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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炮作文网>黄帝内经灵枢序 > 第39部分(第2页)

第39部分(第2页)

此言血气之逆于经脉者。不过半月而死也。夫血气留滞而成痈脓者。积微之所生。其所由来者渐矣。若失其旋转之机。又不待成痈。而有遄死之害。诸病者。谓凡病多生于营卫血气之不调。非独痈脓也。如腹胀身热脉大者。逆伤于脾也。腹鸣而满。四肢清泄。其脉大者。逆伤于肾也。肝主藏血。衄而不止。逆伤肝也。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咳而溲血形脱。其脉小劲。逆伤肺也。夫心主血脉。肺者心之盖。咳。形脱身热。脉小以疾。逆伤心也。夫血脉者。五脏之所生也。血气逆。则失其旋转之机。

而反伤其脏真矣。经脉应地之经水。水以应月。不过十五日而死者。随月之盈虚而死。不能终周天之数矣。王子方曰。堪舆家凿井。度月影以取泉。

其腹大胀。四末清。形脱泄甚。是一逆也。腹胀便血。其脉大。时绝。是二逆也。咳溲血。形肉脱。

脉搏。是三逆也。呕血。胸满引背。脉小而疾。是四逆也。咳呕腹胀。且飧泄。其脉绝。是五逆也。如是者。不过一时而死矣。工不察此者而刺之。是谓逆治。(飧叶孙)

此言气血之逆于气分者。不过一周时而死矣。夫皮肤分肉之气血。从胃腑而注于脏腑之大络。从大络而出于孙络。从孙络而外渗于皮肤。如腹大胀。四肢清。形脱泄甚。是逆于胃之大络。不得出于皮肤。充于四体也。腹胀便血。其脉大时绝。逆于肾络也。咳溲血。形肉脱。脉搏逆于肺络也。呕血胸满引背。脉小而疾。逆于心络也。咳呕腹胀。且飧泄。其脉绝。逆于肝脾之络也。夫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五脏之大络。海之所以行云气于天下之道路也。水天之气。上下相通。一昼一夜。绕地环转一周。如逆而不行。则开阖已息。是以不过一周而死矣。夫人皮以应天。皮肤之气血。逆而不行。不过一周而死。工不察此天运之大道。如逆伤其气。迟则死于家中。速则死于堂上矣。任谷庵曰。以上论人之气血。参合天地之道。营运无息者也。少有留滞。或渐积而成痈脓。或一息不续。即为霄壤之判。

黄帝曰。夫子之言针甚骏。以配天地。上数天文。下度地纪。内则五脏。外次六腑。经脉二十八会。尽有周纪。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子能反之乎。岐伯曰。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也。黄帝曰。

余闻之则为不仁。然愿闻其道。弗行于人。岐伯曰。是明道也。其必然也。其如刀剑之可以杀人。如饮酒使人醉也。虽勿胗犹可知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

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迎而夺之而已矣。黄帝曰。上下有数乎。岐伯曰。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脏之气尽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矣。此所谓夺其天气者也。非能绝其命而倾其寿者也。黄帝曰。

愿卒闻之。岐伯曰。 门而刺之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之者。死于堂上。黄帝曰。善乎方。明哉道。

请着之玉版。以为重宝。传之后世。以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 窥同)

此言胃腑所生之气血。如云气之布散于天下者。从脏腑之经隧。布于四末。充于皮肤分肉之间。

不入于经俞者也。骏、大也。言针道之大。配乎天地也。上数天文。应天之数也。下度地纪。应地之经也。内别五脏。应五运之在中也。外次六腑。应六气之在外也。经脉二十八会。脉度之十六丈二尺也。此言小针者。上合于天。下合于地。中合于人。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营其顺逆。出入之会。可传于后世。无有终时者。若不察此三才之大道。反逆伤其旋转之机。又胜五兵之杀人矣。大络者。十二脏腑之经别也。五里者。手阳明之穴。在肘上三寸。盖脏腑之大络。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手阳明之大络。与手阳明之经相干。循五里而散于尺肤。夫脏为阴。腑为阳。经脉为阴。皮肤为阳。手阳明者。手太阴之腑也。五脏之血气。行于脉中者。因胃气而至于手太阴。以应尺寸之脉。五脏之气血。

行于脉外者。因胃气而出于手阳明之络。以应于尺肤。是以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善调尺者。不待于寸。此十二脏腑之血气。行于经脉皮肤之外内者。大会于手太阴阳明也。故迎之五里。中道而止。至者。迎其气之至也。往者。追其气之行也。故五至而迎其五脏之气至即已。

