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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艰难生存(第1页)

“看什么看!以后他就是我们中的一份子!”狼王出乎意料地下了简单的命令,她走上前用舌头轻轻地为这个孩子一点点拭去了血腥与脏污,为了避免舌头上的倒刺伤到孩子,狼王尽量将自己的舌头压平,轻轻地舔干净他的身体,孩子乖乖地享受着,来自母爱的温暖包围着他。

众狼不解地看着它们的王,一向杀伐果断的头儿这是怎么了?不会是因为她的那个调皮的小狼崽掉下悬崖摔死而导致她的母爱泛滥吧?

但无论怎样,狼王既然决定了的事情,谁也不敢违抗与改变的。

“以后大家都叫他‘嗥(浩)’吧,有我一口食就不能让他饿到!”狼王在群狼会中直接下了命令。

“是!大王!一切遵从您的指示办!决不会饿死他!”群狼表态,谁又敢不服呢?狼王给这个孩子起的名字不就是它死去的孩子的名吗?虽然大家还是有些不服这个外来的小孩子,但还是敬畏着它们的王,也就不敢去打扰这个异类小孩了,再说了,这个异类的小孩能不能在狼群中成活还是个未知数呢,谁会为了一个未知数去得罪尊敬的狼王呢?

“嗥(浩)!不错,这也正好取了我原来名字‘陈浩宇’中的浩字,只当是缩写好了。”陈浩宇很同意这种叫法,在他看来,所有狼只会嗥叫,几乎都是一样的声音,也辨别不出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和叫法。陈浩宇心里也就默认了这个称呼,只要大家冲它一叫“嗥——”,他就马上应到。

从此,在这黑棋山中的群狼里便多了一位新成员——浩宇,他虽然带着记忆而来,但却是婴儿的身体,让他不得不一步步从小开始成长,机灵的他很快就读懂了狼王的意思,这是狼王对他的独爱,而所有的狼都视他为异类,要融入它们中,首先要学会它们的语言、它们的行为、它们的喜怒哀乐,并与它们打成一片。

狼王虽然爱他,但不等于别的同伴就喜欢他,毕竟他身上流淌的是异于它们的血液,狼群成员都把他视作是人类而有些抵触他,有的还趁狼王不注意的时候龇牙裂嘴吓唬他,有的还用凶恶而妒忌的眼光冷冷地敌视着他,最不服气的是几个年长的狼,他们会为狼族的未来作打算,总是感觉有这么一个人类的孩子在狼群中生活是他们的累赘,战斗时他不会进攻,撤退时他不会迅速地奔跑,处处为他们添麻烦,这将会把狼群带向一个很消极的方向,这会导致后可怕的后果。

既然有了这些顾虑,资格老的狼们不免就有了排斥他的想法,有几次,这几只老狼想办法要趁围猎的时候把这个小孩子给置于危险中,想借机除掉他,可是,每次都被狼王给解救了出去,老狼们是敢怒不敢言,他的成长总是离不开狼王的视线与保护。

而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却天赐良机了。

这天,一大群身着盔甲的骑兵带着弓箭手和弯刀从树木边缘开始搜索,他们步步为营,设暗桩、放冷箭、敲打着铜锣,象驱赶什么似的进山了,遇到别动物一律杀死,特别是对于那些狼,更是毫不留情,机会来了,看来这些人好象是进山专门针对着它们狼群的,或许是以前吃过他们的什么东西或是伤过他们的什么人吧,只有这种有仇恨的人才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来这森林里猎杀,但从他们一个个的身手就可以看出,这些人不但身形敏捷,就是在灌木林中奔跑都是一跃几米的速度,在斑驳杂影的林中丝毫不隐瞒他们的灵力,这绝非普通人。

一个表面不敢违抗狼王命令的老狼一直对狼王收养了一个人族的婴孩耿耿于怀,它故意把浩宇的位置暴露给这些士兵,此时正在觅食的狼王似乎嗅到了不安全的因素,它来不及坐阵指挥整个儿狼群,而是飞快地奔向陈浩宇的方向,没等士兵出击,它就将陈浩宇给转移了,再回来的时候这才发现,狼群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但这些丝毫也吓不倒狼王!在狼的历史上从来就

没有“屈服”二字。

但奇怪的是,当狼妈把陈浩宇转移到安全的地带,那些进攻狼群的人却突然停止了猎杀,只是想绕开狼群去继续追击陈浩宇,难道他们是冲着这个孩子?当年求他的一幕又出现在眼前,狼妈似乎想不明白,这么小的孩子与何人结怨,竟然这么不惜一切代价地痛下杀手?

