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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部分(第2页)

巨大的疼痛感,顿时侵袭了他的头脑,接着,他张开大嘴,大口地吸气,即使如此,还是感觉到憋得要死。

史文炳的大刀,本来头部就重,而刀柄又是木质的,所以,头重脚轻,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将大刀的刀柄做得很长。

而常遇春的长枪就不同了,通体都是上好的精铁,所以,掌握起平衡来,也就更加容易。同时,也就可以做得更长。

常遇春的长枪柄,至少要比史文炳的大刀柄长两尺,这两尺的距离,决定了常遇春的枪尖已经刺到了对方的胸膛里,对方的刀还没有递到自己的脖子上。

“哧!”常遇春抽出了自己的长枪,转过身子去,没有再多看这个家伙一眼,拔马继续向前冲去。

随着枪尖被抽出,一股殷红的鲜血,喷涌而出。史文炳捂住自己的胸部,想要让那个口子合上,想要重新找回畅快的呼吸的感觉,但是,无论他如何使劲按住,还是无能为力。

鲜血已经淹没了他的肺部,肺泡里面已经满是鲜血,他已经无法再继续呼吸下去。

“噹!”手里的大刀,仿佛有千斤重,他拿捏不住,大刀就掉到了地上,接着,身子一歪,从马背上掉了下去。

“哧,哧。”他继续听到了长枪捅入身体的声音,却不知是谁在被杀,他的眼前,已经变成了一片黑暗,连落地的感觉,他都没有了。

跟随在常遇春的后面,几名骑兵将史文炳的亲兵全部扎下了马来。

一个照面,张士德的手下一员副将,一同在盐船上贩私盐,又一同起义的兄弟,史文炳,已经死在了扬州城外。

本来,面对着这支骑兵的杀入,这些贼兵们已经被吓破了胆,现在,又看到大将被杀,顿时,他们的心里崩溃了。

“三哥,走吧,我们现在,只能先赶回高邮府了。”张士德旁边,匆匆赶过来的吕珍说道。

论本事,吕珍和史文炳差不多,史文炳现在被杀,吕珍就知道,目前为止,这支骑兵,他们无人能敌。

现在局势紧张,如果他们再不撤退,整只军队,恐怕都会被这骑兵干掉。

丢人啊,数万人的部队,居然拿这千人的骑兵无能为力。

张士德望着远处自己的军队,已经开始溃退,眼神中充满了失望,胜利,本来离他只有一步之遥。

城头上的新附军,盐丁,家丁们,个个睁大了眼睛,看着那支军队,像是咆哮的公牛一样。刚才和他们打得很凶的那些贼兵,现在却被收拾得丢盔弃甲,狼狈逃窜。

这样的战斗力,让他们瞠目结舌,同时,心里也万分痒痒,看,那才叫做精锐部队。

本来以为,自己在城头能够鼓起勇气和贼兵打仗,那就够勇猛的了,但是,现在看到人家打这些贼兵,简直就是轻松得像是吃面条一样。

他们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常遇春心神激荡,越杀越爽快,虽然开始瞄的是对方的中军大帐,但是,真正冲杀起来之后,面对着四周的敌人,不知觉中,方位就变了。

从北面开始,一路砍杀到了南面,又转回到北面,一路过来,不知道有多少贼兵,倒在了他们的马蹄下,然后被踩成了肉泥。

现在,这些贼兵已经没有了战斗的勇气,他们都在溃退,止不住地溃退。

这一战,奠定了常遇春今后的地位,勇猛不可挡,常疯子所向披靡。

刚才主要在杀贼兵,就是想要达到这个效果,现在,对方已经开始溃退,那就会全部变成他们案板上的肉,步兵,还想跑过骑兵?

这个时候,杀那些步兵,已经不重要了,常遇春最需要做的事,就是杀掉张士德!

擒贼先擒王,这场战斗,现在算是胜利了,解了扬州之围,但是,对于常遇春来说,只要没有将对方的主帅干掉,那就不算是完胜。

此时,他才从砍杀中抽出身来,抬头瞭望四周的局势。

那个飘扬的帅旗,那个大大的张字,就是常遇春的目标!

马蹄依旧在地面上强有力地踏动着,马上的骑兵,依旧在挥舞着自己的长枪,常遇春依旧冲在了最前面,他们离那个帅旗,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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