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办公室内只能听见谢哲远二人呼吸以及谢哲远翻动纸张的声音。
良久之后,谢哲远才将整份文件看完,他先是端起一旁的茶水小酌一口整理思绪,随后才开口说道:
“这是你自己写的?”
已经到这一步,宋时予也不能再掩饰,只能承认:“嗯,是我写的。”
“这些天你不来公司,把所有工作都推了,就是在写这个东西。”
宋时予再次点头。
谢哲远叹了一口气说道:“你知道这样的工作室对你而言压力有多大吗?”
“谢总,我都仔细考虑过了。当初是您义无反顾地签下了我,然后还给了我如此巨大的自由,这都是你对我的信任和栽培。”
“于情于理,我都不应该在这个时候提出创立个人工作室。”
这些话的确是宋时予的心里话,虽然宋时予一直想要逃离娱乐圈,但这并不代表宋时予就分辨不出谁是好人,谁对他真心实意地好。
如果不是真的认可谢哲远,当初宋时予也不会推荐贺星驰。
即便谢哲远的很多帮助,让宋时予距离自己的咸鱼之梦越来越远,宋时予还是打从心底里地认可与尊重谢哲远。
谢哲远和口头说着“为了你好”的人可不一样,谁让宋时予自己的愿望如此“奇葩”,正常人也想不到啊。
所以宋时予即便要开设个人工作室,也不会对不起谢哲远和高塔文化。
甚至在宋时予的计划之中,他不仅可以借助高塔文化的资本和影响力尽快扩张自己的工作室,而且还可以完成个人工作室向高塔文化输血、反补。
这才是双赢啊!
这也是谢哲远疑惑不解的地方:“可是这样的分配方式,还有权利结构真的合适吗?”
策划案里的工作室和寻常的工作室差别实在太大了,其中最大的不同便是利润的分配。
明星成立个人工作室、公司的根本原因不外乎就是自己有了足够的业内资源,不需要依靠公司的关系网与资源了,想要独立出来赚更多的钱而已。
这是最简单、最基本的逻辑。
所以经纪公司都不会希望自己旗下的艺人那么快成立工作室,甚至很多时候还会反目成仇。
不过这对于宋时予而言完全就不是问题,他的工作室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赚钱,也不需要脱离高塔文化。
而且宋时予在《个人工作室策划案》提出的方案都不说是“挂靠”了,宋时予和工作室依然都属于高塔文化的一部分。
宋时予享有对工作室的控制权,但是收益大部分都归高塔文化享有。
有一点母子公司的感觉,宋时予为工作室设计了两种特别股权,高塔文化享有收益权,而宋时予则享有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