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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2页)

“妈,”吴屿凡耐着性子说,“我,没有真打算和闵苇离婚,你别忙乎了行吗?”

“不行!我看着那个妖精留下来的东西就生气,今天反正在清理,就清理个干净,眼不见心不烦!”

吴屿凡也怒了,“想要动这里的东西,你就从我尸体上跨过去。”

小芳妈一看势头不对,急忙对小芳爸使了个眼色,小芳爸赶紧过来,两个人当起了和事佬,劝这个劝那个,最后拉走了气哼哼的吴屿凡妈。

世界终于清净了!吴屿凡无力地倒在床上。他的视力超好,即使躺在床上,也能看清字最大的那张便利贴,上面是闵苇龙飞凤舞的字,写的是,“吴屿凡吃光了我煮的方便面,还说好吃,看来我的厨艺是真的不错!”

是啊是啊,闵大厨最厉害了,方便面都煮的比别人好,吴屿凡笑,眼睛湿湿的。

吴屿凡家好久不用的厨房今天分外热闹,锅碗瓢盆的碰撞声此起彼伏,三个女人施展平生所学,整出了一桌丰盛的全肉宴。

“红烧肉是麦麦做的吧?”吴妈妈故意大声问小芳妈。

对了,小芳的真名是,尤麦。

“是的!”小芳妈陪着笑说。

吴妈妈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夸张地叫了起来,“天呐,怎么这么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

“以后让她天天做给你吃。”小芳妈识趣地接了一句。

两位德云社弟子的相声演的不错,可那个唯一的观众并不买账,什么都不说,只是埋头吃白饭。

“蛋蛋啊!”吴妈妈只好亲自点名,“你婶和你叔还有你麦麦妹妹以后可就住这儿了,你多照应点啊。”

“我很忙,你来照应!”吴屿凡板着脸,堵了她一句。

“好好好,我来照应!”吴屿凡妈难得的好脾气,她是下定了决心,不将儿子和她心中的儿媳妇凑成一对,她说什么也不会回春夏镇。都住一个屋檐底下了,就不怕培养不出什么感情,话说回来,现在的年轻人事情也真多,什么感情不感情的,他们结婚那会儿,和对方面都没怎么见过面,还不是一辈子这么过来了。

吴屿凡扒光一碗白饭就上楼了,肚子还是有点饿,打开床头的柜子,那里都是闵苇留下的零食,她有时睡的太晚,会拿零食来当夜宵。

吴屿凡满意地吃着甜的发腻的果脯,突然就想起她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心里太苦,所以才会想要吃甜的东西。”立刻就有些食不知味,

苇苇,你曾经,心里是有多苦,我似乎,有点明白了。

吴妈妈自门缝里偷看了一会儿像被霜打了的儿子一会儿,决定要主动出击,而不能干等。自家这没用的儿子显然是被那个妖精给吃的死死的,她不做点什么的话,她的迎娶新儿媳妇抱孙子的宏伟计划估计就只能是计划了。

这种时候突然接到婆婆,或者说前任婆婆要求见面的电话,闵苇有些惊讶,但是,人家都找上门了,她要不去的话只怕更麻烦。像小芳那样直接找到店里来也不是不可能,而且,吴屿凡的妈妈可不是像小芳那样听到几句带着针的话就乖乖离开的人,她绝对有本事闹个鸡飞狗跳,让闵苇迅速成为商业街的名人。

约在闹哄哄的露天啤酒广场见面,这还蛮符合吴屿凡妈的气场的。

这头,闵苇瞪一眼躲在她不远处的金未来,“不许跟来,听到没有。”

越是难过的坎,她越想一个人去面对,她不怕难,只怕被别人看到自己的难堪。她不得不承认,其实她和吴屿凡一样,也是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主儿。

另一头,吴屿凡嘴里叼着巧克力,站在楼下的垃圾筒旁,心疼地从一堆破碎的瓷片,鸡蛋壳,空的饮料瓶,烂菜叶子里一棵一棵往外拣那些曾被闵苇视为珍宝的植物,而后全部装在随身携带的塑料袋里,小心翼翼地拎着上楼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九点钟,不见不散

“我就直说了。”吴屿凡妈抿着唇,居高临下地看着闵苇。

奇怪,这个女人现在不是她的儿媳妇了,她看她怎么似乎有些顺眼了呢?但她仍然习惯性地端着架子。

闵苇不说话,静待下文。

“蛋蛋和麦麦现在都住一起了。”当然,她不可能告诉她因为吴屿凡那里只有两间客房,所以小芳爸住一间,她们三个女人挤在一间房的憋屈,“所以,你能不能去和蛋蛋把手续办了,我们也好给他们两个办个婚礼。蛋蛋已经是结过一婚的了,人家麦麦可是个姑娘,不能太亏了她不是。”

闵苇努力消化着那句“他们现在都住在一起了”,吴屿凡妈却误会成别的事了;“你放心,好歹你在吴家当了三年媳妇,我们不会亏待你的。你有什么要求就提出来,我们尽量满足。”

“好啊,我只有一个要求,把房子给我,”闵苇直直地看进吴屿凡妈的眼睛里,“请您告诉吴屿凡,我离开时那房子是什么样就要是什么样,否则要罚款的,少一样东西给我一万,多一样,也给一万。”

“啊?”吴屿凡妈愕然,她脑子飞速运转,今天她们扔掉的,搬进去的,天呐,那得罚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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