不承认更完全的真理:她们可能不会同任何人结婚。

叫作莉娜的玛格达琳似乎已经对生活低了头,可是有一天,科林西安丝早晨一睁眼,发现自己已经四十二岁,还在一天到晚做做玫瑰花瓣,简直沮丧到了极点,最后终于打定主意逃出这个家。于是她开始热切地谋求职业——结果却体会到了第二次打击。她从大学毕业已经二十一年了,再也找不到一个教书的职务。学校的董事会现在要求的“新”课程,她一概没学过。她打算去州立教师学院进修需要的课程,甚至还到学院的行政大楼去登记了。可是,那毛茸茸的蓝色紧身衣下突出的鱼雷般的乳房,那一张张毫不掩饰的大胆的年轻人的面孔,把她吓得就像雷雨冰雹中的一片树叶,逃出了大楼,跑出了学院。事情太糟糕了,因为她并无一技之长。勃利恩·莫尔大学只不过完成了一种四年制自由教育所应该做到的一切,而对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有用工作都无效。首先,训练她怎样在家闲居,于百无聊赖之中自寻乐趣。其次,又明显地暗示,她对付这一套实在是游刃有余的。毕业之后,她又会回到一个工作的天地,在这个天地里,黑人姑娘们不管背景如何,只能找到一种而且是唯一的一种工作。而到一九六三年,科林西安丝主要关心的只不过是她家并不知道她已干了这种工作足足两年了。

她躲避着街上的其他使女,也躲避着公共汽车上经常遇到的人,她们大概以为她比她们有着较高的家庭职务,因为她总是穿着高跟鞋上班,而只有不必整天站着干活的人才能经得起高跟的压力长途搭车回家。科林西安丝很小心,手里绝不提着装有便鞋、围裙或工作服的购物提包。相反,她手里总拿着一本书,小巧玲珑的灰色封面上印着烫金的法文字:《都德小说集》。而一来到格拉汉姆小姐家中,她就换上工作服(颜色当然是适合干脏活的蓝色,而不是显得漂亮的白色),穿上平底便鞋,然后跪下去在肥皂水桶边干活。

格拉汉姆小姐很欣赏科林西安丝的衣着打扮和稍带矜持的态度。这给她的住所增添了她所喜爱的异国风味,因为她是全城文学界的核心,地道的心脏搏动。麦克尔-玛丽·格拉汉姆挺体贴科林西安丝。她举办大型晚餐会的时候,总要另雇一名瑞典厨师,而重活都由她和古德维尔工业公司合雇的一个上年纪的白人酒鬼来干。麦克尔-玛丽对科林西安丝那手并不出色的日常烹调技术也没失去耐心,因为她只吃几顿平常饭菜,而且吃得不多。有这样一个能够读书识字而且似乎还熟悉一些文学大师的使女在身边,不但是一种愉快,而且也让人轻松。逢到圣诞节,给使女一本《瓦尔登湖》做礼品来取代那种死气沉沉的信封(《瓦尔登湖》是美国超验主义文学大师梭罗(1817-1862)的代表作,而这里的信封则指赏赐给仆人的节日红包。),并就此对朋友津津乐道一番,还是挺不坏的。在麦克-玛丽·格拉汉姆生活的天地中,她的温和的自由主义,她青年时代那种放荡不羁的生活的余光,以及她那伤感的女诗人气质,都被视为无政府主义。

科林西安丝还很幼稚,不过她可不完全是傻瓜。她绝不让她的女主人知道她上过大学、到过欧洲,还认识格拉汉姆小姐没教过她的一个法文单词(比如说吧,“请进”)。实际上,科林西安丝干的活儿对她是有好处的。在女主人的家里,她身上具备了在自己家中从没有过的东西:责任感。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有点活跃起来了,并且把身上的傲慢偶尔还变成了信心。穿着一件哪怕是蓝色的工作服所感到的羞辱,还有为了掩饰来欺骗别人,都为真正的升迁感所锤炼,因为她现在自己挣钱而不是像小孩子那样领点零花。她还惊奇地发现,每逢星期六中午麦克尔-玛丽交到她手里的那份整整齐齐包好的工资,只比真正的秘书每周拿到的纯工资少两块钱。

除去揩抹厨房瓷砖和保持木质地板锃光瓦亮之外,格拉汉姆小姐家的活儿并不重。女诗人索然独居,把自己的时间和活动安排得井井有条,以适应艺术家繁重的职业要求。作为一位诗人,她当然不能顾及其他。婚姻、子女——这一切都让位给了伟大的苦吟,而她的家也成了献给她斟词酌句的事业(以及她先父慷慨的遗嘱)的贡品。房间中的色彩、家具和规定,全是根据灵感的价值来作出选择的。她不赞成某件摆设时,就喜欢说:“有那玩意儿在这屋里,我可一行诗也写不出来。”那玩意儿可能是一只花瓶、管道工新拖进来的一个盥洗室的新脸盆、一株新的栽培植物,甚至是圣约翰学校三年级学生为了感谢她在节日集会上为他们做的感人朗诵而送来的圣诞节花环。每天上午十点到十二点,下午三点到四点一刻,是她的写作时间。晚上则经常用来同当地的诗人、画家、音乐家和小说家聚会与讨论。在这种场合,他们对其他艺术家进行褒贬,对市场则既轻视又好奇。在这伙人中间,麦克尔-玛丽·格拉汉姆俨然是一位女王,因为早在一九三八年她就出版了第一部诗集,叫作《我的灵魂的四季》,之后在一九四一年又出了第二部,叫作《远岸》。不仅如此,她的诗作还在至少二十家小型文学杂志、两家纸张精美的通俗杂志、六家大学学报和数不清的报纸周日副刊上刊载过。在一九三八至一九五八年之间,她还曾九次获得年度诗人奖,并最终以众所垂涎的桂冠诗人荣誉登顶。在颁奖仪式上,圣约翰高中的集体朗诵社团演出了她最有名的作品《警句》。然而,这一切都没有鼓励她的出版人出版她的那部暂定名为《远岸》的诗文全集。不过,她自己并不怀疑这些出版人总有一天会找上门来的。

格拉汉姆小姐初次见到科林西安丝时,并没有什么深刻印象。首先,这位预期的雇工比约定的时间早到了十分钟,而麦克尔-玛丽的作息时间表是分秒不差的,这时却要让她被迫穿着印花睡袍来开门。继这一失误之后,这女工那娇小的身材也使她不快。显然,这样一个女工是不能胜任挂帷幕、放雨窗或任何连续不断的繁重的洗刷工作的。但是当麦克尔-玛丽得知了这女人的姓名之后,她让“科林西安丝·戴德”这个声音迷住了,当场就雇用了她。正如她事后告诉朋友的,她的诗人的敏感压倒了她的良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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