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读罢,更觉气息顺畅,豪气遍生!
心想:“这首《正气歌》不知为何人所作,真是浑雄大气。在他眼里,茫茫大漠只不过细沙一粒,浩瀚沧海也不过烈酒一滴,真是豪气得很哪!
黄河为奔腾入海,历尽千难,不惧天堑,绕九曲,奔万里!实在无愧炎黄之魂!银汉本高洁,人言岂可惧?千秋万世之后自然有公道,真是壮哉壮哉!
真英雄,惟炎黄子孙!这小谷的主人定然是这世间大大的英雄!”
草根一念至此,对此间主人顿生崇拜之情,不再急于寻找出路,细细打量起这房间。
房间极为宽敞,几乎是师古斋正厅的两倍,房间内壁跟甬道一样,全部是银白色,一尘不染,偌大的房间,竟然没有一根梁檩,顶棚和四壁一样平整如镜,有的地方散发出柔和的白光,真是鬼斧神工之作!房间甚是空旷,只有几张石桌,有一张还摆满了瓶瓶罐罐和一些其他的灶具,写《正气歌》墙壁下也有一张石桌,是其中最大的一张,桌上摆了些茶具,还放着一封书信,草根恭恭敬敬地捧起这封信。
封面上写两字“赠缘”,草根小心翼翼取出其中信笺,看到:
“汝能破解世间万千心魔,通过幻灵大阵,当是我要寻找的有缘人!”
草根看到这里,心道:原来那堆乱石竟然还是一个奇异的阵法,难怪我当时看到神剑的幻想,原来是自己的心魔在作怪,看来我对神兵利刃太过执著,还是善待自己悟到的锈剑吧,它才是你真正的剑缘,莫要再奢求什么神兵利刃。不过,当时真是凶险,要不是有好色乌在,我说不定也变成枯骨一堆了!这好色乌也算是救了我一命呀!它见我落下山崖还来救我,对我当真不错,比我对它好多了,以后真要好好对它……唉!除了小清子,我最好的兄弟竟然是一只乌鸦!草根、乌鸦,再加上一把锈剑,还真是绝配!咦……这把锈剑还不错啊,竟然能削断两个蒙面人的宝剑,若不是它,我早就死翘翘了。这次江湖之行,还真是凶险!
草根想到这里,拔出锈剑,细细打量起来:锈迹斑斑,剑刃也很钝,实在没有一点出奇之处,不过在离剑锋三寸之处有一段半寸左右的剑刃似乎还很锋利。
草根拔了一根头发,在那段剑刃上吹了一口气,头发应声而断!
“好家伙!原来这把剑比我们两个都有出息!”好色乌大叫。
“当然,是我悟到嘛,早知道是把好剑了,只有你,现在才看出来!”草根虽然想对好色乌好一点,但是只要一对它说话,就不自觉的总是用吵架的口气。
“真不害臊!从来就没擦拭过你的宝贝锈剑,整天到处乱扔,傻瓜也能看出来你恨不得把它丢掉!”好色乌反驳,针针见血。
草根本想发怒,不过也由衷赞叹这好色乌确实聪明,实在是乌鸦中的极品!不由得意起来,心道: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这么聪明的乌鸦喜欢和我在一起,想必我也很聪明呀,哈……
心中高兴,便不再计较,收起锈剑,继续往下看。
“……如若汝不会武功,请放下执著,小住一年,涤心荡智,感春悟夏,必灵智大开、心有所悟。若汝已拜师习武,那幸甚!幸甚!汝即吾之佳徒,如若吾老而不死,必当与汝相见!”
草根心道:这老前辈还真是奇怪!越是已经拜师的人,他越要收人做徒弟。我李英雄,堂堂七尺男儿,怎能出尔反尔,另投他派?这位前辈的好意,我只能心领了……听青龙说,我还是两百年来第一个通过这个大阵的人,那这小谷的主人必定是二百年前留下的这本书信……哎!都二百年了,他老人家必定早已仙去。即使答应他老人家又何妨?也算是了却这位前辈的生前的心愿了!只不知他老人家怎么称呼?
草根继续往下看:“……来者若欲拜我沈笑为师,不必行俗礼,请站至写有轩辕两字之地,朝正气歌之照壁连呼九声:‘师父沈笑在上,徒儿某某某有礼!’。”
草根心想:这沈笑前辈还真是奇怪,这样的拜师之法,真还是闻所未闻,既然如此,我便照他老人家说的做吧。
草根这才看到地板上是有块地方写有轩辕二字,轩为黑字,辕为白字,很古怪的字体,两字并在一起,组成一个正圆之形。草根走过去,朝正气歌方向连呼九声:“师父沈笑在上,徒儿李英雄有礼!”
行礼完毕之后,突然左首本来光洁如镜的墙壁上开了一道门,里面传出清越高亢的歌声:
“大漠沙一粒,
沧海酒一滴。
上九天,揽日月,豪情万丈!
下地府,破阎罗,剑扫九幽!
佳人有约兮,联袂江湖!
浩然正气兮,纵情天下!
黄河九曲,奔腾到海不复回,天堑何惧!
银汉灿烂,照耀千秋写汗青,公道自有!
……”
正是《正气歌》,听声音还甚是年轻,草根心想:“难道沈笑师父还健在人世?”便踏步进去!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一章《护身圣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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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护身圣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