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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峥篇六 心劫(第1页)

孟峥记事时,是在他六岁。

他生活在詹南与华兰交界处的小村落。战火,是他对家乡仅存的印象。

人们因战乱而迁徙。他的父母就死在了奔途中。

跟着人群不知目的地走了很久很久,辗转了一个又一个的地方。

脚下没有了鞋,划伤愈合往回重复,反而结痂时是最舒服的。

遇到河流趴在岸边饮水,饿到昏厥抱着树干蛮啃。

衣不蔽体不成人形,好在竟也活了下来。

初见曲小兰时,她还在襁褓之中。

她躺在生了蛆的母亲怀里哭哑了喉咙,是孟峥将她抱走。

从怀抱着,到背在身后,再到牵着她的小手。

两人终于走到了最繁华的地界。

这里是皇都,天子脚下。

难民们无得进入,却也阻不了孟峥的脚步。他带着曲小兰钻狗洞进了皇都。

从此靠着乞讨,倒是比啃树皮过得滋润。

孟峥比常人家的孩子长得高大,早早的就去做了苦力活。

风吹日晒,一身蛮肉,他愈发生得魁梧黝黑。

直至他寻到了武馆陪练的活,他与曲小兰才搬离了和乞丐们挤在一起的破庙。

在武馆能吃得上肉,有避雨遮风的马棚,口袋里还会有铜板一二。

只是比起力气活,这里更为辛苦。

名为陪练,实为挨揍的沙包。他时常体不完肤,浑身青紫。

能遮掩的便遮掩了,遮掩不住的让曲小兰见了心疼不已,为他上药时都泪水直流。

也多亏了在武馆的那么多年,孟峥偷学了一身功夫。

那年他二十出头,那日寒风有些刺骨。

亲王府门前是一辆华丽的马车,从王府里走出了一位身披淡红披风的官家小姐。

风卷残叶,竟也忍心将她的挽发吹散。

她不过一个侧首,便让他见到了这辈子都挥之不去的心劫。

她倾城之姿,她贵为亲王郡主。

她唤明楼,亲王的掌上明珠。

孟峥甚至连想都不敢去想,这般云壤之别,他不是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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