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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招安了(第2页)

“蚂蚱,一根绳索上的蚂蚱。”

达拉王子看着她清丽的侧颜,一口清酒连着苦涩被他一同咽进肚子里:

“水啊,咱能换个别的颜色的物什吗?”

他唤她亲昵,挨她亲近,落在狄亚娜公主稍显愠怒的眼眸里,诚非是一只绿皮怪能够轻易打发的关系。

公主审时度势,正要追问,便听凌洒金解释道:

“凌某任新乡县官七年,新乡辖内有一地,名为新远。西淸亡国后,王子曾落草在新远山上,后被凌某诏安了。”

“新乡乃一边陲小县,占地不丰,我凌家与西淸旧部共居此地,算是。。。。。。睦邻友好。”

达拉王子听着,重新佩服起凌洒金的口才。

仅凭三寸不烂舌,招安了占山为王的恶匪,是新乡县官有迹可循的一项功绩,不过。。。。。。

当年西淸残部刚刚逃到大雍境内,彼时大雍朝廷对待西淸流亡残兵的态度尚不明朗,因而西淸人便一直藏匿在新远山上冒充土匪。

时任新远县官凌洒金接乡民请命,前往剿匪。

新乡县小,凌洒金手底下一股脑也只有几百个老弱残兵。那时他也才上任不久,文官领兵,受了老吏无数刁难,人心本就不齐。

而彼时西淸虽然战败流亡,但达拉身边还围聚了好些身经百战的骁勇将士,铁骑出山,随时可以将新乡县官凌洒金一行,一网打尽。

凌洒金上头两位县官,都曾前往新远剿匪。

一位因年迈死在了路上,一位才同达拉王子旧部较量了一回,便主动上书告老归乡了。

凌洒金顶了这个缺,得以逃脱京都城内的池鱼之祸。

可这县官,诚然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摆在凌洒金面前的第一个难题便是,剿匪。

他初出茅庐,倒也不惧那恶匪威名,却也从老吏们口中得知了双方兵力之差。

实力如此悬殊,打是肯定打不过的。

但凌洒金深信,他可以凭着三寸不烂金舌,凭着历过科举榜上千军万马的锦绣文章,将盘踞在新远山上的土匪游说招降。

于是,新任新乡县官、金科榜眼凌洒金,用尽了江郎之才,日日给新远山上的土匪们传话,讲礼义廉耻,讲伦法纲常,讲得喉咙都哑了,也没见山匪有半点音讯。

传信的小山匪最后忍无可忍,对口才了得的凌县官说:

“大人,您歇一歇吧。”

“你说的这些,我们老大他也听不懂啊。”

达拉王子贵为一国王储,自小不仅习西淸语,也学过大雍和北宸各地的语言,但那也仅限于日常交流,被凌县官这般的榜眼大才,每日教习一篇文采斐然的礼义廉耻通赋,达拉王子着实有些消化不良。

他后来瞧见小兵带回的凌大人的信件,便只想找副框子将它裱起来束之高阁,连看都不想细看上它一眼。

凌洒金刚到新远山下那几日,达拉身边通习各国文字的使节还会帮着解读凌县官的劝降文书,讲一讲凌县官今日念的那通经究竟讲了些什么,可日子一久,不光达拉听不下去,他身边的大将们也个个听得头皮疼:

“待本将下去将那劳什么县官擒了,让他头颅与脖子分家,看他还念不念这烦死人的紧箍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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