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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养小鬼(第3页)

这让所有办案人员不寒而栗。

很多不了解内情的警员都惊骇莫名。

杀害王燕燕明明是金娜,

李漫一案的凶犯基本可以确定就是她的姑丈汤奇,

那吴丽珍又是如何得到这些受害人的眼睛、鼻子?

案子万分诡异。

为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和谣言,警方封锁了消息,

对外只宣称,吴丽珍遭到了来自山林的野兽袭击,丝毫没有提及人皮以及其他发现。

警方检查了那具婴儿骸骨,判定其性别为女,死亡至少有二十余年了。

虽然死亡时间久远,

可从孩子折裂的舌骨判断,她应该是被人活活掐死的。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经DNA检测,婴儿与吴丽珍存在亲子关系。

换句话说,吴丽珍就是这孩子的母亲。

从谢亚东那得知这个消息,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她临死前,艰难地吐出的两个字:孩子。

她为何特意提到孩子?

是弥留之际,母性的本能让她联想到这个早就夭折的孩儿,心痛不舍吗?

吴丽珍从未结婚。

办案人员问遍了村里人以及她的亲戚。

每个人都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都说不知道,她与哪个男的在一起过。

谢亚东甚至还让法医,将婴儿与汤奇遗留的DNA标本进行了对比。

最终发现,这两者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画皮被阴火焚化的那一刻,我清楚地看到了婴孩的亡魂。

不出意外的话,躲在人皮下的恶鬼,就是吴丽珍的这个孩子死后所化。

法医检查吴丽珍尸体时,发现她的大腿内侧有多处陈旧性凹陷伤疤。

看伤疤形状,应该是刀割导致部分皮肉缺失而形成。

这让我想到了一种邪术。

父亲或者母亲,用自身血肉滋养夭折婴孩,可以将其魂魄留于人间,不入轮回。

实际上,就是养小鬼的其中一种方式。

难道,这就是画皮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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