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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2页)

为什么要交流?心虚啊。忽然得了奖,脑子里一片空白,不清楚今后的路该怎么走。那时流行乐在本土刚刚起来,节奏稍稍快一点的东西都特别受欢迎,也不管是不是原创的,或原创的成分有多大。常宽得奖是唱了一首日本歌,张海波唱的是《阿西》,我是《蒙古人》……前面说了,和声部分是从苏芮的带子上扒下来的。这都不是事儿。

交流的结果,是一致认为必须拿出有本土特色的东西来,于是各人开始自己创作。89年前后,慢慢成熟一点了,就开始各干各的。交流似乎成了一件多余的事。也许都没有这么想,但实际情形就是如此,并且越来越是如此。现在,除了某些特殊的场合,除了同在一个公司的歌手之间有时可能在演出上有些配合外,平时大家基本上处于不通声气的状态。

照说人不该只在心虚的时候才虚心,才想到交流,但看来有时确实是这样。

我也曾真心诚意地动过念,想打破这种状况,大伙儿齐心合力,一起为当代流行乐做点什么,但好像没有谁感兴趣。后来我就想,咳,你这不是瞎操心吗?

一次在澳大利亚演出,有记者问起这方面的事,我的回答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我不想对别人妄加评论,而只能说,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清楚的。这就可以了。

那位记者接着追问我对自己到底是怎样要求的,我说可以归结为两句话,那就是:永远都不要脱离中国的工人和农民,永远都不辜负生我养我的这片土地。

这真是一片有磁性的土地,而我恰好就是一块铁。87年广州的“新时代”做了我的一个专辑,反响特好,他们的老总表示愿意送我去新加坡学习;我只在脑子里转了一圈,就以毕业不久和胆子小为由婉言谢绝了,因为我想不好为什么要去那里学习。我姐姐一再跟我说,像我这样的人,到美国发展肯定有前途,并表示可以帮助我,我也从不以为然;因为我相信,我的歌唱事业在中国,也只能在中国。

在我看来,当代流行乐的高峰时期应该是88、89年前后。当时盛行的“西北风”代表了真正的中国文化。

你听胡月唱《黄土高坡》,那词那曲,是多么亲切,又多么有震撼力,像是从你心里、从你灵魂里升起来的: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门前刮过,不管是西北风还是东南风,都是我的歌,我的歌……她的声音,以至她的形象,都和这首歌融成一体了。

相形之下,听港台歌手唱《龙的传人》、《大号是中国》就有点不搭对。歌还是很好,充满了爱国情怀,但唱的人细胳膊细腿的,不太配得上,像是农民穿西服的那种感觉;声音也不太对,不是从心底里冲出来的,而是喊出来的,本来没那个力气,非得在那儿抽。我还完整地保留着第一次听这两首歌的印象:一听歌名心里就喊好,而且有唱的冲动;可听完后却奇怪地认为,这算不上一首真正中国的歌。

一首好歌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有自己的背景,其中深藏着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记忆。它能唤起并打通这种记忆。它还需要自己的载体,一个好歌手就是它理想的载体。它好比是某种活在听觉神经中的神话植物,平时是隐形的,但一旦被歌手唤出,就立刻见着风地长,长成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内地的流行乐跟八十年代相比,无论是歌词、编曲还是演唱水平,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在我眼里,走向却有点偏了。

比如过分“都市化”的倾向。都市生活、都市文化是流行乐的重要灵感源头之一,但一窝蜂地都扑上去,就不好了。香港没有黄土地,大家都挤在一个狭窄的都市空间里,流行乐想不“都市化”都不行;可内地这么广阔,风土人情这么多样,包括少数民族的生活和文化,提供给流行乐的空间太大了,没有必要大家都往一条道上挤。所谓“本土风格”,首先在于它的丰富、大气和活力,丢了这一条,就根本无从谈起。

又如爱情歌曲的泛滥成灾。我个人很少写爱情歌,为什么?就是因为滥情的太多,动不动就起腻,这里疼那里痛的,特假,特没劲。谁都知道爱情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问题是怎么个爱?什么样的情?中国传统民歌中的一些爱情歌,譬如《孟姜女》,譬如《苏武牧羊》,譬如《走西口》,那份淳朴,那份真挚,拿来比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曾经唱过一首陕北民歌,那歌词朴实到什么程度?两个人相爱了,都很冲动;歌中的哥哥就说妹妹你有什么要求,我都会答应你。那妹妹有什么要求呢?她的要求就是:明早哥哥可不可以领着我,到山坡上看太阳升起?就这么纯朴!我还记得最后几句是这样的:今年咱俩是兄妹,明年咱俩睡一个炕头,不管丢脸不怕羞,叫声哥哥你带我走。这样的歌,一听就感到脑子里有根弦在叫,然后就有一种莫明的惆怅。我觉得爱情歌曲就该这样写,这才是真正属于我们的东西,中国的东西。

