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初得知,许思南就是她那早逝的大儿子时,就知道,他是许以安手里的人质、筹码。
甚至很清楚,他在等着她上门去求他,答应他无礼的要求,就可以第一时间见到孩子。
但!
她没去。
陆霄骁不会答应离婚,她也不可能嫁给许以安,为达目的,许以安也不会伤害孩子。
至少,会让他活着。
也就是说,许思南不会有任何生命危险,只是被藏了起来,不会被他们轻易找到。
所以……
他们并未找到这个孩子。
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经过查实,确实有出国记录。
可出国后,杳无音信。
瞒着当事人做的亲子鉴定是不受法律承认,所以,南初无法向许以安索要孩子的抚养权。
以及过问孩子去向。
在这场博弈中,南初最终以站在商人的角度,权衡利弊下,主动放弃了这个孩子。
因为,她不能为了孩子放弃自己家庭、丈夫、孩子、幸福……她此刻不得不承认自己很自私。
虽然不说,但心疼。
人应该是理智的,可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她开了一瓶红酒,如牛饮水没滋没味。
要是这个孩子知道,他被自己的亲生母亲放弃了,又是什么样的心情,是恨?还是恨呢?
自然是……恨!
许以安确实送了一个八岁的孩子出国,但那孩子是他从孤儿院里领养出来的。
目的。
混淆视听。
让陆家找不到真正的孩子。
而真正的许思南,则被他悄悄送到了信息封闭的大山里,这里没有修路。
无车出入,山里人只有爬过连绵不断的大山才找到这里,可以说与世隔绝。
如果不是本地人领路,他根本找不到,能来这里,也是听说有人想买儿子回去养。
于是,他来了。
买孩子的,是个老男人。
出生在大山,父母双亡,没有任何亲戚,从未走出大山、三十多岁还没有娶妻的哑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