若五往而追之。则五脏之气。尽泄于外矣。五脏各有五输。五五二十五输。若皆取之。则竭其输矣。

此所谓夺其天气者也。非由命之自绝。寿之自倾。实所以杀生人也。窥者。窥俟其所出也。门者。卫气篇之所谓契绍之门户。乃气血从孙络而出于皮肤之门也。故俟其气之出门而刺之者。稍缓而死于家中。

入门而逆刺于络内者。即死于医者之堂上也。夫天气一日一夜。绕地环转一周。逆则不过一周而死。

况针刺之伤乎。是以着

之玉版。以为重宝。传之后世。以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任谷庵曰。人之皮表以应天。经脉应地之经水。天气营运于地之外。而复通贯于地中。升降出入。环转无端。而人亦应之。肤表之气血。从五脏之大络。而出于皮肤分肉之外。复从手足之指井而溜于荥。注于输。行于经。而与经脉中之血气。

相合于肘膝之间。此人合天地阴阳。环转出入之大道也。故曰五往而脏之气尽矣。谓迎之五里。复五往而追之。则五脏之气。尽泄于外。盖谓皮肤之气血。由五脏之所出也。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此谓夺其天气。谓手足五输之气血。从皮肤之所入也。若尽取其五脏之五输。则竭其输中之血。而夺其皮表之天气也。血气之生始出入。参合天地阴阳。乃端本澄源之学。大有裨于治道。学人当以为首务焉。

余伯荣曰。按内经论经脉之血气。曰藏之金匮。论皮肤分肉之血气。曰着之玉版。盖因金玉之黄白。而分血气之阴阳也。类而推之。如金银花王不留行花开黄白。陶隐君即用之以行气血。张仲祖以鸡卵黄治血。卵白治气。此皆体先圣之遗意。学人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事物之理。用之不穷矣。

卷七

五禁第六十一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禁。何谓五禁。岐伯曰。禁其不可刺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夺。岐伯曰。无泻其不可夺者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过。岐伯曰。补泻无过其度。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逆。岐伯曰。病与脉相逆。命曰五逆。黄帝曰。余闻刺有九宜。岐伯曰。明知九针之论。是谓九宜。

余伯荣曰。此承上章。复论刺有五禁。五夺。五过。五逆以为刺禁。令民勿犯者也。五过者。五脏外合之皮脉肉筋骨。有邪正虚实。宜平调之。如补泻过度。是为五过。九宜者。九针之论。各有所宜。

神而明之。是为九宜。

黄帝曰。何为五禁。愿闻其不可刺之时。岐伯曰。甲乙日自乘。无刺头。无发 于耳内。丙丁日自乘。无振埃于肩喉廉泉。戊己日自乘四季。无刺腹去爪通水。庚辛日自乘。无刺关节于股膝。壬癸日自乘。无刺足胫。是谓五禁。

余氏曰。天之十干。始于甲乙。终于壬癸。故甲乙以应头。壬癸以应足。丙丁应身半以上。庚辛应身半以下。配天之四时也。戊己属土。故乘于四季。夫甲为阳木。乙为阴木。自乘者。阴阳自合。

非化气也。发 振埃者。所以通气也。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通气者。通五运之化气。此天干自乘。故为取气之禁。

黄帝曰。何谓五夺。岐伯曰。形肉已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后。是二夺也。大汗出之后。是三夺也。大泄之后。是四夺也。新产及大血。是五夺也。此病不可泻。

余氏曰。形肉血气已虚脱者。虽有实邪。皆不可泻。

黄帝曰。何谓五逆。岐伯曰。热病脉静。汗已出。脉盛躁。是一逆也。病泄脉洪大。是二逆也。

着痹不移。 肉破。身热。脉偏绝。是三逆也。淫而夺形。身热。色夭然白。及后下血 。血 笃重。是谓四逆也。寒热夺形。脉坚搏。是谓五逆也。

余氏曰。热病脉静者。阳病见阴脉也。汗已出。脉盛躁者。阳热之邪。不从汗解。阴液去而邪反盛也。病泄者脉宜沉弱。反洪大者。阴泄于下。阳盛于上。阴阳上下之相离也。着痹不移。 肉破。

身热者。湿邪伤形。久而化热。

脉偏绝者。脾胃之气败也。淫者。酷虐之邪。夺形者。邪伤形也。如但热不寒之疟。气内藏于心。而外淫于分肉之间。令人消铄脱肉。夫心主血而血脉荣于色。色夭然白。及后下 血笃重者。形气消于外。血液脱于内。血液外内之离脱也。寒热夺形。脉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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