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簪子缓缓取下,沿着面颊一寸寸滑下来。
精致纯金簪身嵌着于阗国名贵的玉石,珠光宝气。到底是乌兹国的王女。哪怕改朝换代,吃穿用度,都是最上乘最精细的物什,就为养着她这身矜贵却无用的皮囊。
美艳红妆,皆是杀人利刃。
柔软的指腹触及簪尖,发觉尖头处被磨细了,锋利无比,只要轻轻划几下,铜镜里的人脸便会面目全非。
一个念头倏然在她脑海中掠过。
若是没了这张勾人的脸,他们是不是就不会逼迫她了?
若是她自毁容颜,再装成痴傻,他们就不会利用她这副皮囊做她不想做之事了吧!
她的手停在颧骨处,尖锐的簪头抵在柔嫩的肌肤上,丝丝凉意渗入她心底。
朝露闭上了眼,一个声音却在此时涌了上来,如惊雷一般贯入她耳中:
“女施主不是妖女。不必再为他人傀儡。”
朝露缓缓放下了簪子。
是了,错的又不是她,她何故要为此自伤?
剜肉之痛,凭何要她来受?
上天予她重来一世的机会,可不是要她委曲求全的。要她又丑又傻,苟延残喘重新过完这一生,还不如当初就死在雪地里的干净。
可她又如何能逃脱这泥沼一般的乌兹王庭呢?
朝露忽然回想起洛须靡方才威逼利诱,其中一句戳心之语:
“你最爱的三哥已经逃去北匈。没有人会来救你的,死了这条心,乖乖听话……”
她的三哥,乌兹三王子洛枭是父王与北匈夫人所生之子,深受北匈单于喜爱。洛须靡忌惮他背后的母族势力,不敢直接动手杀他,便假手于人,千方百计想要除掉他这一隐患。
清剿部落叛乱之时,叔父故意派三哥深入敌后,撤去支援,想将他困死在敌阵之中。三哥智勇过人,杀出重围,借机逃往北匈,求得单于庇护,后来被立为北匈右贤王。
洛须靡以为,三哥剩了一口气好不容易逃去北匈,天山漠北,不会再回乌兹犯险救她。可他错估了三哥和她的感情。
若是这世上有一个人永远不会弃她于不顾——那个人,便定是她的三哥。
洛枭虽不是与她一母同胞,却是自幼与她一起长大,亲密无间的兄长。
乌兹王军中顶天立地的悍将,唯独会在他心爱的妹妹面前蹲下身来,不厌其烦地为她扎一只纸风筝。
上辈子在所有人都要将她送去大梁的时候,唯有三哥洛枭,不顾被叔父捉拿的风险,得知她要出嫁的消息后,冒死从北匈赶回乌兹,乘夜翻墙入她的寝宫。
她犹记得,一身玄袍白氅的三哥立在夜色中,潮湿的雨汽给他周身镀上一层迷濛的光晕,显得往日意气风发的少年有几分落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