〃本土〃的流失:再问当代流行乐怎么啦(2)

再如对歌手的包装不得法。“包装”这个概念现在比流行歌曲还要流行。我并不反对包装,尽管我从不自我包装;问题是许多公司的包装方法都是从港台学来的,无非是标新立异,怎么打眼怎么来。这么做的一个后果是:城市和农村之间本来就存在的差距,在心理上被进一步放大了。一个农民看完一台节目再回到窑洞里,感觉就像是到了火星上……那可是他的家啊。这种包装法把包装自身也逼到了死角,以致想重新包装一个新歌手简直太难了。说是适应“眼球经济”,其实是首先弄坏了眼球。

我不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但我坚持认为,作为本土的流行歌坛,一定要为这方水土创作、演唱,包括包装。现在号称自己作词作曲自己演唱的歌手不少,但真能被观众接受的并不多,为什么?首先就是因为缺乏本土意识。有些人,对他说了也不明白,还振振有词,认为能流行就是本土化了,又拿“大众化”说事儿。其实他所谓的“流行”无非是跟风讨好,应付各种眼前所需,和大众化有什么关系?

根据我的观察,这种人一般专业和文化水平都比较低,没有真正的实力,就只好往幻觉中的“大众”那边凑。别的且不说,你就看看他写的歌词,平铺直叙,东扯西拉,说了半天全是废话,不懂起码的艺术处理,有时连文法都不通,就更甭说文采了。偏偏是这种人写得特别多,好像自己知道反正是垃圾,于是就干脆敞开了制造。说实在的,我真是羞于和这种人为伍。

哈都不是的“新民歌”、“新民乐”(1)

前些年流行歌坛曾盛行所谓“新民歌”、“新民乐”,至今许多人也还在做这方面的尝试。一般地说这没有什么不好。民间音乐是当代流行乐的一个重要文化资源,理应得到开发和创造性的弘扬。然而,把这种“创造性”理解成可以随心所欲,就是另一回事了。

许多中国民间音乐,包括民歌,尤其是那些一直流传着的,都属于经典的范畴。我不主张对经典奉若神明,更不主张用“经典”来吓人、压人,但主张要有一个基本态度。真吃透其精髓肯定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但起码要懂得尊重。

多年前我曾试图改编过《周总理纺线线》,就是李双江原唱的那首,民歌风格的。这首歌我特喜欢,听着特舒服过瘾,心里唱着也是那个感觉;可真等改成了,一张嘴唱出来,得,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首歌我前后做过三个版,试过来试过去,总觉得哪里不对,最后还是决定放弃。放弃意味着承认失败,但对我来说,这同时也意味着表示尊重:尊重它内容、形式和风格的内在有机性,尊重它向我呈现的不可改编的特质。

这里有一道微妙的心理界线,我不知道是否可以称之为“艺术良知”?越过它,你自己首先就会站出来斥责自己。

但对某些人来说,这样的界线似乎是不存在的。比如把《梁祝》或《二泉映月》填上词,用流行乐样式来演唱;唱就唱吧,还要把原本内涵非常复杂的旋律处理得像白开水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乐曲原本的经典意味完全被颠覆、被扭曲、被掩盖、被窒息了。我们说不上它到底是个什么玩艺儿。

还要美其名曰“创新”……“新民歌”、“新民乐”嘛。

演出形式也能说明问题。比如唱《南泥湾》穿着超短晚礼服,袒背露腹的;比如唱《茉莉花》穿特低胸的那种,身上那叫四处敞亮。再比如《康定情歌》,一首多么抒情的歌,愣被唱得像是被装上了轮子,快得都要飞起来了。看这样的演出时你会忍不住想,再往下,恐怕就要有人穿着比基尼唱李铁梅了。

我不想像鲁迅先生当年说到某些中国人时那样,对这样的“创新”一连给上三个“呸”;我只想说,以如此轻浮放浪的态度对待经典,真是太可笑,也太可怕了。

不是说不能动,而是说要慎重。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不是因为它是某人写的,某人唱的,被某人册封的,而是因为它有一种自在的生命力。它活在历史中,活在个体生命的血脉里,但又超越了历史,超越了每一个个体生命。它不是一种特殊的生命,而就是生命本身,是美之不朽的凝结和体现。

在日常生活中,伤害一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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