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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0部分(第1页)

然,这就是她。数月不见,她竟然如此的消瘦,如此的憔悴,真真不在我预料。虽然独自在家的我自己,也是魂不守舍,日思夜想,每每想去寻她,或者盼望她来找自己,无数个日夜的翘首以盼,**渴望,然而……

对着那饱含深情的泪眼,无语凝望片刻后,我竟然又是如先前的那样,卑鄙的拙劣的沉默,迅速的怯懦的逃离……

我的心很伤心,因为伤了她的心,我痛不欲生,我生不如死,这是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的我的最主要的感受。高中开始的那段时间,我是一个没有魂没有心的人,一具行尸走肉。

爱情其实就是死亡,它把活人变成死人,比真正的死人还要死气几分的僵尸和石头。

哥们告诉我,她再次留校复读了。不过已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晚自习也不好好上了。只有我明白,之前她的晚自习,也不过是为我而上的,如今我不在了,她自然没有再上的理由。

开学去太和的那个早晨,我写好了情书,早早的晨雾里,特意来到学校,没有她,也没有哥们。只好出来,车要启动了,我不得不上车。车缓慢加速了,飞驰的经过十字路口的一瞬,特意坐在窗边的我,看到了晨光中骑车刚到的她,那么乐观的微笑着,我感触良多,平日在我面前的忧郁愁思,显然只是因为我们深切地爱情,一旦没有了这爱情,她便恢复了世俗的乐观。

她没有看到我,车上那熟悉的背影消失在车后的人流。我无奈的把情书撕了个粉碎,撒在窗外的街面上。

从太和回来的那个晚上,我骑着车子一路风驰。过了铁路,在长春和她村子之间的那段路上,我大声地唱着情歌:“九妹,九妹,哥爱的妹妹,九妹,九妹,火红的花蕾……”

晚夕的暗色里,对面远远来了一个棕黑的身影,和自行车声。

我住了口,觉得丢人,怕对方笑话。

擦肩而过的一瞬,我发觉那身影是那么的熟悉,棕色的一套衣服,正是她!

可是我不敢确定,更不敢呼唤,只是兀自停了下来,深情回望。可那身影却消失在暮色里,一去不回。我叹惋难抑,为什么这样?

来到长春中学的复习班,哥们旁边坐下,一问才知,她刚刚离去!

我的天,这就是无缘对面手难牵的注释吗?

第二天是周日,我去长春买东西,路过学校,没几个人,更无一个熟人。她没去,半路遇见姗姗来迟的哥们,把苦心写成的纸条递给他,要求转交。那纸条实在寒酸,而且语焉不详,并无我的签名。内容是:“傻妹妹,我爱你,永远!笨哥哥:刘!”

许久后的再次回家,得知哥们没把纸条交给她看,而且她也已经退学,不知去向了。

她给了我机会,冒着几乎耻辱的折磨,第二次回长春复读,就说明了这一点。

迟迟不见我的行动,她终于等不及,走了。

我痛彻心扉,失魂落魄,生不如死,无可奈何。那些个日日月月,我真的是死了一次,成了个真正的活死人。我是一个死人。十七岁那年的很长一段时间里。

第二年,死去的我开始复苏了,因为校花班花小女孩斌儿逐渐的进入了我爱情的感应里,填补了我胸腔里的空洞,我有了一颗跟人分享的全新的心。

我活过来了,但也已经对斌儿动心了,然后,见到了她,最后一次的擦肩而过。

那是一次从家去上学的路上,我很少的一次坐公车。带着吃穿的一些东西,坐在车头。

车在长春西边六里地的她村的村口停下来,车下站着两个女孩。

而后面的那个女孩,就是她。仍然是那一头长发,仍然是那么春光明媚的微笑着,——在别人面前她总能够如此乐观开朗活泼,——时尚的牛仔衣裤,当年的乡下,这是凤毛麟角的打扮。我先看到了她,在她看到自己之前,我可耻的移开了目光,如往常一样。

正文 萝莉靓舞卷 第76章

她们上了车,去了最后的座位上。我在前面,心怀忐忑,侧着脸佯装望向窗外,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她们,却只有一处蓝黑色的影子。

我此时并没有爱上斌儿,虽然已经有所异动,可我对此都是自责自嘲的。我时时想起她,每每遇到跟她一样发型、着装、身材的女孩,都会默默凝视,一往情深,随后伤心欲绝。

可是日思夜想的人儿就在不远处,我却那么拙劣的躲避和沉默。

如果我开朗一些,能言善辩一些,如果她大胆一些,不那么顾及我的感受,一切都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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