小小的浩宇更不明白这群人怎么会这么执着地要杀自己,因为在狼王带他转移的时候,狼王就很快有了临危不惧的方案,她刚把陈浩宇放下,反身就组建了反击队伍,与来犯者进行大规模反击,大家协同作战,有掩护的,有进攻的,形成一个完美的扇形队伍,以飞快的速度与进攻森林之人进行对抗与较量。

这毕竟是在它们的地盘上作战,最终是狼的防线没有突破,而来这里进攻的人却是死伤过半,他们拖拉着受伤的同伴哀叫着离开了,象这种时不时地被偷袭或是受到一些着装差不多人的围攻隔三差五地就会发生,陈浩宇感觉这些人笨极了,明明在森林中作战不是他们的长项,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对狼群进行袭击,象是盯准了狼群,大有誓要消灭掉狼群才肯罢休的样子。

这些都不会让陈浩宇有任何的惧怕,反而更加刺激他在狼群中快速适应,茁壮成长。他很快就学会了狼的狩猎方式和奔跑,也非常适应狼的生活规律与习性了,甚至还要优异于一般的狼。

不过,在山洞屏障里学到的东西一点都没有忘记,既然如此,那就慢慢地从头学起吧,先练习打坐,吐气,纳气……,但怎么练也达不到秘笈里的效果,小小的浩宇将记忆中秘笈的内容加以温习,运气从丹田向下由后背(即督脉)到头顶然后再向下经胸前(即任脉)为一个小周天循环。可当他气沉丹田由督脉而到达前面后,总感觉任脉之气在回归丹田时,其中仿若有根须在生长般轧轧有声后便戛然而止,似乎成了久攻不下的难题了,而狼妈却总是在一旁悄悄地守卫着。

也许是时间的问题,陈浩宇从不气馁,这是他一贯的性格,虽然找不到突破口,但他还是会继续练下去。

渐渐地,一个腾挪跳跃异常敏捷的少年在群狼中无拘无束地嬉戏和觅食,他有着比狼还要聪明的大脑与指挥能力,好多次围捕大型的对手:虎、豹等猎物,都是他先挖好陷阱,再以弱小的动物作诱饵,引得这些大型动物自投罗网而成功告罄,这些都是狼群中任何成员都完成不了的事情,而小小年纪的他——一个人类的小子竟然做到了,他的威信很快就征服了群狼。

适应了在狼群中生活,陈浩宇就把捕获到多余的猎物或是把一些采摘来的奇缺药材,带去山下易货或卖掉。

换上干净的衣服,走很远很远的路才能到达一个小镇上,这里有人类居住,陈浩宇喜欢去那里,因为小镇上有一个很大的交易市场,美其名曰:赶仙集,但陈浩宇却从来都没看到过什么神仙,他多次在那里以物换物或者直接换成一些灵石、金币、碎银等钱物,再以此易换狼群过冬之所需。

这次,陈浩宇带了满满一大筐药材要去山下卖,走在崎岖不平的小路上,陈浩宇时刻留意着四周的情况,以防遇到那伙经常来拦路偷袭的黑衣人。

这天,陈浩宇走在下山的路上,隐约看到一个模糊的小身影在前面晃动,他立刻敏捷地跳到一旁的草丛中隐藏了起来,过了许久不见有什么太大动静,他便试着继续向前走,嗯?前面好象是一个小娃娃?

陈浩宇慢慢地走上前,见是一个约有五六岁白白胖胖戴着大红肚兜的的小娃子坐在地上,他头上扎着一个钻天锥,曜石般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地望向陈浩宇,小小的额头上竟然累出了些许的汗珠,看样子疲倦得很。

“谁家父母这么大意,竟然让这么小的一个孩童到处乱跑?”陈浩宇上前便问:“小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在这种荒凉的地方

?你知道这里有多危险吗?”

“我……我饿……”小家伙不回答他的话,却是有气无力地看向陈浩宇,“大哥哥,你能带我一程吗?你都说了,外面这么危险,看样子你就是个好人,你带上我一起走,不就安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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